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餐厨垃圾潲水外溢?参与制售假药?民生工程中非法毁林?检察院出手了!【政法故事】
最高检自今年6月起
启动了为期三年的
“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
聚焦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等
公益损害突出问题
通过磋商、提出诉前检察建议、
提起诉讼、支持起诉等手段
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的
公益损害问题
#公益诉讼#
检察机关有公益诉讼的职能。如果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财产保护和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五大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可以出手。
公共利益无小事
来看看深圳政法机关最近的“收获”
⬇
01
🍱学校餐厨垃圾潲水外溢?
整改!
在今年春季复学之际
龙岗检察院的公益诉讼部门
联系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
开展一场校园“食品安全”
暨“疫情防控”专项检查
看看学校的疫情防控措施是否到位
食品安全是否得到保障
近一个月时间里,检察官和伙伴们奔走于各学校,深入配餐公司各个生产环节,对食材的入库、储存、清洗、烹饪,食物的分、装,食物取样的检查、存留,乃至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等,全方位进行了检查,发现相关职能部门及学校为了安全复学,真是操碎了心,疫情防控措施几乎无可挑剔,食品安全经过去年检查监督,也极大改善,基本没有问题。
但检察官并不满足于此
进一步询问厨房的边角料、剩饭剩菜等
餐厨垃圾的处理情况
学校餐厨垃圾潲水外溢,味道“酸爽”
某生物公司未严格履行合同涉及17所学校 …
在某学校的厨房后面
检察官震惊了
垃圾桶里的餐厨垃圾明显有些岁月
潲水外溢
太阳底下,微风过来
那味道真是酸臭!
虽然戴着医用外科口罩
还是无法抵挡进攻
明明刚才还是食堂明窗净几
厨房整洁有序的
这画风也切换地太快了吧?
这气味
怎么让师生心情愉悦地教和学?
学校工作人员也满脸尴尬
慢慢的说出了实情
⬇
为了规范、科学处理餐厨垃圾,区政府委托相关部门与某生物公司签订合同,负责全区学校等单位的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但明显这个公司没有严格履行合同,涉及的学校有17所,问题有三类:
一是没有续签合同,二是签了合同没有来收垃圾,三是有收垃圾,但没有做到合同约定的“日产日清”,由此导致这些学校的餐厨垃圾没有及时处理。
垃圾不当处理,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龙岗检察院提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
部分学校迫不得已,只能擅自处理,另外花钱请私人来把垃圾清走。而这个做法,因私人不具备资质和技术,处理不受监管,容易引发次生违法(如把垃圾偷偷倒往下水道等地方)。
这不是处理垃圾,是搬运垃圾
从危害学校,变成危害其他地方
不管是学校,还是其它地方
这些垃圾的不当处理
都是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而该公司签了合同,还不认真干活
也太牛了吧?
经研究
作为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
龙岗检察院决定
这桶潲水的问题
该管,必须管!
遂对相关部门怠于履行职责问题,依法立案,并经进一步深入调查、核实后,果断祭出法律监督的大杀器——检察建议。
检察建议可不是一般的建议,而是有事实,有证据,有的放矢,有法律依据的。接到检察建议的单位,务必要在法定时间内按建议要求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回复。
如果没有按要求整改并回复,符合提起公益诉讼条件的,检察院将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俗话说,就是法庭上见!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组织工作专班专门处理,迅速多次约谈某生物公司,针对其存在的问题,作出处罚决定,督促其逐一纠正、完善,并把整改措施、落实进展同步通报检察院,并在法定时间内书面回复。
至此,学校餐厨垃圾问题,终于有个妥善的解决!而对龙岗检察院立足本地实际,不嫌事小、紧接地气的做法,广东省检察院给与了充分肯定,在最近的全省公益诉讼会议上专门表扬!
02
💊四人参与制售假药?
法庭上见!
近日
龙岗法院审理
全市首宗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起诉人主张惩罚性赔偿的药品安全案件
🔼庭审现场
在淘宝销售从印尼等地购买的药品
检测出双氯芬酸等化学成分,为假药 …
自2018年开始,被告人张某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在淘宝上销售从印尼、马来西亚等地购买的“七叶参”“壮骨通脉丹”“枇杷丸”“花蛇止痒丸”等药品;2019年8月,张某又招募被告人兰某、舒某帮忙配药、包装,由被告蒋某负责印刷药品外包装,后由张某在淘宝上进行销售。
经统计,张某共销售“枇杷丸”“花蛇止痒丸”共计人民币23041. 35元。2019年8月底之后,其共生产及销售“七叶参”“壮骨通脉丹”共计37861. 2元。现场查获了其生产的“七叶参”、“壮骨通脉丹”共87660元,用以销售的“枇杷丸”、“花蛇止痒丸”共10920元。经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所检验,“七叶参”、“壮骨通脉丹”、“枇杷丸”、“花蛇止痒丸”等四种药品检测出对乙酰氨基酚、双氯芬酸等化学成分。
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
该四种药品检出的化学成分
与其外包装标示的成分不符
属于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情形
为假药
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龙岗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
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基于上述指控事实,认为被告张某、兰某、舒某、蒋某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符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条件。请求法院判令:
被告人张某独立赔偿230413.5元;被告人张某、兰某、舒某,以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被告蒋某四人连带赔偿378612元。
被告人张某、兰某、舒某,以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被告蒋某限期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就其涉案生产、销售假药的违法行为进行公开赔礼道歉。
目前案件庭审已顺利结束。据了解,该案系龙岗法院首宗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是全市首宗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主张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药品安全案件。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可以请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合议庭将根据查明的事实及证据评议并择日进行宣判。
03
🌳民生工程中非法毁林?
复绿!
对于民生工程尤其是重大民生工程,政府在规划、审批等方面往往会开“绿灯”推进项目的顺利建设,但具体建设施工单位却容易因为政府的政策支持而变得任性,随意突破政府依法允许的政策边界,甚至触碰法律的底线,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民生工程不能以违反法律
牺牲公共利益来实现!
近日
坪山区检察院办理了
一起关于某国有企业在民生工程中
非法毁林的公益诉讼案件
大范围超审批红线采伐、占用林地施工
造成大片林木被毁 …
2020年7月,坪山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
坪山区天然气应急调峰站外输管道工程
存在大范围超审批红线采伐、
占用林地施工的现象
造成大片林木被毁
🔼被破坏的林木全景
据查,虽然该工程因管道施工需要,依法办理了临时使用林地手续及林木采伐手续,但在实际施工中,施工单位并没有按照《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面积和范围采伐,超许可红线占用林地为4.3028公顷,超许可林木采伐面积达4.5716公顷,导致森林资源被严重破坏,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被严重侵害,且涉案单位非法毁林,非法侵占林地已达到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入罪标准,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坪山检察院立案调查,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
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公益保护 …
7月15日,坪山区检察院立案调查。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坪山区检察院主动与林业审批部门、林业执法部门及林业犯罪侦查部门沟通,在口头表达坪山区检察院意见、协调各方职能分歧的同时,向区林业执法部门发出《告知函》,就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适用进行细致释法说理,告知其不应“以罚代刑”,也不应“以刑代罚”,不能以刑事责任来替代生态修复责任,并附其上级机关相关文件作为参考。
🔼现场检查
区林业执法部门在收到《告知函》后积极履职,及时对破坏林地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与区林业审批部门共同督促建设及施工单位尽快完成对被毁林地的复绿工作。8月18日,林业犯罪侦查部门随后也启动了立案程序。
形成了各部门各司其职
共同推进公益保护的良性局面
🔼 复绿现场及树苗情况
8月27日,复绿工作初步完成
坪山区检察院与林业审批、执法部门
共同参与第三方机构对复绿情况的
现场验收工作
现场发现超范围采伐的林地
皆已种上树苗
🔼 整改前后对比
2020年9月,第三方机构出具复绿鉴定报告,复绿种植阶段合格,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初步维护。坪山区检察院将持续对复绿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民生无小事
深圳政法机关将继续
准确把握公益诉讼职能定位
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
END.
来源· 深圳政法综合自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编辑· 政法小姐姐
#转载请注明以上信息#
往期推荐
点分享
点点赞
点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