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反杀调戏女友醉汉改判无罪
这起案件发生在4年前。
2018年6月24日凌晨1点左右,被告人孟某和女友温某在一广场纳凉,遇到了醉汉谷某。
谷某搭讪温某称:“美女,咱去开房吧。”随后孟某与谷某相互推搡,孟某扇了谷某两巴掌,谷某就离开了。然而谷某去而复返,还拿板砖砸孟某的头,造成孟某额头和耳朵受伤。扭打中孟某夺下板砖,用拳头将谷某打翻在地,随后和女友离开了现场回家。
没想到,倒地后的谷某最后意外死亡,死亡原因被鉴定为酒后在外力作用下冠心病发作猝死。因为谷某的死亡,孟某在2018年6月24日10点20分被警方带走。
一审判决故意伤害服刑五年
一审中,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孟某是防卫过当:“从查明的事实可以看出,被害人事后手持红砖才敢返回报复,说明被告人孟某在体力上并不处于弱势甚至强于被害人……被害人在冲突之初就已经丧失了击打工具红砖,而被告人持续击打被害人头面部、颈部,最终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其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防卫的客观需要,构成防卫过当。”
同时一审法院还认定谷某的死亡和孟某有因果关系:“经查,被害人谷某的死亡原因系酒后外力作用下冠心病发作猝死,孟某的殴打行为作为外力作用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之间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一审判决,孟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同时孟某还要赔偿谷某家人丧葬费32633元。
二审认定正当防卫无须担责
2019年7月,本案在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二审,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综合评判为:一、孟某与谷某两次打斗均由谷某主动挑衅引发,孟某对持砖袭击其头部的谷某用拳头予以打击,属于依法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防卫行为。
二、谷某死亡的直接原因系冠心病发作,喝酒和外力作用是诱因。孟某防卫行为所造成的直接损伤后果是谷某头面部、颈部、胸部轻微伤和右大脑出血(轻伤一级),孟某的防卫行为没有超过必要限度,系正当防卫。
最终,二审推翻了一审的判决,判处上诉人孟某无罪,同时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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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正当防卫,书上是这样说的: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同样的法律条文,中院和高院的解读,居然完全不一样!
02
同在2018年,米国佛罗里达州也发生了一起类似的案子:
此事件发生后,美国警方表示,持枪杀人者德雷卡不会受到任何的刑事指控,因为他受“不退让法”的保护,属于自卫杀人。
所谓“不退让法”,指的是民众在与他人发生对抗时无需选择退让,可在认为生命安全遭受威胁时使用致命武力,这种情况下杀人被认为是自卫。
从2004年到2022年,米国有28个州颁布了“不退让法”,允许一个人在感知到人身伤害威胁的时候向另一个开抢。
换成有些国家,手无寸铁的年轻小伙既没有抢劫,又没有持抢杀人,不就抢个车位吗,作为被欺负的一方残疾人大叔,完全可以报警等候警察前来处理,根本没有必要当街抢杀他啊?
估计这也是很多读者想不明白的地方。
或许这就是中西人思维的差异。因为西人会认为,就算是警察来了,依旧无法挽回残疾大叔被践踏的尊严!
这恰恰就是“不退让法”的精神内核,这条法律和保护生命财产的其他法律不同,它捍卫的是宁死不退的人格尊严!
强壮男人与弱小女人,年轻壮汉与衰弱老人,在人格尊严上是天然平等的,但在力量上是不平等的。
用什么来弥补这种不平等呢?
枪。
你身强力壮,人多势众,但在米国,你最好不要随意欺辱一个弱女子,因为她随时可以掏出一把抢来将你合法击毙。
最后
法律都是上层精英们制定的,因为他们从来不会遭遇到底层的危险,他们习惯站在道德和法律的制高点,视苍生为蝼蚁。这类人,都该去亲自体会被砍刀追杀的恐惧和无助,再来撰写法律和解读法律!
有好的社会规则,才会让邪恶胆寒,让正义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