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论与法哲学论坛”2020年度讨论会(上)顺利召开
来源:南京大学法学院
2020年7月25日至26日上午,由南京大学法学院主办、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学科协办的“法理论与法哲学论坛”2020年度讨论会(上)在线顺利举行。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宋晓教授在开幕式中致辞。
第一单元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陈林林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陈景辉教授首先以“宪法的性质”为主题进行发言。他以宪法学界宪法与法律的三重关系为批评对象,在法理学的基础上讨论宪法的三个法理学命题,并重新梳理了宪法与部门法的关系。南京大学法学院蔡琳副教授、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马驰副教授进行了评议。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郑玉双副教授结合2020年的新冠疫情,就“紧急状态下的秩序与法治”进行了讨论。他认为形式法治和实质法治观均无法完整解释紧急状态下法治运行的逻辑与张力,而共同体德性在此时则成为捍卫法治理想的重要内容。评议人为澳门大学法学院翟小波副教授与山东大学法学院张帆副教授。
第二单元由南京大学法学院周安平教授主持。西北政法大学法学院邱绍继教授基于马、恩的文献梳理追溯了“法律的统治阶级意志论”的起源与发展,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作为法本质的意志论的法理论主张。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陆幸福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雷磊教授分别就邱教授的观点发表了意见。
社科院国际法所田夫副研究员就“法理学与法学通论的关系”,梳理了近代中国对日本学说的引进历程,并讨论了日本法学界对法理学与法学通论之关系的认识过程,为思考中国当代法理学的发展提供借鉴。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黄伟文副教授、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杨建副教授担任本部分评议人。
第三单元的主持人由澳门大学法学院翟小波副教授担任。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刘叶深教授首先发言,其主题为“电车难题:一个多维组合方案”,其以数量差异、权利差异、双效原则、相对于行动者特权等多个道德原则进行组合,从而试图解决电车难题及其一系列衍生难题。吉林大学法学院朱振教授与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于柏华讲师给出了评议意见。
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骆意中讲师以“自动驾驶的法理分析”为主题,探讨了当自动驾驶汽车为拯救乘客而不得不侵犯第三方身体甚至生命权的道德难题。随后,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李学尧教授与南京大学法学院艾佳慧副教授针对这一问题发表了评议意见。
第四单元的主持人为吉林大学法学院李拥军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王凌皞副教授以“先例、比较与裁判的正当性辩护”为题,认为比较性的形式平等无法为同案同判提供充分的规范性支持。本部分评议人为陈林林教授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泮伟江副教授。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张途讲师提出“法官是不是一定有依法裁判的义务?”这一问题。她提出,法律的存在限制了法官的行为,但此种对于任意性的限制并不等于义务性。雷磊教授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沈宏彬讲师做出了相关评议。
第五单元由重庆大学法学院陈锐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孙海波副教授以“立法能让人变得更道德吗?”为题进行报告。他在有限承认道德立法的基础上,强调法律不强人所难这一法治最低要求,并进一步探讨道德立法的方式与限度。评议人由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杨知文副教授与重庆大学法学院王琳讲师担任。
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汪雄副教授的报告主题为“权利的内在限制”。其剖析了权利在意志论与利益论中实质蕴含的人格利益与正当意志面向。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黄金荣副研究员与南京大学法学院熊静波副教授对此提出了评议观点。
第六单元的主持人为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张镭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李拥军教授详细论述了“情理法则在裁判说理中的功能与应用”,提出情理缺失是案件引发争议的根本动因,给出了情理在裁判中应用的具体路径。南京大学法学院陈坤副教授与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王进讲师相继提出自己的评议意见。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张青波副教授具体分析了“行政裁量之限定”这一问题,他提出行政裁量区别于不确定法律概念的解释,二者在司法审查技术与强度上有所不同。山东大学法学院马德华副教授与深圳大学法学院宋旭光副教授进行了论文评议。
至此,为期一天半的学术交流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