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所合伙人公开陈述困境,还低估资本介入律师行业的危害?
曾经,本号多次写过《从一律所的“综合管理制度”看,为何要反对资本控制律所》、《咨询案件6元、10元,还要抢...资本介入下的律师业内竞争残酷超过想象》等文章,讲明逐利资本正在以各种形式侵入到律师行业,具有不可估量的危害性。
本来只是赚取法律服务费用、法律规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的律师行业,一旦以追究商业利益为目的的话,必将导致实际“经营”遭遇与法律职业设计本身产生巨大矛盾乃至巨大风险的结局。
果不其然,这两天,一女律所合伙人的一篇《这个律所最近发生的事儿,可能冲击中国律师合伙管理制度》文章,验证了烟语君的担忧,值得每一个律师从业人员审视自己的身边,是否均有这样的现实或潜在风险。(因为转发全文者已经“被删除”,也就不全文转发了,读者可以自行搜索了解。下图来自为公开转发者的截图,)
本想待经济形势转好之后大赚一笔,可没想到等待的事情没有发生,却迎来了承诺债主们的高额利息无法填补。于是,“2023年3月,情况变得更加糟糕。据天眼查显示,律所与谭律师或者前文提及的韬云公司作为被告的案件,在2023年就近20个庭审,均是合同纠纷。”
这些案件,律所主任自己出面与债权人一一达成了诉讼调解协议,这意味着,律所下一步就要承担偿款责任了。按照合伙制律师适用我国合伙制法律,合作人需要对合伙组织对外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作为合伙人的女律师能不急吗?
眼下已经这个局面了,女律师却抽不出身了。因为作为成立律所最低要求三名合伙人的之一,她找不到下一个合伙人顶替自己,别说转所,就是退出合伙人都没法实现。律所债务缠身,哪个符合律所合伙人法定条件的资深律师,会跳进来给你去当合伙人顶雷啊?
近些年,各行业都在内卷,各种资金的逐利性需求,开始无孔不入的寻找管理薄弱、有利可图的行业。号称可以为他人审查合法合规性、自身工作以“保证法律正确实施”的律师行业,也成为了突破目标。律所管理的松散性、法律行业的便利性、律师收费的自由性,很契合某些行业的需求。
一些律师,特别是律所领导,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明知行业规则的限制,本着突破规则不出事就是本事的思想指导,积极跟资本结合起来,将律所推向了公司化运作模式。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不力、管理律师行业的专业性和担当性不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是重要原因。
有些小的律所领导,也有模学样不守本分,也可以理解成竞争需要下的“迫不得已”,纷纷通过开设法律公司或其他公司的名义,不再甘心只是从事法律服务提供者的身份,拉长产业链进军服务业的上游产业,投身不良资产收购催收等行业。
大家熟知的,近期湖南国内最大的催收公司被警方立案,其创办者就是出身于催收行业从业多年的律师,催收公司名下就有一家控资律所。上文中的女律师所称的遭遇律所,不过是倒在了资本化运作律所的路上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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