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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最高检核准追究未满14周岁的人刑事责任

烟语法明 2024-04-29

在2022年9月25日,甘肃定西发生了一起令人发指的凶案。一名年仅13岁的男孩利用水果诱骗,欺骗一名熟悉的8岁女童,将其引诱至一个偏僻地点,之后采用自己的水果刀和刀片,残忍地杀害了这名8岁女童。

小悦父母长期不在身边,后来父母离了婚,她成了由爷爷奶奶照顾的留守儿童,奶奶还有精神疾病。小悦在距家较远的新景乡读小学后,家长还给她在乡上租了房子,周末的时候又回到庄子上生活。

单亲爸爸龚军利皱着眉头,看着案发前监控视频:他8岁的女儿小悦穿着红色上衣,蹦蹦跳跳消失在林间,身后跟着的是同村的13岁男孩小刘。2022年9月25日中午,这个爱看《喜羊羊与灰太狼》的男孩,涉嫌用残忍的方式将小悦杀害。
案件相关资料显示,案发前,小刘就准备了水果刀、刀片、一次性手套、塑料绳等作案工具预先放置小悦家林地内,之后又以邀请小悦玩为由将她骗到了林地。

案发后龚军利从相关渠道了解到,小刘被母亲打骂后、产生仇恨女性,杀女性泄气的犯罪动机。小刘预谋的杀人对象有自己的妈妈以及成绩好的同学等人,但最终将目标锁定在了小悦身上。

▲案发现场

全国为这一事件所震惊,其残忍手段令人发指,普遍认为是成年人所为。而这名年仅13岁的男孩却表现出了非常镇定的态度,在犯罪后与邯郸的那3个恶少一样,展现出了极为强大的心理素质。

男孩犯下罪行后表现得从容自若,他明知女孩家门口有监控,却巧妙避开监控视线,回到家中清洗掉犯罪线索,然后准时前往学校上课,即便老师也未觉察出任何异常状况。当女孩的家长询问时,他更是沉着应对,声称并未见到那位女孩。

警方随后确定这名男孩为犯罪嫌疑人时,其家长竟然辩解,称其孩子爱看动画片,年幼无知。
2024年2月4日,小刘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由甘肃通渭县人民检察院向通渭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3月20日,该案改由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同意追诉其刑事责任。
刑法修正案(十一)于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专家表示,未成年人虽不适用死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6〕1号)规定,如果构成重罪且情节极其恶劣,最高可被判处无期徒刑,送入未成年人管教所服刑。

问: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前,实施上述犯罪是否可以追诉?
答:不可以。根据《刑法》第十二条关于溯及力的规定,“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不应再追诉。所以此前大连13岁男孩杀害11岁女孩的案件,不会启动追诉程序。
问:报请核准追诉的报请主体是谁?
答:是侦查机关。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核准追诉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侦查机关报请核准追诉的案件,由同级人民检察院受理并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问:报请核准追诉前,是否可以刑事立案并采取强制措施?
答:可以,但不可以提起公诉。根据《规定》“核准之前,侦查机关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但“未经核准,不得对案件提起公诉”。
问: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不能做出是否核准追诉决定的,如何处理?
答:根据《规定》,应当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或者延长侦查羁押期限。
问:最高检不予核准追诉,应该怎么处理?
答:根据《规定》,侦查机及时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

来源:刑事正义、红星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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