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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法学会关于2021年度研究课题结项的通知
根据《河北省法学会课题管理办法》和课题委托合同。现将河北省法学会2021年度研究课题结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请结项需要提交的材料1.课题结项申请书1份,请从附件下载并填写。同时提交电子版。2.课题最终成果一式2份及电子版。请按A4纸大小装订成册。其中,电子版要提交含相关信息(课题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身份、课题立项编号及所在单位等)和不含相关信息两种。课题最终成果应为完整的研究报告形式,包含课题研究的全部成果。阶段性成果如发表的论文等同时报送1份复印件。
3.至少1份成果要报,每份1500-2000字左右,提交电子版。请选取成果中最具有决策参考价值部分,突出问题意识、侧重对策建议,不需要对整个课题成果进行凝练。切忌空泛,问题分析略写或不写,实证调研及对策为重点。具有重要价值的,省法学会将整理后报送有关领导参阅。4.结项申请书、课题最终成果、成果要报的电子文本(WORD文档)打包发送至hbfxhkt@126.com。文件名为立项编号+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二、结项程序:为严肃学术纪律,省法学会对课题成果全部采取查重等方式进行学术检测。通过检测的组织专家进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为优秀、合格、不合格。鉴定等级为合格以上的,颁发课题结项证书,并拨付剩余课题经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时可以酌情加分: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被评为省部级(含)以上优秀成果的;在国家核心期刊公开发表的(须注明“河北省法学研究课题XX年度XX课题”等类似字样)。三、材料要求相关材料应于2022年3月25日前提交,逾期不再受理结项申请,课题主持人在三年内、参加人在两年内不得申请省法学会课题。确有特殊原因的,可提交延期申请,延期最多不超过半年。结项材料寄至: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61号省法学会联络部姚家骏收,邮编050051,电话0311-83031906。附件: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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