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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11.20上午,多名辩护律师被禁止进入法庭,并被法警强行驱离

烟语法明 2023-12-27


视频号刘章律师介绍:2023 年 11 月 20 日下午魏朝广案庭审,律师在两点前赶到枣强县人民法院开庭,多名律师被禁止进入法庭,并被法警强行驱离。

事件的背景 1️⃣:今天上午马耀东律师发问过程中,问被告人为什么当庭说的和笔录不一样,被告人说笔录是公安把他带到一个屋子里教他说的。马律师又问为什么他教你你就要那样说,被告人答“各种威逼利诱”。

事件背景 2️⃣ :马律师又问怎么样威逼利诱你的,被告人正要说话,董昭君法官立即制止,说该问题与起诉书事实无关,禁止发问,如继续问此类问题将剥夺发问权,马律师解释后坚持发问,便被剥夺发问权 包括我在内的律师均提出异议,便均被剥夺发问权,我们一致认为董昭君法官已经失去了最基本的庭审主持能力,毫无客观公正,严重侵害律师执业权利,要求董昭君法官回避,不被允许,我们坚持申请,马耀东律师和我先后被责令退出法庭。

在此之前,有律师发微博关于魏朝广案枣强法院侵犯律师阅卷权、辩护权。

@刑辩王任飞:枣强县法院办理的魏朝广等人涉黑案中,刑庭副庭长董昭君法官侵犯律师阅卷权、辩护权,手段层出不穷。
1、不允许复制电子数据。所有光盘,只能看,不能复制,拍封面都不允许。毫无疑问的案卷材料,就是不允许复制。
2、全案没有一张讯问同步录音录像,理由是:检察院没移送。没移送就说明有,有就应该让律师查阅,或者等移送过来后再查阅。
3、在律师没阅完卷的情况下,枣强县法院就电话通知我一周后召开庭前会议,甚至有的同案犯都已经开过庭前会议了。对不起,可能枣强法院不阅卷能开庭,但律师不阅卷真没办法辩护。
4、庭前会议三个被告一起开,按这个算法,本案40多名被告,需要开十几次庭前会议,法官助理告知是按照关押在不同的看守所区分的,这种浪费司法资源的分法,全国首创。
5、被告人本人委托书不行,必须是家属的,因为要和所函上的“委托人”保持一致。我已经提交了效力更高的本人授权委托,这种要求纯属本末倒置。
6、第一次来法院的时候,我被要求多签几张空白的送达回执,说以后送判决书方便,我当即拒绝。现在看来,明显是为了方便送达庭前会议通知书,或者其他律师不愿意接收的文书,这叫骗。

一名女性辩护律师被两名男法警架出法院

2023年11月20日下午,枣强法院继续开庭审理魏朝广等人涉黑案,但多名辩护律师却被阻止进入法庭,并被法警强行驱逐出法院,同行一名女律师还被两名男法警架出。

因现场视频曝出,引发舆论关注。作为亲历者,现有必要对此事前因后果进行说明。

2023年11月20日上午九点,枣强法院照常开庭,进入对第十八名被告人潘雪成的讯问发问环节,依次是公诉人讯问,本人辩护人发问,再是其他辩护人发问。
在轮到陈广辩护人马耀东律师发问时,发现其笔录中大量内容与庭审陈述存在重大差异。马律师进一步询问存在这种差异的缘由,潘雪成回答,笔录是公安将其带到一个屋子里教他说的。
马律师进一步询问:为什么公安教你说,你就要那样说。被告人答“各种威逼利诱”。

马律师继续问公安如何威逼利诱,被告人正欲回答,便遭到董昭君法官制止,并称该问题与起诉书指控事实无关,禁止马律师发问。还称如继续发问此类问题便制止发问。

马律师解释后坚持发问,董昭君法官直接剥夺马律师发问权,开始询问下一位辩护人是否发问。
因该问题所涉及内容与本案多名被指控共同犯罪的被告人息息相关,且董昭君法官对该类问题的禁止也将影响到其他辩护人发问的权利。包括我在内的多名辩护律师均提出异议。
董昭君法官在询问我是否发问时,我要求先说明不得禁止就证据问题发问,不得随意剥夺发问权,也被剥夺发问权。
在此前将近三周的庭审中,虽然在辩护人发问时,公诉人屡次打断,合议庭反复制止,但还是至少有八名认罪认罚的被告人当庭控诉曾在指居期间遭受到包括电击、殴打、坐审讯椅等手段在内的残酷的刑讯逼供,并称大量笔录均是按照公安做好的笔录背诵形成,与事实不符。

结合开庭前也有将近十名其他被告人提出遭受到电击的事实,在案大量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已经严重存疑。

为了查清案件事实,实现审判公正,就证据合法性和真实性问题发问不仅是辩护律师法定的诉讼权利,更是本案查清事实必不可少的程序和手段,不仅辩护人,而且公诉人、合议庭均应主动查明。

但董昭君法官不仅不调查,还肆意剥夺辩护人发问权。辩护人认为其已经丧失了法官应有的最基本的客观、公正立场,也不具备最基本的庭审主持能力,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侵害律师执业权利,便提出要求董昭君法官回避。

在辩护人还未阐明任何回避的事实和理由的情况下,合议庭便说不予审查,还要求不得提出回避申请。辩护人继续坚持,马耀东律师、刘章律师先后被责令退出法庭,本人在提出程序异议和提请合议庭听取回避理由时,也被连续两次训诫。

与此同时,董昭君法官还连续剥夺了剩下几乎所有辩护人的发问权,在仅两三名辩护人发问的情况下,便视发问环节结束,直接将被告人带回看守所羁押,审判长宣布休庭。
休庭之后,因看到刘章律师和马耀东律师出了法院大门准备去检察院控告,其他几名律师便趁休庭十分钟前去看望,简单慰问后,几位律师准备回法庭继续开庭,但却被法警告知不得进入法院大门,还有法警称所有离开法院大门的辩护人均不得再进入,理论无果,我们录制视频为证。
为了尽快回到法庭参与庭审,履行辩护职责,我们一行六名辩护律师只能同刘章和马耀东律师一起到枣强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
下午两点,我们认为法院应该会纠正如此明显的错误,便回到法院准备继续开庭,但在签到时却被要求先等待,而后法官助理赵瑞涛前来告知,我们已经被禁止进入法庭,有法警称这是因为上午休庭期间离开法院大门,视为“擅自退庭”,不允许再进入法院。

法警还称,在我们离开后,曾到门外找辩护律师入庭,并用执法记录仪进行记录,但此时我们早已离开,并且没有一位辩护律师接到枣强法院任何电话或其他信息。
我们尝试向合议庭成员徐永起、李洪涛法官说明情况,询问缘由,不被理睬,而后共有五名辩护律师直接被法警强行驱离法院。同时,有四名一直在旁听室的律师助理也被驱离法院,不允许旁听。

至此,本案共有七名辩护律师均被剥夺了继续参与庭审,为当事人辩护的权利,而枣强法院则在只有寥寥数名辩护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继续推进庭审。
枣强法院强行驱离律师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法定诉讼程序,严重侵犯律师执业权利,严重损害河北司法机关公正形象,接下来,我们会依次向各级、各主管机关申请维权,直到能够进入法庭。

文本综合来自:李仁钬律师、刘章律师、王任飞律师、法务之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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