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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为何不找本地律师找北京的?从两地律师隔空互撕看端倪
近期,广西桂林市资源县法院审理一起刑事案件,9名被告人被指控涉嫌诈骗罪、高利转贷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和敲诈勒索罪。
虽然大家坐在同一个法庭上,一起各自工作,但资源县本地的律师坚持认为,“最辛苦的还是资源县人民法院的同志们及检察院的公诉人”,并表示,“我真的很敬佩他们的吃苦耐劳精神!”
几天后,一位参加庭审、为同案其他被告人辩护的北京律师看到了这条朋友圈后怒不可遏,在自己的公众号上发了一篇文章隔空痛骂那位发朋友圈的本地律师。
文中,北京律师连用7个“你当然不会愤怒了”对发朋友圈的本地律师予以驳斥,并讽刺其只会对公权力谄媚和讨好——
文章最后说道:奉劝那些“本地律师”那就别去骗当事人的钱了!(原文如下——)
“改变de力量”了解到,在朋友圈发文的本地律师,首次批准执业时间为1988年,也算一位资深老律师了。
他荣誉满身。1994年,被广西司法厅和律协评为“先进个人”;1995年,被广西人事厅评为“人民满意的律师”;2009年,被桂林市司法局和律协评为“优秀律师”。
这位律师所在的律所,注册地更是非常牛逼——在县司法局大楼四楼。
据了解,这起刑事案件,3名被告人由广西当地律师辩护,本地律师均做有罪辩护;4名被告人由外地律师辩护,外地律师均认为被告人特别冤,均做无罪辩护。
被本地律师在朋友圈里骂的北京律师,是第一被告人的律师。
据这位北京律师发文称,“最搞笑的是第三被告人的律师,该人请了一位本地律师和一位外地律师,本地律师做有罪辩护,外地律师却做无罪辩护,你们可以想象这样的庭审场景,本地律师说:你有罪!而外地的律师说:不,你无罪!”
这位北京律师还透露,在发问环节,当她询问一名被告人,希望得到一些对被告人们有利的证据时,法庭突然传来一个声音:请法庭制止第一被告人辩护人的发言!
“我当时以为是公诉人在说话,可是当我顺着声音看过去时,发现不是公诉人,而是一名本地辩护律师。我当时有点生气,心想:我那个问题完全对你当事人有利,即使你做有罪辩护,可是对有利你当事人的证据与事实也不能视而不见啊。”
她还透露,在举证时,其中一名被告人即使自己提出了异议,这名被告人聘请的本地律师依然说:对证据无异议。
这位北京律师发文感慨:不知道这样的律师接受辩护委托的意义何在?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
转自:改变de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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