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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速】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进一步加快
导读:
今天,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2022年17号公告,对14号公告的退税安排进行了优化,主要内容有:
1、加快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原定于2022年4月30日前集中退微型企业存量、6月30日前集中退还的退税政策,在纳税人自愿的基础上加快进度。可以理解为马上申请就可以退。2、提前退还中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将原定于7月申报期开始退的六大行业提前到6月份。
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7号
一、加快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称2022年第14号公告)规定,抓紧办理小微企业留抵退税,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加快退税进度,积极落实微型企业、小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分别于2022年4月30日前、6月30日前集中退还的退税政策。
二、提前退还中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将2022年第14号公告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的“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调整为“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2022年6月30日前,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集中退还中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三、各级财政和税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留抵退税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密切配合,上下协同,加强政策宣传辅导,优化退税服务,提高审核效率,加快留抵退税办理进度,强化资金保障,对符合条件、低风险的纳税人,要最大程度优化留抵退税办理流程,简化退税审核程序,高效便捷地为纳税人办理留抵退税,同时,严密防范退税风险,严厉打击骗税行为,确保留抵退税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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