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3期法学论文要目
来源: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3期
(第46卷总第256期)(双月刊)目录及摘要
【环境法研究】
环境罚金刑修复性易科制度的理论证成与建构路径
唐绍均(重庆大学法学院 西部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研究中心教授 博士生导师 法学博士)王嘉琪(重庆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70
摘 要:环境罚金刑修复性易科制度乃罚金刑易科与修复性非刑罚措施的有机结合。该制度既可以为“恢复性司法”理念融入环境刑事司法提供制度载体,也可以为解决环境罚金刑的执行难提供变通方式,还有助于弥补环境罚金刑随时追缴制度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存在的缺陷。对于构建该制度必然招致的易科客体等价性与科罚体系匹配性的质疑,可通过论证“恢复性司法”理念对“报应刑论”极端化的克服、修复性非刑罚措施对论争范围局限性的突破、“并科制”下易科的可适用性以及易科制度嵌入的可匹配性得以理论纠偏。环境罚金刑修复性易科制度的构建需以嵌入《刑法》第37条为立法方式,以明确所判罪名属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所判罚金无法执行以及所判刑罚未导致罪犯人身自由受限为实体要件,以申请、受理、审查、裁定与执行五阶段为必经程序,以期实现“恢复性司法”理念在环境刑事司法实践中的有效融入。
关键词:环境罚金刑;恢复性司法;罚金刑易科;修复性非刑罚措施
环境犯罪认罪认罚从宽的适用困境及其破解
孙洪坤(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法学博士)陈雅玲(浙江农林大学环境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79
摘 要:环境犯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困境,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环境犯罪本身的特殊性、复杂性;环境犯罪处罚理念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理念的冲突;环境利益与认罪认罚获益之间的关系平衡问题。基于环境犯罪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司法程序皆与检察机关的职权密不可分,可以建立以“两山”理念为基础统筹,以“混沌理论”“利益平衡理论”和“利益对等交换理论”作为基础理论处理三大难点问题,以“环境正义理论”和“检察教育理论”作为补充性理论处理其他问题的整体理论架构。环境犯罪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有效推进,需要以解决环境犯罪的特殊性问题为基础,推动相关配套制度的改革完善,实现环境犯罪认罪认罚从宽的精准适用。
关键词:环境犯罪;认罪认罚;适用困境;检察主导;配套制度
【个人信息保护研究】
国家机关处理个人信息的特殊风险及其法律规制
孙清白(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法律系讲师 法学博士)/88
摘 要:国家机关作为我国数据资源的最大掌控者,在履行法定职责过程中涉及大量个人信息的处理。国家机关处理个人信息存在处理失控、处理泛化、信息监控和信息泄露等特殊风险,但我国现有立法对国家机关处理个人信息所涉及的特殊风险缺乏足够多的有实际约束力的制度设计。面对国家机关处理个人信息的特殊风险,针对我国现有立法对国家机关处理个人信息法律规制的不足,国家机关处理个人信息的法律规制应从细化国家机关处理个人信息的告知义务、规范国家机关对个人信息处理的授权、明确国家机关处理个人信息的比例原则、强化国家机关处理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义务、建立国家机关个人信息处理的分级机制等五个方面展开。
关键词:国家机关;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保护法》;安全保障;分级保护
被遗忘权作为新型权利之确证与实践展开
阮晨欣(东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东南大学人民法院司法大数据基地特约研究人员)/98
摘 要:被遗忘权是个人信息权的独立子权利,是具备个人隐私利益、财产利益以及其他人格特质的新型权利,旨在保护个人在互联网上的信息安全。面对当下个人信息安全受到侵犯的严峻态势,基于对个人信息自由控制的社会公众心理需要的考虑,确立被遗忘权能够满足公民对个人信息的控制自治和信息自由,具有法正当性和法规范性。该权利通过赋予公民对个人信息的自决权尤其是对个人信息的控制权,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删除已经过时、不相关的个人信息,进而消减个人信息处理者尤其是互联网巨头的绝对强势地位,最终达成互联网记忆的遗忘效果,实现人的自由。
关键词:被遗忘权;人格权;个人信息权;新型权利;《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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