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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

国家财税法规 金穗源商学苑
2024-08-24

注:文中蓝字为超链接部分,点击可看原文件

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

财税〔2018〕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减轻企业负担,鼓励投资创业,现就减免营业账簿印花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18年5 月1 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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