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省法院公布的审判数据看,律师行业的2024年将继续延续内卷
3月2日,“人民法院报”刊发了一篇《案件质效主要指标为何走在全国前列——江西法院审判管理工作访谈》的文章,以江西高院领导与报社人员评论访谈的形式,介绍了2023年江西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以及2024年江西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发力点。
这篇文章,是站在法院的角度,谈如何加强审判管理,以审判指标考核为抓手,提高司法裁判质量,提高案件审判效率。不过,文章醒目位置给出的这组数据,却能推演出法院今后如此开展工作,必将对与司法审判工作紧密相关的律师行业,产生深刻而现实的影响。
曾经有律师感慨,自从刑事案件推行了认罪认罚制度、刑事律师辩护全覆盖制度、律师值班制度等之后,当事人自行委托的辩护案件,几乎没有了。刑事辩护其实只占律师诉讼代理案件数量的一小部分,真正的大部分的诉讼代理案件是在民商事案件。
法院目前大力推进的多元化治理、诉前调解分流案件等压缩在审案件数量的目标,不再贯彻之前的“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工作指导,必将导致民商事案件律师,也会感受到类似于这几年来刑辩律师的“寒意”。
“上诉率7.91%”、“申诉申请再审率1.631%”
此前,有法院随案向每个案件当事人发送“上诉风险提示书”,内容是告诉当事人,上诉案件改发率很低,不要白白浪费上诉费、律师代理费,甚至直言不要听律师的“忽悠”而上诉。何以至此?上级法院考核上诉率,要求降低上诉案件数量也。
有文章发布近期发文称,从1987年到2006年,全国法院刑事案件的上诉率从18%一直下跌到1997年的10%左右,之后又开始上升,一直大概维持在15%左右。根据2018年数据,全国法院处理二审民商事案件122.2737万件,再审民商事案件44211件,一审上诉率为9.82%。
可见,现在乃至今后,如何降低上诉率、再审率,成了各级法院解决“案多人少”工作难题的重要目标。不管采取什么方式,反正法院、法官不会采取放任或是鼓励上诉、再审的工作理念,因为跟自己的绩效挂扣了。上至二审再审法院都在追求降低上诉再审案件数量,对律师业务的影响,大不大?
“一审裁判被改判率0.915%”、“一审裁判被发回重审率0.188%”
在过去的2023年里,“内卷”一词越来越多的被用来形容律师行业的现状,发生了诸多的头部红圈所裁员降薪、律所合伙人及律所总部分所之间的内讧、律师函顾问费合规审查等律师业务不断低价竞争等等新闻,这在以往是不曾有过的。
事实上,律师行业的发展壮大,从来不是由从业人数决定的,而是由市场需求决定的。提升律师市场需求的条件,不外乎市场经济的发展、法治环境的改善、律师执业地位的提高等几个方面,其中,律师代理案件的作用,能通过司法审判让客户获得看得到的利益,是重要的职业保障。
犹如认罪认罚制度对于刑辩律师的影响而言,检察官下场的对犯罪嫌疑人、法官下场的对被告人直接出具法律意见,还有刑辩律师什么事儿?如今,法院出面在诉讼之前就直接对案件结果予以多元化处理,肉眼可见的上诉再审基本改判发回无望,会对占据诉讼业务绝对大部分的民商事案件代理活动,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
目前来看,法院推行解决“案多人少”难题的措施还在不断地出台和推进中,今后的一段时间,将直接会体现到律师代理业务的开展上。有的地方,已经有律协提出,要加强律师参与诉前调解活动。这算不算退而求其次、先占据有利位置呢?有文章提到,有律师已经开始送外卖搞兼职了,有律师已经考虑开辟第二职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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