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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核!安徽多市出台政策意见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

面对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安徽省芜湖、合肥、马鞍山、宣城、铜陵等市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政策意见,对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实施支持。①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意见“18条”↓↓↓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全力支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以下意见。一、支持对象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疫物资生产及疫情应对的相关企业;受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二、支持举措(一)扩大企业信贷供给。认真落实政银担、税融通、续贷过桥、中小企业信用贷等金融政策,进一步降低续贷过桥费率水平,对符合信贷条件的企业应贷尽贷、应降尽降、应担尽担、应快尽快。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的支持,不抽贷、压贷、断贷。鼓励金融机构将全市中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在原有水平下浮10%以上,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确保2020年我市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高于2019年水平。(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芜湖市中心支行、芜湖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二)强化金融便捷服务。推动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应对疫情专项支持政策的落实。鼓励各金融机构针对疫情防控涉及的企业提供专项信贷服务,开辟快速审批通道。引导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利用芜湖市综合金融服务网上平台,开展精准对接。开辟外汇及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绿色通道,支持企业跨境融资。引导保险机构强化理赔服务保障,做到快速理赔、应赔尽赔。(责任单位:人行芜湖市中心支行、芜湖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三)加大财政贴息支持力度。落实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贴息政策,积极争取将我市企业申报列入国家、省相关名录。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贷款,鼓励贷款银行展期,优先支持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芜湖市中心支行、芜湖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四)加大融资担保服务力度。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要强化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取消反担保抵质押要求,担保费率降至0.5%(期限一年),同级财政可给予补贴。市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免收县市区、开发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再担保费。对确无还款能力的小微企业,担保机构要及时履行代偿义务,并视疫情影响情况适当延长追偿时限,符合核销条件的,按规定核销代偿损失。鼓励参与中小企业信用贷试点的各家信用服务机构降低评级费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民强担保公司,各县市区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五)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免收6个月租金;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减免租金,对免租金2个月以上的业主(房东),该经营用房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按全年缴纳数由同级财政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六)降低用水用气成本。对中小微企业用气、用水,由财政分别按照0.05元/立方米、0.3元/立方米予以补助。(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住建局)(七)减免企业税费。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餐饮、宾馆、交通运输、旅游企业缴纳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予以全额补助。因疫情影响导致重大损失的工业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优先加快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优先核准延期缴纳税款。(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八)加大技改投资奖补。企业为扩大防疫应急物资生产进行的技术改造,经市经信局会同市财政局认定,在原市级奖补政策基础上,再给予设备投资额10%的奖补。(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九)启动失业保险费返还工作。对省级、市级确定的承担疫情防控防护设备设施的定点生产企业(以下简称定点企业)和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部门确认的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企业(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疫情防控必需销售企业(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等)、群众生活必需企业(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以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等提早复工企业,立即启动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将省级、市级确定的定点企业申请失业保险费返还裁员率标准放宽至调查失业率调控目标5.5%。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其中,市级确定的定点企业,由财政返还其上年度市级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十)减缴缓缴社会保险费。放宽企业办理参保缴费业务期限,对受疫情影响的用人单位与职工在2020年2月至4月期间建立劳动关系的,可在疫情解除后60日以内补办参保登记、补缴社会保险费(不收取滞纳金),期间不影响职工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疫情期间用人单位未能及时办理职工减员、退休手续的,可申请退还多缴的社会保险费。(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十一)实施定点企业就业奖补。对省级、市级确定的承担疫情防控防护设备设施的定点生产企业,在节假日期间、疫情防控生产期间加班加点生产的,根据参加复工生产的人数,按200元/人·天的标准给予定点企业奖补,省级定点企业所需资金由企业所属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从就业资金中列支;市级确定的定点企业所需资金由企业所属县市区、开发区从财政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十二)支持企业复工。积极帮助企业筹集口罩、测温仪、消毒液等防护物资,支持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确保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鼓励企业组织安排车辆,接送相对集中的外地职工,确保人员有序、安全复工,所需租车费用由同级财政承担。(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十三)及时精准落实国家、省级涉企扶持政策。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研究把握国家、省级出台的各类涉企扶持政策,主动帮助、指导企业做好项目资金申报和争取工作,并加快政策资金的落实兑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十四)加快本市涉企扶持政策资金兑付。对2019年度各类涉企财政扶持政策,原则上于2020年4月底前兑付完毕;对2020年度各类涉企财政扶持政策,符合兑现条件的即时兑现,兑现周期较长的政策,可按进度兑现。(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十五)有序推进企业项目开工复工。大力推行“不见面审批”和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开展容缺受理、在线审批、并联审批,通过网上办、邮递办,尽快完成企业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手续。在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前提下,有序推进全市亿元以上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协调落实相关生产要素,积极组织开工复工。(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数据资源局、市人社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十六)积极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招引落地。认真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持续提升营商环境,贴心做好企业投资项目服务,大力促进项目招引。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电话等渠道,持续跟进洽谈,促进尽快签约。建立项目快速落地机制,力争签约项目早日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中心,各县市区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十七)做好企业信用激励和信用修复。对在本次疫情防控中积极主动、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相关方面要及时纳入信用记录,按有关规定实施正向激励。强化信用关爱,对企业受疫情影响发生的失信行为,采取便利信用修复流程,帮助企业重塑信用,消除不良影响。(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十八)建立健全法律服务机制。对涉疫情旅游合同、餐饮服务合同、劳动服务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赔偿、定金等问题,组织集中解答。对涉疫情防控的电话、网络咨询,法律服务机构要及时解答。对确因疫情影响而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有关部门应及时出具相关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并为急需企业开通绿色通道,减少企业损失。(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贸促会、市商务局)本意见相关条款未明确政策执行时限的,暂定执行至2020年6月30日,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政策解释。国家、省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遵照执行。各县市区、开发区可结合实际,出台相关政策措施。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2月5日②合肥市《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鼓励中小企业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③马鞍山市19条政策“干货”支持中小企业共渡疫情难关↓↓↓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政策意见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中小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特制定以下政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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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了!铜陵市应对肺炎疫情帮助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政策意见发布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肺炎疫情帮助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政策意见县、区人民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中小微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帮助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根据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政策意见。一、支持对象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二、支持措施(一)加大财政金融支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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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名单公示、项目推荐

2019年度省“三重一创”建设资金支持新建项目公示2019.12.10-2020年安徽省高技术产业化专项拟支持实施方案201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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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安徽省2020年工业项目投资导向计划开始申报

心电话咨询0553-2111836查看附件长按下载或在线查看1-19附件官方客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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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做好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编制工作

通知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就做好安徽省重点实验室2019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范围已认定且通过验收的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包括2019年验收通过的36家省重点实验室)。二、工作要求(一)请各实验室依托单位认真组织编制省重点实验室2019年度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填报的当年度相关数据应真实、准确。年度报告将作为实验室定期评估的重要参考。(二)若实验室已是国家重点实验室或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已按照科技部有关要求提交了2019年度报告,请将国家年度报告报送我厅备案(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省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可不再另行编制。(三)相关年度成果应列出目录清单,不需要提交附件证明材料。报告若涉及有关保密事项,需做脱密处理后提交。三、材料报送各实验室年度报告经实验室主任签字、依托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由各归口管理部门(中央驻皖或省属高校院所、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统一汇总,请于3月15日前将纸质版一式1份报送或邮寄至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科技评估中心(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东楼213室,邮编:230091),电子版(PDF)请发送至邮箱2858814388@qq.com。联系人:省科技厅基地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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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印发

关于印发《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根据《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210号)等规定,按照《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组建方案》(皖政办复〔2018〕341号)要求,为规范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投资管理,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遵照执行。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2019年12月31日附件: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docx附件:关于印发《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pdf•附件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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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第四批拟入库科技项目评审专家公示

通知根据《安徽省科技专家库管理及使用办法(暂行)》(科计〔2018〕55号)要求,现对2019年度第四批拟入库的33位专家名单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7天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入库的专家如有异议,请以真实身份书面向省科技厅提出。省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电话:0551-64691013;省科技厅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0551-62651782;省科技厅机关纪委电话:0551-62659375。通信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省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邮政编码:230000安徽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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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7家!安徽省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名单

通知各市科技局: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科高秘〔2019〕437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各市审核推荐,省有关部门审查等程序,现将安徽省有效期内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名单(见附件1)予以公布。各地要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加大培训力度,补齐短板,支持培育企业加速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安徽省科技厅2020年1月9日附件:1.安徽省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名单附件:2.各市高新技术培育企业数量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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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2019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名单

公示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我部印发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管函〔2019〕238号),启动了2019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遴选工作,经企业自主申报、地方推荐、专家评审、现场核查,我部拟将“5G+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赋能民用飞机制造综合解决方案)等81个项目核定为2019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以下简称“试点示范项目”)。现对试点示范项目进行公示(见附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我们联系。公示时间: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1月17日联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传真:010-66024197邮箱:jiangpeng@miit.gov.cn附件:2019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名单.doc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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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26批)新认定及全部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名单(安徽新增10家)

名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天津特派办、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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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安徽省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正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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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拟提名2020年国家科技奖项目公示

公示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9]38号)要求,现将安徽省2020年度拟提名国家科技奖的18个项目进行公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如对公示项目的真实性和内容有异议,可以在公布之日起7日之内(即日至2020年1月13日,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科学技术厅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亲笔签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逾期和匿名的异议不予受理。特此公告。联系方式: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基础研究与科技奖励处,邮政编码230071。联系人:胡婷;联系电话:0551-62655036安徽省科学技术厅2020年1月7日国家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汇总表(2020年度)安徽省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拟提名项目公示内容项目1项目名称:金属催化剂表界面配位结构对催化反应的调控机制提名者:安徽省提名意见:该项目对金属催化剂表界面配位结构对催化反应的调控机制开展研究,聚焦金属催化剂表界面配位结构的静态调控和动态演化,并取得了一系列实验创新成果。实现了在原子尺度对催化剂表界面配位结构的静态调控;揭示了反应过程中催化剂表界面配位结构的动态演化。研究成果发表在《自然•通讯》、《美国化学会志》、《德国应用化学》等权威杂志,其中2篇论文入选ESI高被引论文,他引772次,获得了学术界的评价和认可,研究成果推动了催化化学领域的发展。项目材料填写规范,内容真实,经公示无异议。对照国家自然科学奖授奖条件,提名该项目为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项目简介:针对金属催化剂表界面配位结构的研究是催化领域的重要方向。具有催化活性的金属原子无法在催化反应过程中孤立存在,它必须与其它金属/非金属原子通过键合作用(金属键、离子键、共价键、氢键等)结合在一起。对催化剂表界面配位结构的研究存在两个关键科学问题:(1)如何在原子尺度实现对催化剂表界面配位结构的静态调控;(2)催化剂表界面配位结构在反应过程中如何动态演化。该团队围绕以上科学问题,集中攻关,开展了系统性的研究工作,并取得了如下的成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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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2019年度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

一、同意授予合肥中小在线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等54家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称号(具体名单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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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安徽青年创业园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通知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局、团市委: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业江淮”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皖政办〔2018〕44号)精神,进一步加大创业载体建设,落实创业帮扶政策,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现就开展2019年安徽青年创业园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凡符合《安徽青年创业园建设管理办法》(皖人社发〔2014〕22号)规定条件、已建成运营的创业园均可申报,申报园区名称必须含有“创业园”字样。已认定为“青年创业园”的园区不得重复申报。二、申报程序(一)创业园建设主体向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创建申请;(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发改委、经信局、团市委联合推荐,经市政府同意后,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上报申报材料;(三)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对申报创业园开展实地查验,对已认定的安徽青年创业园进行实地督查、评估;(四)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对申报创业园组织开展竞争性公开评审;(五)对通过评审的创业园在省人社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认定为“安徽青年创业园”。三、申报材料申报创建安徽青年创业园,须提交以下材料:(一)创业园建设主体(所在地政府、管委会)申请认定为青年创业园的请示。(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推荐函。(三)安徽青年创业园建设项目申报表。(四)创业园建设项目报告:1.创业园所在区域简介;2.创业园基本情况:(1)创业园的建设思路、发展规划,包括区位、规模、建设年份、建设单位、建设管理模式;(2)创业园入驻企业情况(15户以上,包括企业规模、从事的服务业种类、带动就业等);(3)创业园特色孵化基地体系建设情况(包括建设思路,重点企业、品牌发展,特色产业集聚等)(4)创业园引进行业知名企业、扶持成长型小企业、孵化初创小微企业情况(包括各类产业场地、产值、带动就业等所占比重等);(5)创业园孵化青年创业情况(包括创业主体、经营范围、企业规模等);(6)创业园的运行机制、服务内容、优惠政策;(7)园区基础设施配套情况、生产性服务业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8)创业园建设投资和资金筹措,统筹整合政府部门扶持创业的资源、资金和政策,落实税费减免、融资支持、资金扶持等政策,为企业提供“一条龙”创业服务等情况;(9)附图(创业园所在区域具体位置图、创业园照片)。(五)承诺书(见附件2)。(六)附件材料:1.地方政府批准的创业园总体规划;2.创业园产权归属情况及证明材料;3.创业园与第三方服务机构签署的服务协议,创业园管理运营机构及工作人员有关情况;4.创业园管理规章制度;5.创业园与入园企业签署的入驻协议,创业园入驻企业一览表(见附件3);6.当地扶持创业园的相关政策文件、创业园扶持政策(创业园对入驻企业的服务措施、扶持政策等);7.成立以来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材料。四、分类申报、评审申报创建安徽青年创业园,应根据园区规划和产业导向,科学合理确定申报类别。A类:以工业设计、数字技术、信息技术等新型、高端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入驻孵化企业60%以上属于上述产业。B类:以文化创意、软件研发、动漫游戏设计研发等高新信息技术服务业为主,入驻孵化企业60%以上属于上述产业。C类:以平面设计、建筑设计、广告营销策划等设计服务或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入驻孵化企业60%以上属于上述产业。D类:以人力资源服务、专业咨询服务、物流服务等其他生产性服务业为主。按申报类别,分类评审,综合择优认定。五、申报要求(一)安徽青年创业园建设项目申报主体须为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二)各地应当优先从安徽省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安徽省青年创业园创建单位中进行推荐。(三)各市要加强对申报创业园的指导,按类别准确申报,提高申报质量。各市推荐一般不得超过2个。(四)安徽青年创业园建设项目申报材料须完整、规范、真实,建设规划必须实事求是。凡伪造、虚夸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参加评审资格。(五)对认定的2018年度安徽青年创业园,由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局、团市委等开展核查,核查结果报省人社厅备案。对2018年以前认定的安徽青年创业园,由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委托第三方开展评估,重点评估园区发展、资金支出、政策落实、孵化效果、带动就业等情况,评估报告经所在市人社部门审核后,报省人社厅备案。凡未按照规定上报核查结果或评估报告的市,取消该市推荐申报资格,不予评审。(六)青年创业园于2020年2月29日前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www.ahzwfw.gov.cn)申报。另外,申报材料一式10份,于2019年2月29日前邮寄至省政务服务中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窗口,附件1、3电子版以及已认定安徽青年创业园核查报告、评估报告需同时发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失业处。联系人:谢凤祥省政务服务中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窗口(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509号)联系电话:0551-62999779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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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安徽省2019年度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名单

名单公示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认定备案管理办法(暂行)》(科高〔2018〕22号)、《安徽省众创空间备案实施细则》(科高〔2016〕14号)和《关于开展2019年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皖科区秘〔2019〕416号)相关标准及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申报评审等工作,经组织申报、各市科技局初审核查和公示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现认定星梦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等13家孵化器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5F创客空间等32家众创空间为省级众创空间。希望各市科技局继续加强对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的指导和支持。通过认定(备案)的省级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专业管理水平和创业孵化能力,并及时报送统计数据,为加快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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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2019年度省级高新技术产品备案名单公示

公示按照《关于开展2019年省级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芜科〔2019〕90号)要求,经各县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组织认定评审,经备案审核,现对芜湖市2019年拟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予以备案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1月6日至1月14日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产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科技局高新科以实名和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相关依据。对收到的异议,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联系电话:高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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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权责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廉政风险点调整情况公示

公示按照《关于做好省级政府权责清单(2O19年本)公布实施相关工作的通知》皖编办函〔2019〕107号要求,现将我单位调整后的权责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廉政风险点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1月8日前,与我单位综合法规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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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9年度新认定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名单的通知

通知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与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科区〔2017〕50号)和《关于开展2019年度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科政秘〔2019〕138号)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度新认定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名单予以公布。安徽省科学技术厅2019年12月31日附件:2019年度新认定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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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19年安徽省发明专利百强排行榜公布

为贯彻落实《“十三五”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引导和鼓励我省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提升,加快推进我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决定对2019年安徽省发明专利百强排行榜予以公布。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教育厅2020年1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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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2019年省支持科技创新有关政策奖补项目下达

通知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2号)、《关于印发支持与国内外重点科研院所高校合作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8〕5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型初创企业发展若干政策》(皖政办〔2019〕18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7〕1223号),经组织申报、审核,现将2019年省支持科技创新有关政策奖补项目下达给你们。本年度政策兑现共包括9大类19款政策,共安排奖补项目1866项、奖补资金31831.34万元;安排支持14个市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补助资金5000万元。其中企业购置研发关键仪器设备补助项目854项、补助资金9004.84万元,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奖励项目86项、奖励资金1257.7万元,国家科技奖奖励项目6项、奖励资金600万元,省内高校院所在皖转化科技成果补助项目36项、补助资金1519.9万元,在皖企业购买省外先进技术成果补助项目113项、补助资金3005.9万元,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项目198项、奖励资金4052万元,省级高新区奖励项目3项、奖励资金300万元,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奖励项目1项,奖励资金100万元,科技保险补助项目268项、补助资金1682.2万元,农业种质资源库(圃)绩效奖励项目9项、奖励资金450万元,动植物新品种绩效奖励项目33项、奖励资金498万元,农(林)业综合实验站、农技推广示范基地绩效奖励项目10项、奖励资金300万元,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共用补助项目62项、补助资金1979万元,涉外专利维权补助项目3项、补助资金1.8万元,专利权质押贷款补助项目142项、补助资金2670万元,获得中国专利奖奖励项目21项、奖励资金440万元,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项目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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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安徽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企业名单公示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实名向省经信厅工业互联网处反映,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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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安徽省小微企业创业基地拟认定名单公示

名单公示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皖经信中小合作〔2015〕122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安徽省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申报推荐、专家评审、厅党组会审议等程序,拟认定中国(合肥)工业设计城等30家创业基地为2019年安徽省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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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补100万 2019年安徽省重点实验室认定名单

名单按照《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关于组织申报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的通知》(皖科基地秘〔2019〕316号)相关要求,省科技厅已完成2019年度省重点实验室认定工作程序。经研究同意,对“衰老生物医学”等22家安徽省重点实验室予以认定(名单见附件1)。请各依托单位接此通知后,尽快编制省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参考提纲见附件2),组织专家论证。相关单位建设计划任务书论证完成后,请登录省科技厅门户网站,在“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按要求认真填写,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下载打印纸质版材料(一式3份),于2020年3月底前报送至省政务服务中心省科技厅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各实验室建设期间,要按照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要求,聚焦实验室研究方向和内容,加强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加强实验室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改善实验室工作环境和科研条件,建立人财物相对独立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管理运行机制。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期一般不超过两年,建设任务完成后,由省科技厅依据建设计划任务书组织验收。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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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奖补50万 2019年度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

公示根据《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和《关于推荐2019年度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皖经信明电〔2019〕67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工作,经企业申报、各市及直管县审核推荐、初审、专家评审和厅党组会议审议等程序,拟认定合肥中小在线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等54家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为2019年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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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推荐】安徽省科技报告制度建设

一、科技报告的定义1.科技报告是科技人员为了描述其仍事的科研、设计、工程、试验和鉴定等活动的迆程、进展和结果,按照规定的标准格式编写而成的特种文献。2.科技报告产生自各类科研项目的研究活动之中,详实记载了项目研究工作的全迆程,包括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其实质是以积累、传播和交流为目的,使科研工作者能够依据科技报告中的描述重复实验迆程、重现科研结果。二、科技报告的来源由政府部门立项并利用国家财政全额或部分经费资劣的科研项目所产生,强制项目承担单位呈交,幵指定政府科技情报部门收藏管理。科技报告来源于科技创新活动,科研人员在科研立项、研发实施、转移转化三个环节都需要使用已有的科技报告资源,同时在后面两个环节产生新的科技报告资源,为下一轮创新活动提供文献支撑。三、科技报告的作用和价值1.承上启下的重要保障任何科研工作都是对前人研究成果的继承和创新,科技报告完整而真实地反映科研活动进程和结果的技术内容和经验教训,是科研工作承上启下的重要保障2.反映项目的质量和创新程度、人员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科技报告的数量、质量不仅能反映科研项目完成的质量和创新程度,也能反映出项目承担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3.国家科技实力的重要表现,科技计划的重要产出形式建立科技报告体系,对国家财政投入产生的科技成果进行国家保存和集成管理,可以实现国家科技自主创新或略性资源的有序积累和保存,展现国家科技实力。可以避免科研项目成果分散于个人或项目承担单位手中而造成的国家科研成果资产流失,既可以更好地为科技创新服务,又能有效地减少科技项目在不同科研管理体系中重复立项而造成的国家科技投入的浪费。4.科技知识共享交流重要载体科技报告在不同范围内的充分共享利用,有利于促进全社会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实现跨部门、跨行业和跨区域的科技资源共享,提高全社会科技资源的利用效率。仍而推动和促进国家科技成果的转化,实现科技对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支撑和促进作用。5.科技信息公开的有效方式科技报告的公开或涉限交流,增加科研工作的透明性,也为政府公共支出的绩效考评提供有效的依据。同时,既有利于倡导诚信务实的科学精神,建立科研诚信制度,又为社会公众和科技界提供了对科技计划项目成果了解、利用的渠道,使全社会加强对国家科技投入模式的理解和支持。6.具有较高的价值和潜在的经济效益据美国学者测算,每阅读1份非科技报告论文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为590美元,而阅读1份技术报告则可产生1280美元的效益。每年国家用于情报加工和开发利用的投入与科技工作者阅读科技文献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比为1:26。三、我国科技报告的现状——民口科技报告体系1992年原国家科委信息司开展了中国科技报告管理体系的建设工作,成立了“中国科技报告管理办公室”(设在原国家科委信息司),组织起草了《中国科技报告管理办法(草案)》,组织制定并经原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颁布了国家标准《中国科学技术报告编号》、《科学技术报告编写规则》,但终因缺乏政策环境和经费支持,未能继续下去。—1999年原交通部以“实施交通科技报告信息资源系统的研究开发”项目开始开展了交通部科技报告管理工作。组织制定了J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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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我省99个社区被命名为“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近日,省应急管理厅、省地震局、省气象局联合下发通知,对今年达到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的99个社区进行命名。2019年,省应急管理厅、省地震局、省气象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暂行办法》,以《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和《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为依据,严格遵循“控制数量、提升质量、动态管理、激励支持”的原则,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创建”的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各地通过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应急疏散演练、举办专题知识讲座、创办宣传专栏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了城乡居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和社区防灾减灾工作水平。今年以来,全省共有351个社区提出申请,在逐级申报、自查自评、互查互评、综合评判、省级督导调研以及应急、地震、气象部门联合会商的基础上,最终确定99个社区为2019年度“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019年度“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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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衰老生物医学”等22家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公示各有关单位:按照《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关于组织申报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的通知》(皖科基地秘〔2019〕316号)相关要求,省科技厅已完成2019年度省重点实验室认定工作程序。经研究同意,对“衰老生物医学”等22家安徽省重点实验室予以认定(名单见附件1)。请各依托单位接此通知后,尽快编制省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参考提纲见附件2),组织专家论证。相关单位建设计划任务书论证完成后,请登录省科技厅门户网站,在“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按要求认真填写,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下载打印纸质版材料(一式3份),于2020年3月底前报送至省政务服务中心省科技厅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各实验室建设期间,要按照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要求,聚焦实验室研究方向和内容,加强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加强实验室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改善实验室工作环境和科研条件,建立人财物相对独立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管理运行机制。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期一般不超过两年,建设任务完成后,由省科技厅依据建设计划任务书组织验收。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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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安徽省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名单公布

通知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皖经信财务〔2019〕135号),我厅组织开展了安徽省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认定工作,经企业申报、市经信局(宿松县科经局)初审、专家评审、向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庐江县计宝林雕塑工作室等20家工作室为2019年安徽省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现将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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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补助200万!第四季度安徽省促进企业直接融资省级奖励

附件: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促进企业直接融资省级财政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咨询热线:0553-2111836芜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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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认定2019年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的公示

公示根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皖经信中小企函〔2019〕813号),我厅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认定工作,经企业申报、各市及直管县审核推荐、初审、专家评审和厅党组会议审议等程序,拟认定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等500户企业为2019年度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见附件),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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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2019年度新认定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名单

公示经各市推荐、专家评审、厅务会审议等环节,安徽省吉祥纺织工程先进技术研究院等26家机构通过2019年度新认定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评审(名单附后)。根据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对通过机构持有异议,请以真实身份向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或机关纪委书面提出。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电话:0551-62676061机关纪委电话:0551-62659375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邮编:230091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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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安徽省新产品(第四批)拟认定名单公示

联系电话:055162871740附件:《2019年度安徽省新产品(第四批)拟认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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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专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公示

公示经安徽省专利工程专业评审委员会评审,熊良钟等12名同志通过专利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胡华海等15名同志通过专利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张瑞芳等14名同志通过专利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名单附后)。根据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12月12日至2019年12月19日。在公示期内,若对上述通过评审或直接认定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或机关纪委提出。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按规定程序正式发文批准。通讯地址:合肥市延安路13号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电话:0551—6335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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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2019年第4批阜阳市企业技术中心拟认定名单

公示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引导和支持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第4批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经信〔2019〕189号)和《阜阳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经信〔2019〕186号),我局组织开展了2019年第4批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地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第三方初审、现场核查、专家评审认定,拟认定安徽劲龙粮油股份有限公司等34户企业为2019年第4批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现将名单公示如下,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可向市纪监委驻市经信局纪检组反映情况。公示期限:2019年12月17日至12月23日。咨询热线:0553-2111836芜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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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拟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皖创新创业项目的公示

公示根据《安徽省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皖创新创业实施细则(修订)》(皖科〔2018〕1号)规定,我们组织专家对各市推荐申报的2019年度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皖创新创业项目进行了会议评审、尽职调查和现场考察,根据专家组会议评审、尽职调查和现场考察情况,经省政府批准,拟将以下50个科技人才团队作为安徽省2019年度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扶持对象。为加强社会监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50个科技人才团队及其创新创业项目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7天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持有异议,请实名向省科技厅提出。省科技厅对外科技合作处:0551-62654531;省科技厅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0551-62651782;省科技厅机关纪委:0551-62659375。通信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省科技厅对外科技合作处邮政编码:230091安徽省科技厅2019年12月17日咨询热线:0553-2111836芜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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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省支持科技创新有关政策兑现项目(第三批)的公示

公示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2号)、《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支持科技创新有关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科资秘〔2019〕410号)要求,经组织申报、审核,并经省科技厅2019年第13次厅务会议审议,现将2019年省支持科技创新有关政策兑现项目(第二批)予以公示。本批共兑现奖补项目1012项,核定奖补金额共计13549.2万元。其中对858家企业购置研发设备给予补助,补助金额8973.5万元;对36家省内高校院所在皖转化科技成果给予补助,补助金额1506.4万元;对118家在皖企业购买省外先进技术成果给予补助,补助金额3069.3万元。公示期限为7天。期间如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请以真实身份向省科技厅书面反映。单台仪器设备原值30万元以上且符合安徽省大型科学仪器协作网入网条件的,须在公示结束前登录安徽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www.ahky.cn)完成入网申请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补助资金。请各市科技局、各归口管理单位通知各申报单位,登录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再次确认申报单位基本信息,重点核实单位类型、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号、税务登记证号、法人名称、法人证件类型和法人证件号码以及单位银行开户行、户名、账号等信息,确保无误。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邮编:230091,联系电话:高新技术处:0551-62678620(企业购置研发设备补助);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0551-62644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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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重点联系科技创新智库和支持智库发展项目

公示根据《关于鼓励发展省科技创新智库的暂行办法》,经自愿申请、专家评议和会议研究,共遴选出8家智库作为省科技厅重点联系的科技创新智库,并安排23项项目支持智库发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期间如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名单和项目持有异议,请以真实身份向省科技厅书面反映。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0551-62651782;机关纪委:0551-62659375;创新发展规划处:0551-64693921;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邮编:23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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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关于对各市研发投入进行奖补的公示

公示根据《关于进一步减负增效纾困解难优化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皖发〔2019〕7号)、《支持科技型初创企业发展若干政策》(皖政办〔2019〕18号)要求,经省科技厅厅务会议审议通过,对各市研发投入奖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期间如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持有异议,请以真实身份向省科技厅书面反映。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邮编:230091;创新发展规划处:0551-62653657;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0551-62651782;机关纪委:0551-62659375;省科技情报所网络信息中心技术支持:0551-62654951。安徽省科学技术厅2019年12月11日1附件:拟奖补各市资金情况表.docx●安徽省2019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安徽省2019年第三批更名高新技术企业名单●2019年省科技重大专项计划项目启动●第六届芜湖市政府质量奖名单公布咨询热线:0553-2111836芜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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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19年第四批拟更名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公示

公示各有关单位: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经企业申请,市认定机构初审,省认定办审核,拟对安徽沃特普尔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等26家高新技术企业予以更名,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对有异议企业的具体问题应有清楚的表述,并需提供事实证据。对收到的异议,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联系部门: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62674421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邮编:230091)201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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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价结果的公示

对新认定的省工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且运行1年后达到要求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省工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省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公示根据《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暂行管理办法》、《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暂行)》等要求,省科技厅2019年组织开展的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价工作已完成,现对绩效评价优秀的108家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7天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此如有异议,请以真实身份书面向省科技厅提出。省科技厅基地处,电话:0551-62651206;省科技厅监督处,电话:0551-62651782;省科技厅机关纪委,电话:0551-62659375。通信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省科技厅基地处邮政编码:23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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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2019年度优秀省级以上科技研发机构名单公示

公示根据《芜湖市省级以上科技研发机构建设和绩效评价扶持政策的实施细则(暂行)》要求,市科技局组织开展了2019年省级以上科技研发机构绩效评价工作。经组织申报、县区推荐、材料评审和实地核查等工作程序,考核结果如下:芜湖哈特机器人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等2家省新型研发机构被评为优秀等次;安徽省航空设备测控与逆向工程实验室等2家省重点实验室为优秀等次;安徽省现代农业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10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优秀等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9日至12月11日。公示期间如对名单有异议,请向我局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联系人:市科技局平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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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2020年安徽省高技术产业化专项拟支持实施方案

公示现将2020年省高技术产业化专项拟支持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省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发展处反映,反映方式为来人或署名来信(包括电子信函),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具体名单见附件。主办处室:安徽省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发展处邮政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电子邮箱:sjw-gjs@ahpc.gov.cn1附件:2020年省高技术产业化专项拟支持方案咨询热线:0553-2111836芜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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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省“三重一创”建设资金支持新建项目等4个事项公示

现将2019年度省“三重一创”建设资金支持新建项目、支持企业境外并购,支持重大项目团队和支持高新技术企业4个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省发展改革委产业发展处反映,反映方式以来人或署名来信(包括电子信函),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主办单位:安徽省发展改革委产业发展处电话号码:0551—62601637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邮政编码:230091电子邮箱:ahfgwcyxtc@163.com推荐阅读三重一创有哪些奖励?安徽省三重一创奖励资金补助和支持政策附件新建项目事项政策附注1:对实际总投资(不含土地价款,下同)5亿元及以上,以及实际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且产品技术水平国际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类项目关键设备购置进行补助,补助比例为购置金额的5%,单个项目补助最高可达3000万元。对实际总投资20亿元及以上且引领带动全省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类项目,省、市(设区市,下同)联合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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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19年度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和试验名单公示

名单公示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特色小镇建设的意见》(皖政〔2017〕97号)精神,9月份以来,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单位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省级特色小镇遴选工作。经各市申报,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复核、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和省特色小镇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等程序,提出了2019年度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和试验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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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安徽省2019年第三批更名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更名通知各有关市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经企业申请、各市认定机构初审、省认定办审核、专家评审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等程序,现同意淮北超维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和有效期不变,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税务局2019年12月6日附件:安徽省2019年第三批更名高新技术企业名单.doc点击查看大图咨询热线:0553-2111836芜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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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5家!安徽省2019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名单公布各市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我省2019年第一批1835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现将名单予以公布。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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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来领奖励!2019年安徽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名单公布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19年安徽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名单的通知咨询热线:0553-2111836芜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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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第六届芜湖市政府质量奖名单公布

名单公布近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授予芜湖中集瑞江汽车有限公司、安徽华宇电缆集团有限公司、芜湖南方水泥有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格力电器(芜湖)有限公司、芜湖舜富精密压铸科技有限公司、芜湖禾田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芜湖荣基密封系统有限公司第六届芜湖市政府质量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