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河南2名男子捉44只壁虎被抓!警方:捉1只违法,20只以上可刑事立案

烟语法明
2024-09-05

近日,河南周口市淮阳区公安局发布一起案例:8月14日凌晨许,临蔡派出所民警许高帅在开展夜间巡逻防控时,在其辖区岳桥村现场发现两名男子戴头灯用自制粘杆捉壁虎,遂将两名男子带入派出所。
经询问,吕来某、司某利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两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猎捕的共44只壁虎已放生。


在农村,家家户户都寄居着许多壁虎,尤其晚上灯光下,壁虎出来觅食,再常见不过了,抓这种小东西怎么能跟犯罪联系上呢?壁虎具有较高中医药用价值,近年来随着其经济价值不断攀升,从而导致非法猎捕行为时有发生。
壁虎干制品被称为“天龙”,是一种常用的名贵中药材,但入药的壁虎需经人工繁育等合法手段获取,加工后可入药,有祛风活络、散结止痛、镇惊解痉等功效。该物种属于“三有”保护野生动物,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随意猎捕和出售。
什么是“三有”保护动物?“三有”陆生野生动物,即野生动物保护法中规定的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我国《刑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的受保护野生动物包括: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刚才说的三有陆生野生动物三类。



原国家林业局2000年颁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包含了约1700多种三有陆生野生动物。一些野生动物虽不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一级、二级野生动物,但进入了“三有”保护动物名录,同样受到保护。常见的“三有”保护动物有:麻雀、壁虎、青蛙、野兔、刺猬、竹鼠、菜花蛇、野猪、鹌鹑等等。
警官提示,根据相关规定,非法狩猎“三有”陆生野生动物1只以上就属于违法行为,20只以上的就可以刑事立案,50只以上的,为重大案件;100只以上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为特别重大案件。(潇湘晨报综合“平安淮阳”)

阅读链接:荒山上捕捉野生蝎子所得172元,被判管制五个月,罚金人民币1000元

  7月1日,靖远县法院首例非法狩猎野生蝎子案宣判,被告人罗某某犯非法狩猎罪被依法判处管制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案情回顾
2023年7月中旬,被告人罗某某明知靖远县在禁猎区、禁猎期,却悄悄使用禁用工具蝎子灯、铁镊子等工具多次在靖远县三滩镇周围的荒山上捕捉野生蝎子,后将捕捉的野生蝎子售卖到本村村民张某处。
2023年8月31日,罗某某在张某处售卖野生蝎子时被公安机关民警当场抓获。经甘肃林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鉴定:1.检材均为蛛形纲目钳蝎属条纹正钳蝎;2.条纹正钳蝎属于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价值、科学价值和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即三有动物。
罗某某违法所得172元。
靖远县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某违反国家规定,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依法应予惩处。
 法官提示
2023年6月30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公告,将蛛形纲目钳蝎属条纹正钳蝎纳入名录,属于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价值、科学价值和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禁止非法狩猎、交易、运输、收购、食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野生动物是人类共同的财富,具有不可替代性和难以恢复性,依法惩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是司法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靖远县法院在此呼吁广大群众,当前正值蝎子的重要繁殖期,为确保野生蝎子的物种安全,请广大群众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违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来源:靖远县人民法院

  往期文章:女法官遇害的如潮评议,很多人根本不了解司法现况,司法公开已经刻不容缓


  往期文章:“两高”发布司法解释:明确洗钱相关犯罪的认定标准(附全文)


  往期文章:快递寄丢毕业证只赔36元?法院:赔偿精神抚慰金5000元


  往期文章:发生“法律冲突”时如何适用法律?:按照如下适用原则


  为方便与网沟通,法律爱好者可添加小编微信号:kelly489112(劳拉)为好友,以组建法明法律微信群交流。请注明职业,以便分类建群。也欢迎法律网友投稿。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烟语法明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