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关注上方我们的视频号,来到直播间进行互动交流
经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现予发布《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2021年度课题指南》,并就做好2021年度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省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总体要求。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重点关注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2021年度课题指南》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依据《课题指南》条目申报的选题,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等对待。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为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三、申报条件。课题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含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青年项目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36周岁(1985年6月30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2021年6月30日前未获批准结项)的国家、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项目;已经申请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本批次项目。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曾经承担国家、省社科基金项目,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被中止、撤项的不得申报(自终止之日起三年、撤项之日起四年内)。 四、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资助经费分别为8万元、5万元、5万元。项目类别由申请人根据选题研究内容自行确定。申请人应按照《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可从我办网站下载)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五、研究时限和成果要求。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2-3年,最终成果为专著或系列论文,专著须鉴定通过后方能出版,违反规定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相关资助协议。应用对策研究根据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一般应在2年内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其核心观点或重要对策建议原则上须刊登省委宣传部《宣传工作动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才能结项。 六、课题评审。本年度课题采取两轮评审。初评为双向匿名评审,委托省外专家网上评审《论证活页》,根据初评成绩确定复评入围名单;复评以会议评审方式进行,委托省内各学科领域有影响力的专家组成评审组,评审《申请书》,经评审组投票产生建议立项名单,报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项目申报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申报要求。2021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实行限项申报。全省本科院校、省委党校、省社科院等单位申报指标,根据申报基数、过去两年有效申报数量和项目研究完成情况等综合考量确定。限额指标通过申报系统分别下达到申报单位。其他院校、科研机构等不限制申报数量,二级单位审核通过后,申报材料由省社科规划办统一审核,审核合格的参加初评。各单位要做好审核把关,着力提高申报质量,申报指标要向青年项目适度倾斜。 申请人要按照《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21年修订版)的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省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通过“省社科基金项目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网址:http://xmsb.jschina.com.cn)。已注册申请人使用账号密码登录。新申请人须先注册并经二级单位激活账号后方可申报。申报系统使用方法详见“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评审系统-用户手册”。申请人在线填写基础申报材料后,下载申请书与活页模板,离线填写内容保存后上传至系统,并提交二级单位审核。申请人须动态跟踪审核情况。经二级单位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即可以打印纸质版《申请书》(与网上提交的《申请书》应一致),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统一报送省社科规划办公室。 八、审核要求。申请人所在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作为二级单位负责审核本单位的申请人信息和申报课题材料。有申报限项的高校和单位审核通过的课题数量不得超出申报指标。网上申报经二级单位审核通过后,主管单位不再退回修改。 各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保证申报质量,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申请人资格、选题、课题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是否具有完成研究任务的充分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对申请人不具备申报条件的,选题不符合《课题指南》要求、不具有重要研究价值的,课题论证明显简单草率、填写内容有明显缺项的,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申报课题无关的,申请书填写内容不实、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得受理申报。 报送材料包括:(1)《申请书》1式3份(一律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其中须含1份原件。(2)二级单位从申报系统中导出的申报数据汇总表(加盖公章)1份。申报时间: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2021年7月8日至7月30日(申报系统关闭时间为当日18:00);二级单位审核截至2021年8月2日(审核系统关闭时间为当日18:00);纸质材料受理时间截至2021年8月5日。申报单位须于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办(建议EMS邮寄),逾期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省委宣传部规划办。邮政编码:210013。联系电话:(025)88802748,88802747;网上申报咨询电话:(025)58682050,(021)65963999。 2.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评审系统-用户手册(申请人使用手册)(二级单位使用手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法院特邀调解名册制度的通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2021年“文澜优秀大学生夏令营——聚焦双一流,募法学菁英分营”优秀营员公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1年知识产权优秀大学生夏令营优秀营员名单公示
2021年文澜优秀大学生夏令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司学院“刑走中南”分营优秀营员名单
国家新闻出版署:不予批准
湖南省教育厅公布2021年普通高校新设本科专业办学合格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新设专科专业办学水平评估结果
河海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十三届十次会议授予博士学位公示,24人
考法学博士,进入法学考博交流群;考医学、工学、理学等等的进入非法学考博交流群!
《法学杂志》2021年第7期要目
这个期刊更名啦!附征稿启事
《青海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征稿启事
“碳达峰·碳中和”国际环境法研讨会在天津大学法学院成功举办
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第1号公告
第三十三届全国副省级城市法治论坛征文通知,附往届获奖信息
《浙江社会科学》2021年第7期法学论文要目
浙江省法学会三农法治研究会2021年学术年会暨《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论坛预通知
2019年动态调整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
2017年动态调整撤销和增列学位授权点名单
2017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
2017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结果
2016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2017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学位授权点
2016年动态调整撤销和增列学位授权点名单
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
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有哪些?为何设置?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版)
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调整名单(2019年版)
2018年动态调整撤销和增列学位授权点名单
2017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授权点名单
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50个不合格学位点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