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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想内部的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了,人民法院案例库倒是呼之欲出

烟语法 烟语法明 2024-03-31

最近,一份最高法院办公厅2023年11月21日下发的《关于建设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的通知》在网络上热传。《通知》载明,最高法院主导的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将于2024年1月上线运行,支持全国法院干警在四级法院专网查询检索裁判文书。
如此明确的规定,意味着律师、法学研究者以及更广泛的社会公众均无法查阅以上的法院裁判文书库。联想至近两年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裁判文书日渐稀少,不少人近日都在叹问,历时十年、耗费巨大、应用甚广、深得民心的裁判文书,又该何去何从呢?
有人说,大家不要着急,法院裁判文书库虽然文件上说只是面向法院系统内部,但也不排除未来会向律师群体、法律学者等开放,或是以收费的方式经过商业化处理向社会公众开放。烟语君认为,这是不可能的,理由昨天的文章已经说过。

作为一名常年关注法治进程的法律自媒体,本号连续发表了《裁判文书如果以后不公开了,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裁判文书不再对外公开,司法诉讼会跌回“关系时代”》、《真惊人,居然很多赞成裁判文书不公开,还找了些经不起推敲的理由》等文章,试图从多角度阐明自己理解的裁判文书网对于促进司法公开、助推司法公正的意义,同时也在思考,难道真的要放弃面向社会公开司法裁判文书这一司法沟通渠道、案例普法渠道了吗?

12月8日,某法院官宣发表了一篇《喜报!××法院一案例成功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文章,其中提到,近日,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某某等四位同志共同执笔完成的《王某、孙某某虐待被监护人案——对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犯罪主体及“情节恶劣”的认定》案例评析,经省高院及市中院指导和推荐,并层报至最高法院,成功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成为该罪名下的参考案例。

会不会今后法院会以公开经过层层审核遴选之后的“人民法院案例库”方式,代替此前十年要求全国法院将裁判文书全部发布上网的裁判文书网呢?带着这个疑问,烟语君查找了一遍官宣上关于“人民法院案例库”的主要报道,为大家梳理了以下的主要内容,以供参考。

1.今年7月26日,最高法院党组研究部署案例统筹管理和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工作,决定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其中提到,案例是人民法院的重要“法治产品”,权威、规范的案例能够统一裁判尺度、促进法律适用、提高办案质效、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

人民法院案例库是用于查询、检索类案的案例资源库,可以辅助司法审判、统一裁判尺度、防止“类案不同判”,同时,方便老百姓通过案例学习法律规定、明确行为规则,促进矛盾纠纷前端化解,起到“发布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案例库建设,内容上要简化、易用、好懂,以老百姓能看明白为标准,由最高法各业务庭负责按标准编写,研究室统一审核把关入库。

2.今年9月8日,国家法官学院秋季开学典礼暨“人民法院大讲堂”上,最高法院院长张军提到,要通过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发挥典型案例指导案件审判、明晰行为规则、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

3.今年9月28日,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工作推进会在江西萍乡召开。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段农根提到,通过交流讨论,了解了各地法院积极推进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的实际情况。围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工作,段农根从适时召开相关会议、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学深悟透上级文件、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等方面提出要求。

4.今年10月26日,海上丝绸之路(泉州)司法合作国际论坛(2023)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提到,“要实现司法公正就需要尽量克服不同法院、不同法官对法律条文在理解认识上的差异。”,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发布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案例、明确司法政策、完善审判机制、加强审判管理等多种方式来实现对各级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积极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汇聚各类指导性案例、参考性案例、典型案例等,形成用于查询、检索类案的资源库,推动统一裁判尺度,防止“类案不同判”。

总结以上官方报道主要内容可以看出,最高法院已经着手建立各地法院报送、最高法院研究室把关的“人民法院案例库”。将案例的选送工作作为各地法院的一种重要工作,屡次开会强调和推进案例库的建设进度,目标是建成一个老百姓能看懂、推进统一裁判尺度、防止“类案不同判”的面向社会的开放性平台。
此前的2016年9月30日,中国司法案例网正式开通,旨在通过收集整理古今中外的海量司法案例,建设世界一流的司法案例数据库,能够为广大法官等法律人士提供类似案件法律参考,统一司法标准,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可是,目前该网站已经处于禁止访问的“403”状态。
公开查询可知,已经着手建设的“人民法院案例库”的网页,目前还不能搜索到,也就是说,还没有向社会开放。从网络流传图片看,收录的案例并不多。有律师曾经撰文评价此项工作认为,裁判文书网原来公布的裁判文书是全面及时的,可谓名副其实的“人民法院案例库”,为何不健全完善,而要另起炉灶的再建一个呢?
烟语君认为,目前各地法院纷纷都在喊着“案多人少”、有限的司法资源难以应付巨大的案件审判执行压力,甚至有人还将裁判文书网上发布文书的数量减少归咎于实在是人手不够。

可根据公开的建设“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通知要求,全国各级法院要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3年以来全国法院终版裁判文书(上传入库的裁判文书应当为终版裁判文书,即向当事人送达、加盖人民法院印章的裁判文书,具体包括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决定书(不含涉密案件和含有敏感信息的裁判文书))上传汇聚;要在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 2021年、2022年全国法院终版裁判文书上传汇聚。不得不说,这是一项耗时费力的巨大工程。

不难看出,今后的司法系统,可能就是“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以全貌的形式供法院内部使用,精选出来有限案例的“人民法院案例库”供社会大众查阅参考。

编辑、选送、推荐、选用而成的“人民法院案例库”,也是一项耗时费力的工程,是否又会成为各级法院业已“案多人少”,还要随时上传各种终版裁判文书到“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之外,又一项工作负担呢?

最主要的是,案例的报送与否,哪个案例被报送,完全有赖于下级法院、承办法官的主动性、选择性。如此的被动性,又如何能保证发布的案例具有指导审判、提供参考的全面性呢?如何能反映出司法审判现实、案件具体裁判过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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