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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餐饮店因在凉皮中放黄瓜丝被罚,网友:不是“标配”吗

烟语法明 2023-12-27

盛夏到来,清爽可口的凉皮成为不少人的心头之爱,撒上的一小把黄瓜丝更是开胃的灵魂。然而,近日却有多家餐馆因为在凉皮中加了一把黄瓜丝,而领到相关监管部门开出的罚单,这是怎么回事呢?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多家餐饮店因凉皮放黄瓜丝被罚

企查查显示,近日,上海米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金桥分公司因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或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000元。

具体违法事由为,当事人经营项目为“餐饮服务经营者:热食类食品制售”,在未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的情况下,于店内加工切配黄瓜丝作为凉皮配菜,在店内及美团外卖平台经营含有配菜黄瓜丝的凉皮。

无独有偶,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杨新村街道桌福小吃店、上海哆美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餐饮企业,也因未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而销售含有黄瓜丝的凉皮被罚。
凉皮放黄瓜丝需要“领证”

8日,#多家餐饮店因在凉皮放黄瓜丝被罚#话题登上热搜第一,关注度破3亿。围绕着“冤不冤”,网友展开了一场讨论……不少网友疑惑:凉皮里加黄瓜丝是很多餐馆的“标配”,为何会被处罚?给黄瓜丝“上纲上线”,是不是小题大做?

《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毅律师指出,所谓冤不冤,从法律角度来讲就是合法与否。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此,从法律上看,店家未取得冷食类食品经营资质却售卖“拍黄瓜”等冷食类食品,被举报罚款并无不当之处。

此外,食品安全法第35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之所以要单独办理,是因为冷食类食品制作过程中需要进行严格的卫生控制和保鲜处理,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所以,所谓的“因为凉皮放黄瓜丝被罚”,问题并不是出在“放黄瓜丝”,而在于“经营资质”。

事实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规,加工制作冷食有严格的操作规范和流程,卖凉拌菜需要在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内增加冷食类食品制售项目,而且必须要有专门的冷食类操作间。因此,餐饮店里的凉皮和黄瓜丝要一起出餐的话,必须在冷食专间里制作,且冷食专间要与其他热菜制作区有效隔断区分,而这一点正是不少小餐饮门店“踩雷”的地方。
此前“拍黄瓜”曾遭职业打假

事实上,关于“黄瓜”的争议由来已久,全国多地都有餐饮店受到此类处罚。

企查查APP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已有超1000家餐饮店因经营许可证没有冷食类制售项目,但超范围销售“拍黄瓜”“凉拌黄瓜”等凉拌菜被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在500元至5000元不等。

处罚之下,不少餐饮小店叫苦不迭,某些职业打假人也嗅到了商机。此前,一对父子举报了49次“拍黄瓜”,成为了令不少小餐饮店“闻风丧胆”的存在。

湖南省株洲市餐饮行业协会公布的一份文件显示,该市多家餐企向该协会反映,当地一对晏姓父子利用餐企销售“拍黄瓜”等凉拌菜无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证这一由头,通过频繁举报要求餐企高额赔偿,自2020年至今竟举报49次。被举报餐企认为相关举报系“恶意举报”,纷纷联名反映。

维护舌尖上的安全,

需平衡严格执法与人性化监管

对此类热点事件,有食品执法人员曾在网络留言说:“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更多面临的是,执法者反复入户提醒办健康证、办经营证,而经营者无动于衷,真正上执法手段的时候,经营者就开始打民生热线、网上举报,网民声讨,这是目前面临的现状。当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曝光脏乱差,又责怪政府部门不作为,两难……”。

这段留言实际上解释了“拍黄瓜”为何“不得不管”。那么,严格执法就必须“一刀切”式地“一罚到底”吗?

法治网研究院注意到,并非如此。引起争议的这些案件,执法部门在裁量上最终多以减轻处罚结案,现实中则有更多不予处罚的情况存在。

2022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其中也明确规定,对同一种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章就处罚种类、幅度只有原则性规定的,要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防止过罚不相适应、重责轻罚、轻责重罚。

《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观韬中茂(青岛)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杰律师认为,严格执法与人性化监管并不矛盾,行政处罚是为了纠正违法行为,但它是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执法者在进行监管的时候大多秉持着以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为主,惩罚违法行为为辅。在行政处罚法中也规定了,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等等情况,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这就体现出,我们国家在这方面的立法和执法,更多的是起到一种监督引导作用,所以我们能看到在执法上也是有多种方式的,不是只有处罚这一条路才可以解决问题。”李杰律师说。

王毅律师同时指出,对于违规餐饮经营者,不能简单地一罚了之,要明白对这类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执法的目的并不在于罚款,而是为规范市场营商环境和保护群众健康。此外,要加强执法者对餐饮经营者的监督,平常应当加强宣传,及时宣传食品生产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提升经营者规范性。

当然,除了执法刚柔并济与宣传前置之外,规范市场营商环境以及保障群众食品安全,还需要餐饮经营者的理解与配合。


来源: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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