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案】罚了个人 再罚企业——雪梨、林珊珊企业被罚
导读
2021年11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曝光了雪梨、林珊珊偷税案,两位主播分别在北海、上海、宜春等地分别成立6个个人独资企业,跨省操作,通过虚构业务,将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变成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定性偷税,处1倍罚款,补税罚款共0.93亿元。
近日,广西省公布了对其相关企业的调查和处理处罚情况,即相关公司的上述虚构业务,开具发票,定性为虚开发票行为,其中1户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
认定的违法事实是什么?
2021年11月22日,杭州税务发布:
2.朱宸慧、林珊珊二人违法事实有哪些?答:朱宸慧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设立北海宸汐营销策划中心、北海瑞宸营销策划中心、上海豆梓麻营销策划中心、上海皇桑营销策划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豆梓麻营销服务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黄桑营销服务中心等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把从有关企业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8445.61万元,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3036.95万元。林珊珊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设立北海灵珊营销策划中心、北海珊妮营销策划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玉珊企业管理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蓝珊营销服务中心等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把从有关企业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4199.5万元,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1311.94万元。2022年5月30日,广西稽查局处理(处罚)决定
北海瑞宸营销策划中心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将杭州宸帆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付给朱宸慧工资薪金虚列为你公司取得的营销策划收入,并据此向杭州宸帆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具应税劳务名称为“现代服务*策划服务、设计服务*策划服务”的增值税发票235份,金额合计22,324,034.71元,税额合计1,193,811.21元,价税合计23,517,845.92元。
北海珊妮营销策划中心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将衢州市林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宁波宸帆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凡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付给林珊珊工资薪金虚列为取得的营销策划收入,并据此向衢州市林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宁波宸帆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凡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开具应税劳务名称为“现代服务*策划服务、设计服务*策划服务”的增值税发票171份,金额合计15,380,970.21元,税额合计777,227.30元,价税合计合计16,158,197.51元。已涉嫌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北海灵珊营销策划中心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将衢州市林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宁波宸帆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凡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付给林珊珊工资薪金虚列为你中心取得的营销策划收入,并据此向衢州市林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宁波宸帆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凡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开具应税劳务名称为“策划服务、设计服务”的增值税发票120份,金额合计11,636,770.70元,税额合计210,707.48元,价税合计11,847,478.18元。
北海宸汐营销策划中心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虚开5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4,894,368.29元,税额合计48,943.71元,价税合计4,943,3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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