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东南破产法论坛征文公告
在新中国迎来70岁华诞之际,我国的企业破产法也步入了施行的第12年。在这12年间,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发布了多个司法解释和有关破产审判的会议纪要,企业破产制度不断得到充实。而就在今年,破产法学界讨论多年并着力推动的自然人破产制度,也以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程序的形式开始试水。在国家营商环境持续提升的背景下,我国的破产制度有望从顶层设计上日臻完善。
2019年6月22日,国家发改委、最高人民法院、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三部委联合印发《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要求建立健全破产退出渠道,在进一步完善企业破产制度的基础上,研究建立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等市场主体的破产制度,扩大破产制度调整的覆盖面,畅通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市场主体退出渠道。地方各省市法院也相继出台各类涉及破产审判的规范性文件,在破产法领域呈现出中央把握航向、地方百舸争流的良好局面。
东南破产法论坛的前身是始办于2016年的厦门破产法研讨会,是国内较早专注于破产法理论与实务的研讨平台,三年多来,论坛邀请到众多破产法权威学者和实务界代表参会,办会规格逐年提升,论坛的影响力也从厦门扩展至整个东南沿海。
为了深入研究与探讨破产法前沿与实务问题,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大学法学院将联合主办,并由福建省律师协会破产重组法律专业委员会、厦门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联合承办“第二届东南破产法论坛”,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论文。
论坛时间与地点
2020年1月11日 福建厦门
论坛主题
营商环境提升背景下破产制度的完善
论坛推荐议题
1. 企业破产法相关制度完善;
2. 企业破产法与营商环境提升;
3. 企业破产重整制度;
4. 个人破产制度;
5. 跨境破产制度。
提交方式与截止时间
请于2019年12月15日前,将论文提交至论坛组委会邮箱:xmaba@sina.cn,邮件标题请注明“第二届东南破产法论坛投稿”,并在邮件中留下作者姓名、单位、职务、职称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联系人:邓俊杰,0592-5669260,18805922090
征文要求
1.附内容摘要与关键词;
2.论文原创,遵守学术道德;
3.论文篇幅在三千至一万字之间,最长不超过一万五千字;
4.正文为宋体小四号,注释体例参照《厦门大学法律评论》注释体例。
优秀论文评选
论坛组委会将根据论文提交情况确定参会嘉宾名单,并择优安排会议发言。组委会还将组织优秀论文评选,并将优秀论文汇编成册,提供样书惠存。
论文原创性声明与汇编授权
投稿即视为作者声明文章系作者本人的原创作品,同意东南破产法论坛组委会将所投稿的文章编入论坛文集。如出现著作权等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自行负责。
附件
《厦门大学法律评论》注释体例
所有来稿请以下列注释体例为准:
一、文中注释一律采用脚注,每页重新注码,样式为:①②③等。
二、直接引用非原文时,注释前加“参见”;间接引用时,应注明“转引自”。
三、数个资料引自同一出处的,请重新作出完整注释。
四、引用自己的作品时,请作出完整注释。
五、具体的完整注释范例:
(一)著作类
1.谢晖:《法学范畴矛盾辨思》,山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3~44页。
(二)期刊类
1.李琦:《宪法哲学:追问宪法的正当性》,载《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2005年第3期。
(三)文集类
1.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载《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6),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325~326页。
(四)译作类
1.[德]海德格尔:《面向思的事情》,陈小文等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18页。
(五)报纸类
若为新闻类文献,格式为:
1.《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在京举行》,载《人民日报》2001年4月4日。
若为报纸类其他文献,则与“期刊类”格式同。
(六)法条类
1.《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2001),第13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9条。
(七)古籍类
1.《论语·为政》。
2.(清)沈家本:《沈寄簃先生遗书》甲编,第43卷;或(汉)司马迁:《史记·卷十七》,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116页。
(八)辞书类
1.《新英汉法律词典》,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24页。
(九)网络资料类
1.《六国“国家安全审查制度”》,http://www.competitionlaw.cn/n2156c25.aspx,最后浏览日期:2007年10月5日。
(十)外文文种
依照该文种注释习惯注释。
六、涉及文献是多作者或多译者情况的,若作者或译者为3人以下(含3人)的,请标明全部作者或译者姓名;若作者或译者为4人以上(含4人)的,则请注明排名第一的作者或译者名,并以“等”代称其他作者或译者,如“XX等”或“XX等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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