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做好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编制工作
通知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就做好安徽省重点实验室2019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已认定且通过验收的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包括2019年验收通过的36家省重点实验室)。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实验室依托单位认真组织编制省重点实验室2019年度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填报的当年度相关数据应真实、准确。年度报告将作为实验室定期评估的重要参考。
(二)若实验室已是国家重点实验室或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已按照科技部有关要求提交了2019年度报告,请将国家年度报告报送我厅备案(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省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可不再另行编制。
(三)相关年度成果应列出目录清单,不需要提交附件证明材料。报告若涉及有关保密事项,需做脱密处理后提交。
三、材料报送
各实验室年度报告经实验室主任签字、依托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由各归口管理部门(中央驻皖或省属高校院所、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统一汇总,请于3月15日前将纸质版一式1份报送或邮寄至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科技评估中心(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东楼213室,邮编:230091),电子版(PDF)请发送至邮箱2858814388@qq.com。
联系人:
省科技厅基地处:关 闯,电话:0551-62655756
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科技评估中心:肖世勋,电话:0551-62655303
附件:《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参考提纲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1月15日
附件
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参考提纲)
(2019年度)
实验室名称:
学科领域:
依托单位:
实验室主任:
联系人及电话:
归口管理部门:
填报时间: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制
01页
一、实验室简介
(研究方向与主要研究内容、实验室特色与优势、依托单位简介等,不超过500字)
二、主要成效
(一)研究水平与贡献
各研究方向年度研究进展;承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及经费到账情况;获得相关成果(奖励、专利、论文、标准等)及其影响;成果应用和转化情况等。
(二)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
实验室主任和学科带头人配备情况;固定人员及流动人员构成;人才培养和引进情况;研究生培养情况等。
(三)开放交流
学术交流与国际合作情况;产学研合作情况;实验室开放与开放课题设置情况;客座教授与访问学者情况;学术委员会活动情况等。
(四)运行管理
运行管理机制及制度建设情况;实验室设施改造与新增仪器设备情况;依托单位经费支持情况等。
(五)典型成果案例
提供1-2项能够代表实验室本年度创新成效的案例,每项案例不超过500字,并可附图片1-2张。
三、下年度工作计划
四、依托单位审核意见
五、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六、附件
附件包括:学术委员会、固定人员和流动人员名单,人才引进和培养(含研究生培养)、承担科研项目情况,获科技奖励、发表SCI/EI论文、授权国家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制定标准等成果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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