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中国数据法律高峰论坛暨上海市法学会网络治理与数据信息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
第三届中国数据法律高峰论坛
暨上海市法学会网络治理与数据信息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
■ 邀 请 函
尊敬的嘉宾:
万物互联、大数据、人工智能正在改变着人类的社会认知和决策能力,改变着社会运行和发展方式,使人类进入数据驱动技术创新、数据驱动经济发展、数据支撑社会治理的数据时代。2020年3月3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首次将数据要素作为五大生产要素之一,提出了数字经济时代中市场经济建设的“中国方案”。与此同时,数据主体(信息主体)权利保护问题依然面临严峻考验。为此,协同数据资源上数据主体权利和资源价值创造者的权利,成为当今中国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亟待解决的重大理论和制度难题。本次年会旨在为政府、产业和学界提供一个沟通的桥梁,探讨“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与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的冲突与协同”,引领中国数据保护和利用的法律政策方向,为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前来参加交流学习。
会议信息
论坛主题: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的冲突与协同
主办单位:上海市法学会网络治理与数据信息法学研究会
承办单位:华东政法大学数据法律研究中心、智能法治研究院
上海交通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院
时间:2020年11月7日(星期六)
地点:中国上海(具体会议地点待定)
方式:现场主会场+线上参与+直播或录播
会议议程(待定)
论坛|开幕
9:00-9:30 领导及专家代表致辞
上半场|议程
专题一 9:30-10:30
个人信息保护的社会背景和立法目的变迁: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应有定位
专题发言:(2位)
专题二 10:30-12:00
目的特定原则与个人信息再利用:如何开启数据社会化利用之门
专题发言:(2位)
下半场|议程
专题三 13:30-15:00
信息主体的权利保护:保护目的、保护方式、保护内容和实现机制
专题发言:(2位)
专题四 15:00-16:30
信息资源化利用秩序:以价值创造为基础的数据财产权利
专题发言:(2位)
闭幕式
16:30 闭幕式致辞
论坛征稿
论坛|分论题
论坛特设四个分论题,分别为:
个人信息保护的社会背景和立法目的变迁: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应有定位
目的特定原则与个人信息再利用:如何开启数据社会化利用之门
信息主体的权利保护:保护目的、保护方式、保护内容和实现机制
信息资源化利用秩序:以价值创造为基础的数据财产权利
论文提交及评审
2020年10月20日前,提交论坛论文或发言大纲。
2020年10月底,公布专家评审通过的论文名单,并发出正式邀请函,邀请参会报告或讨论。
为了保证此次论坛的高效顺利,请参与者围绕本次论坛的主题撰写论文,并注明分论题后提交会务组。
投稿、咨询与提示
投稿方式:
提交论文摘要及完整论文至邮箱:dataprotection@163.com,投稿邮件标题及附件统一命名为“征文+分论题+姓名+题目”。
联系人:
刘老师 13472583603
王老师 18101889796
中国科学院大学2019年、2020年累计授予11650人博士学位,全国NO.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