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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 今年生育险和医保要合并 五险将变四险?别误解

合肥医保 2021-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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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中国政府网正式挂网,《意见》明确了主要政策和保障措施,为各地落实两险合并实施给出了指导性意见,明确规定要在2019年以前实现两险合并实施。



《意见》从六方面提出了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主要政策:


一是统一参保登记。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完善参保范围,促进实现应保尽保。


二是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

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统筹层次一致。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单位费率。


三是统一医疗服务管理。

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实行统一定点医疗服务管理,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生育医疗费用原则上实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促进生育医疗服务行为规范,强化监控和审核。


四是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

经办管理统一由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实行信息系统一体化运行。


五是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生育保险待遇不变。

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等各项生育保险待遇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六是确保制度可持续。

各地要增强基金统筹共济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制度保障能力,合理引导预期,完善生育保险监测指标,根据生育保险支出需求建立费率动态调整机制。

《意见》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根据当地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差异、基金支付能力、待遇保障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周密组织实施,确保参保人员相关待遇不降低、基金收支平衡,保证平稳过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加强工作部署,督促指导各统筹地区加快落实,2019年底前实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

两项保险的合并实施后,

会不会影响职工所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

“五险一金”是不是就变成“四险一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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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两项保险的合并实施后,会不会影响职工所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

答:国家医保局:不会影响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在25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有记者问: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这两项保险的合并实施后,会不会影响职工所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

“丝毫不会影响。”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回应称,保留险种和保障待遇,是这次工作的重点。两个确保政策措施中,第一个确保就是保障待遇,原有的生育保险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只是在经办上改变了享受的渠道,但没有改变参保范围、没有改变生育保险设定的保障项目和支付水平。

陈金甫指出,生育保险实际是涉及到保障待遇的几个大类,一是生育的医疗费用,在规定范围内实报实销,不管是合并实施还是不合并实施,都和医疗保险的保障待遇是不一样的,因为医疗保险待遇是按比例支付,这体现了对人口生育政策的一种特殊安排。同样,生育保险是个人不缴费的,由单位来缴费,这个政策也同样保留。同时更考虑生育期间女职工的生活和身体健康,包括薪酬,规定了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待遇。没有生育保险的话,要么是单位负担,要么是个人负担,这样涉及到企业负担和个人生活来源,生育保险明确规定,在规定的法定产假98天之内,包括各地一定的奖励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所以这些待遇都不会改变,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的发展,生育保障只会越来越好,不会降低。



问:“五险一金”将变“四险一金”?

答:国家医保局:这是误解


陈金甫表示,前年两项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时社会上就有提出来,说今后“五险一金”变成“四险一金”了,“生育保险取消了”,这实际是对之前试点工作以及《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的误解。

他指出,中国通过推进生育保险,推动解决了就业歧视问题,均衡了不同企业的社会负担,有力地促进了女职工的就业,联合国和国际劳工组织等国际组织把中国推进生育保险制度建设作为一个创举向成员国都推荐过,这也是我们推进妇女权益保护一个重要的制度安排。

所以,生育保险不存在取消的问题,没有取消。”陈金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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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中国医疗保险、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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