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分会成功举办“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国际经济法的机遇与挑战”2020年学术年会
来源:南开大学法学院
2020年11月27日下午,天津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分会2020年学术年会在线上成功召开。本次年会主题为“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国际经济法的机遇与挑战”,由南开大学法学院承办。天津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于浩明同志,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宋华琳教授,天津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分会会长、南开大学法学院程宝库教授出席并致辞。来自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对外经贸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天津商业大学等高校的近百余位师生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对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国际经济法的机遇与挑战问题展开了深入的交流和研讨。本次会议由天津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分会副秘书长、南开大学法学院胡建国副教授主持。
天津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于浩明同志在致辞中首先代表天津市法学会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以及对关心、关注本次年会的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诚挚的问候。于浩明同志强调,面对新冠疫情肆虐全球的背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全国疫情阻击战取得了阶段性胜利,展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国际经济关系和世界经济格局带来的挑战,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做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战略部署。今天国际经济法学分会开展的以“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国际经济法的机遇与挑战”为主题的学术年会是对党中央战略部署的积极回应。在刚刚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会议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地位,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希望广大法学工作者认真领会并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法治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集中攻关,为平安天津的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于浩明同志还表示,希望国际经济法学分会在今后的工作中主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领域的意识形态指导地位,增强斗争意识、提高斗争本领,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结合学科优势培养专业素养过硬、善于破解实践难题的涉外法律人才力量。为提升我国在国际法律事务和全球治理方面的话语权、影响力做出积极贡献。市法学会将加大对包括对国际经济法学分会在内的各学科研究会的支持力度,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全力服务好法学法律工作者的研究和实践活动,共同谱写法治天津的新篇章,预祝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宋华琳教授代表会议承办方南开大学法学院致辞。其首先对与会领导和专家学者表示热烈欢迎和感谢,尤其感谢以于浩明书记为代表的天津市法学会对天津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分会与南开大学法学院的支持与帮助。宋华琳副院长指出南开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源远流长,高尔森先生在八十年代初对国际经济法学科有开创之功,近年来,南开大学法学院在国际贸易法、国际商法、国际经济法等研究领域取得了长足进展。宋华琳副院长指出,国际经济法也涉及全球行政法、全球监管合作与全球合作治理,天津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也受到了挑战,天津港与天津机场是涉外的机场与口岸,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国际邮件和国际物流等问题也逐渐浮现,这些都构成了国际经济法研究的课题。宋华琳副院长指出,中国法学会会长,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王晨同志近期就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问题视察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四所院校,强调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性。南开大学国际法师资精良,开设众多必修课、选修课,积极地为中宣部、外交部、商务部等众多部门及天津市委、市政府天津建言献策,未来也会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和国际法研究。最后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支持天津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分会与南开大学法学院的工作,预祝本次会议取得圆满成功,形成有价值的观点和建议。
天津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分会会长、南开大学法学院程宝库教授在致辞中热烈欢迎与会的各位领导、专家学者以及师生。程宝库教授指出,新冠肺炎疫情作为突发公共安全卫生事件,影响广泛,对全球经济秩序造成了重大的冲击。国际经济法学界的专家学者纷纷研究新冠肺炎疫情对国际经济法学和国际法律关系的影响。程宝库教授表示,国际经济法学科是一个关于改革开放的前沿学科,需要研究中国改革开放中最前沿、最棘手、最紧迫的问题。新冠肺炎疫情在很多学科引发了许多新的课题研究,希望各位专家学者能够在其研究领域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所引发的实际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方案,发表自己的观点,促进天津国际经济法学科更加活跃,产生更多的研究成果,为改革开放和疫情防控做贡献。
本次学术年会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专题研讨阶段,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左海聪教授、河北工业大学人文与法律学院石小娟教授、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硕士生王楠、南开大学法学院唐颖侠副教授、天津大学法学院杨梦莎讲师分别从不同角度对新冠肺炎危机背景下国际经济法的机遇与挑战作了总体分析。天津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分会常务理事,天津大学法学院安宁副教授、天津商业大学讲师孙佳颖博士对该专题各位嘉宾的发言做了点评,表达了自己的见解。
第二个专题研讨阶段,南开大学法学院程宝库教授、南开大学法学院胡建国副教授、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硕士尧文燕、河北工业大学人文与法律学院硕士生张昊天、天津大学法学院于亮副教授对新冠疫情背景下国际贸易与投资法中的进口食品安全、抗疫物资贸易等问题作了精彩发言。天津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分会副会长、河北工业大学人文与法律学院石小娟教授对该专题各位嘉宾的发言进行点评,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对外经贸大学左海聪教授以“疫情背景下国际经济关系和国际经济法的演变趋势”为题,首先阐述了疫情对国际经济关系的影响。左海聪教授指出,疫情可能使得2008年金融危机时彼消我长的国际经济格局重现。其次,介绍了疫情前后中美对外法律和政策的变化。总体而言,美国从WTO多边体制撤退,转向对等的双边主义,中国则继续推行投资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中国未来的法律对策,应以构建人类文明共同体思想为指导,采取更加灵活包容的政策,更好地应对中美关系、疫情下国际经济形势和国际管制措施的变化。其预测,未来国际经济关系会向更加平衡的方向发展。
河北工业大学人文与法律学院石小娟教授主要从新冠疫情背景下中国在实体规则和程序规则面临的挑战和机遇角度上阐释自己的观点。在疫情常态化的形势下,石小娟教授提出未来拜登政府将会同盟国一道同中国在知识产权、汇率金融方面进行强有力的谈判,尽管拜登政府采取的方式更为温和,但中美未来之间的经贸关系仍然十分严峻。石小娟教授还特别提到RCEP协议是除欧盟外最大的经济伙伴协,并且在关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方面的规定和WTO非常相近。在知识产权、数字贸易、金融贸易和WTO相比又有了新的创新,在海商法领域上,国际法学者尤其是天津学者应当更多思考如何让更多国际游轮以天津为母港停靠从而提振天津的经济。在碳排放交易领域,国际法学人应当促进形成国内碳排放交易和国际碳排放交易双循环的格局,使天津能够最大程度发挥碳排放交易所的作用,在国内国际两个循环中发挥作用从而助力天津经济的发展。
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的经济法硕士生王楠同学以“新冠疫情下国际经济法律制度的变革研究——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为视角”为发言题目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强调疫情时期各国应加强合作,注重合作共赢。
南开大学法学院唐颖侠副教授基于人权的视角,指出国际灾害治理法对疫情防控的启示。唐颖侠副教授详细介绍了灾害对人权的负面影响,认为灾害的社会属性和脆弱性与赋权为基于人权方法纳入灾害治理提供了理论基础。现有国际灾害治理法和国际人权法对此均存在不足,是人权方法纳入灾害治理的现实需要。继而提出各国在疫情防控中应纳入基于人权的方法(HRBAs),在适用该方法时需要注意国家承担人权义务的边界和不同人权的优先顺序,并且可以借鉴灾害治理中对流离失所者的全方位、分阶段保护的方法,以及软法的间接适用路径。
天津大学法学院杨梦莎讲师以“国际法视域下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机制评析”为题,从国际卫生法、国际卫生合作的角度进行论述。首先,其介绍了国际卫生法的法律框架,包括《国际卫生条例》(IHR),以及IHR体系下规定全球卫生合作的主要机制“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HEIC)。其次,其详细阐述了PHIEC法律机制的主要争议。再次,其对WHO应对PHEIC的问题成因进行了分析。最后,针对目前的问题,杨梦莎讲师提出了三点完善PHEIC法律机制的可行性建议。
天津大学法学院安宁副教授在点评中指出:左海聪教授就未来世界经济格局的走向和脉络为我们展示了直观的思路,提出要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指导思想下完善法律规则,对于国内法在国际斗争中的作用要充分重视。石小娟教授的发言为大家梳理了疫情之前、疫情爆发、疫情常态化后我们所面临的国际经济领域的诸多法律问题,从贸易争端所引发的长臂管辖到疫情当中的违约救济再到常态化之后中美之间基于多边还是对等的不同实践,从实体和程序方面都非常全面。针对天津的具体问题和机遇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特别是关于国际游轮规则的研究、关于自贸区引入国际争端解决机构的建议都是具有建设性的,我们应当一起努力在这些方面做工作。针对王楠同学的发言,安宁副教授建议聚焦具体的方向进行深入的研究,并对研究生积极参会的热情给予了肯定。
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孙佳颖讲师对第一阶段专题研讨的后三位发言嘉宾的精彩发言进行了自己的点评,肯定了发言嘉宾们提出问题的独特视角与精彩讲解,也提出了一些相应的建议与想法,希望几位嘉宾会后有所交流与探讨。
会议进入第二阶段,南开大学法学院程宝库教授基于SPS风险评估视角就新冠疫情引发的进口食品安全法制问题进行探究。其指出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各国为了防止病毒随着食品贸易传播,采用SPS规则、《关贸总协定》一般例外规定及风险评估的科学证据原则,对贸易进行限制。中国有大量进口冷冻食品,如何处理这些可能带有病毒的食品、处理的责任主体及中国如何在食品贸易中采取防疫措施等这些问题都应当在法律上明确,国家防疫相关的食品安全立法亟待完善。
南开大学法学院胡建国副教授发言题目为“抗疫物资贸易国际治理与规则体系完善研究”,提出要以“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理念完善抗疫物资国际治理与规制体系。胡建国老师认为:第一,抗议物资贸易是保障全球和一国抗议物资可及性的重要手段。第二,抗疫物资贸易国际治理与规则体系当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一是缺乏应对突发性全球公共健康危机的专门机制。二是目前关于抗疫物资贸易的WTO规则供给不足,例如抗疫物资关税仍然较高、缺乏对疫情背景下采取的出口限制措施的有效管控、没有制造能力的发展中国家可能无法获取专利抗疫物资等等。第三,应以“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理念完善抗疫物资贸易国际治理与规则体系,具体形式包括扩大《医药协定》和ITA适用范围、谈判《与疫情防控有关的贸易措施协定》,重点内容包括抗疫物资零关税、更严格出口限制纪律、全球合作研发与共享疫苗、TRIPS协定修正案扩大适用于抗疫物资。
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硕士生尧文燕同学做出了主题为涉外合同在新冠疫情背景下的履行问题的发言。在新冠疫情背景下,各国纷纷开展隔离传染源、停产停业、居家隔离等一系列措施对抗新冠肺炎,各国贸易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停滞。并从英美法系国家规定的合同落空和CISG中的宣告合同无效分析了新冠疫情背景下合同履行不能的法律依据。尧文燕同学还对情势变更和不可抗力之间做了划分,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都是作为免责事由,但并不兼容。以新冠疫情作为情势变更的理由来主张解除合同可能会成为日后的趋势。尧文燕同学在最后一个部分从加强疫情后涉外履行环境的评估、明确约定新冠疫情影响合同履行的解决机制以及明确适用的准据法三个方面探讨了在新冠疫情背景下涉外合同履行的应对措施。
河北工业大学人文与法律学院的硕士生张昊天同学就“转型中ISDS机制与“一带一路”的定制方案”为题,提到ISDS的改革不仅要保护投资者的私人利益,同时也要考虑到如何促进东道国的发展和符合国际经济秩序的最终目标,并对国际社会主张的具体的4种方案进行了分析与对比,同时强调了疫情下ISDS改革面临的挑战。
天津大学法学院于亮副教授以“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与国际卫生治理”为主题,阐述了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国际法意义。他指出,这一概念旗帜鲜明地表达了中国的国际法主张,回应了国际关系和国际法实践中存在的可能阻碍中国和平崛起的因素。于亮副教授提出在未来,人权保障应成为国际卫生合作的价值基础,应当共建合作型国际社会,提供灾难援助应成为道德责任乃至法律责任,促进对替代医疗和传统中医药的国际承认,加强WHO的法治建设。
河北工业大学人文与法律学院石小娟教授对第二专题探讨进行评议。石小娟教授首先对程宝库教授关于天津国际经济法的发展以及未来国际经济法年会的期望作出回应,表示希望通过这个渠道,可以同时促进国际公法、国际私法的交流发展。石小娟教授也对几位嘉宾的发言分别进行了精彩的评析,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见解。
会议最后,由天津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分会会长、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程宝库作了总结发言,程宝库会长对于与会的专家学者与同学们表达了由衷的感谢,对此次国际经济法年会的学科交融性表达了了充分的支持与肯定,并对此次会议的创新高度赞扬,同时公布了明年的天津市国际经济法学学术年会将由河北工业大学承办,希望各位老师、同学们积极参与。此次年会取得圆满成功。
(图文 贾文卓、陈庆庆、赵子墨、王祎晗,审校 胡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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