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金课:财税法学本科教材建设”专题研讨会邀请函
尊敬的___女士/先生: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法学专业核心课程采取“10+X”分类设置模式。“10”指法学专业学生必须完成的10门专业必修课,“X”指各院校根据办学特色开设的其他专业必修课,“财税法”位列其中。该《标准》是全国本科法学类专业教学质量的基本标准,各校应根据自身的定位和办学特色,根据本标准制定法学类专业的教学质量标准,对本标准中的条目进行细化规定,并鼓励各高校高于本标准办学。按照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的要求,为深入研究探讨新《标准》下中国财税法学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问题,打造新时代财税法教学的“中国金课”,上海市法学会拟于2019年6月8日在上海举办第十九届中国财税法前沿问题高端论坛“聚焦金课大纲:财税法学本科教材建设”专题研讨会。我们诚邀您参加此次会议,热忱期待您发表高见,共同推进财税法学本科教材建设,提升财税法学课程质量,打造深受学生欢迎的中国财税法学“金课”和精品教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论坛的主题为“聚焦金课大纲:财税法学本科教材建设”,以下为研讨主题:
(一)财税法学本科教材大纲与“金课”建设
(二)财税法学本科教材的篇章结构
(三)财税法学本科教材的编写体例
(四)财税法学本科教材的内容探讨
40人
2019年6月29日(周六)14:00-17:00,会期半天。
上海市徐汇区华山路1954号
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凯原法学院202
(一)请围绕论坛主题提交财税法学本科教材编写建议(本科教材大纲),并按附件要求填写参会回执。
(二)本次会议不收取会务费。
(三)会务组联系人:
王桦宇 13817985354
欧阳天健 15201911312
参会论文应围绕主题进行探讨,具体题目由作者自拟。
1.征文对象为财税法专家财税法教学科研人员、财税法研究生和财税法实务人士等。
2.财税法学本科教材建议应于2019年6月1日前以电子版发送至专用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财税法学本科教材编写建议”字样。会议论文投稿邮箱:
csfjc2019@126.com
主办单位:上海市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
承办单位: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2019年4月25日
附件:“聚焦金课:财税法学本科教材建设”专题研讨会(上海)
会议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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