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中国商法海南冬季论坛暨公司“三会”制度的法理反思与制度重构专题研讨会邀请函
尊敬的__________:
按照我国立法机关的规划,公司法重大修订在即,修订方案及其具体规范设计的起草已经启动,许多重大立法问题值得进行深入研究。经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秘书处与海南大学法学院协商,第三届中国商法海南冬季论坛的主题将定位于公司的治理结构修订,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的重构为中心,以期为公司法的修订贡献应有的智识。具体而言,论坛将围绕现行《公司法》第二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中关于“三会”的规定,进行立法论上的研讨,以期提出公司法典的修订方案。
一、会议主题:
公司“三会”制度的法理反思与制度重构
会议预设的讨论主题,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十个问题:
1、 公司法修订之公司组织机构制度完善的基本方向(原则)
2、 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关系
3、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再造
4、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规则再造
5、 董事会、监事会的成员及经理的选任、辞任规则
6、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决议规则立法完善
7、 监事会与独立董事制度之关系研究
8、 上市公司“三会”特殊规则研究
9、 上市公司“三会”的系列软法规范(章程指引、治理准则、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规范等)与公司法规范研究
10、 国有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与党委会的关系研究
二、与会要求及安排:
1、请与会专家确定行程后及时发送会议回执到会务组djlt2019@126.com,或通过微信等方式直接告知会务组联系人;
2、与会专家若根据会议主题撰写论文,并务必于2019年11月21日下午15:00之前以word形式发送至会务组邮箱djlt2019@126.com,论文若未完成请发发言大纲或PPT,以便编印论文集和安排会议议程;会务组只接受与主题相关的论文与发言大纲/PPT;
3、会务组将于11月22日晚上拟定会议议程并发送给各位与会专家,11月23日正式报到时发纸质版本;
4、相关补充事宜待与会人员确定后再另行通知。
三、会议时间
2019年11月24日—2019年11月25日
(2019年11月23日全天报到)
四、会议地点
中国·博鳌·金湾康斯宾悦酒店
五、会议费用
1、为贯彻落实中央节俭办会的精神,考虑实际承担能力,参会代表往返交通费及会议期间原则上住宿费用请自行负担;
2、会议不收取会务费,会议承办方将负责会议期间场租、资料、餐饮、接送机服务等费用;
六、会务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秘书长
李建伟教授,电话:13501195417
2、海南大学法学院联系人
石冠彬教授,电话:15958455036
主办单位: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 海南大学
承办单位:海南大学法学院
海南大学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研究院
广东华商(三亚)律师事务所
二〇一九年十月一日
附:报名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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