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汇总自然人代开发票数据,加强真实性核查
来源:注册税务师CTA
近日,从知情人士处获悉,多省税务局下发了最新关于“自然人经营所得汇总清册”(即ITS系统)有关处理口径,并且按要求推进落实。引导纳税人选择在收入来源地或经常居住地进行申报。
据悉,“自然人经营所得汇总清册(ITS)”模块已经上线,明确以受票方企业主管税务机关为清分规则,汇总了自然人在全国的委托代征和代开发票的收入数据。现在需要对自然人汇总收入超120万的相关数据的业务真实性进行核实,参考下发数据,通过“自然人经营所得汇总清册(ITS)”模块可查询代开发票申报明细。(注:代开发票和委托代征数据需一并处理。若仅存在委托代征收入的自然人为双定户,则无需处理。)
一、核实后,若业务真实,需通知该自然人完成“其他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
二、若被核实后,查出业务不真实,要求通知该自然人红冲相应发票,并通知受票方企业作出相应的纳税调整。
业内人士分析表示,这对税务筹划和涉税中介影响巨大。
之前自然人代开发票和委托代征对经营所得主要进行拆分计算。其中委托代征就是灵活用工的模式。代开有两种,分别是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代开,都是解决企业成本费用发票缺口的有效方式。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以其较低的综合税负和便捷的流程受到欢迎;而自然人代开则适用于个人与企业之间的业务关系,同样具有低税负和便捷的特点。
现在,监管将代开发票和委托代征数据汇总到一起,对总收入超120万的业务真实性进行核实,这就意味着监管已经拥有颗粒度更细的税收大数据,未来仍将有一批造假或虚开的自然人被查出。监管强化了精准性监管,全面掌握纳税人的真实纳税情况。
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有税务人士表示,上述做法将进一步打击通过转换收入性质降低税负的高收入人群。
在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下,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在内的综合所得收入,应税收入超过96万的部分,适用于45%最高边际税率。而个税种经营所得(应税收入超50万元部分)最高边际税率为35%,股息红利等资本所得适用统一的20%税率。
因此对于高收入者,尤其是收入千万甚至过亿的超高收入者来说,将工薪、劳务报酬等综合所得收入转为经营所得或资本所得,税负将明显下降。
一个典型案例,是税务局查处的网红雪梨和林珊珊偷逃税案例,两人的偷逃税手法正是将从有关企业获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综合所得收入,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从而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
以雪梨为例,据税务部门披露,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设立北海宸汐营销策划中心、北海瑞宸营销策划中心等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把从有关企业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8445.61万元,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3036.95万元。最终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1倍罚款共计6555.31万元。
另外,还有一些公司股东将综合所得收入转为股东分红所得,适用20%税率,这远低于综合所得最高45%边际税率。
近些年,国家已经强化对高收入者税费征管,严厉打击偷逃税行为。包括多个省份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中,要求提高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高收入高净值人员的税费服务和监管水平。
“既要把该收的税费收上来,又要避免影响一些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实现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监管效能最大化。”上述人士表示。
来源: 新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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