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一、基本情况
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直属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法人单位,是中国政府根据联合国有关公约的原则和FATF建议以及中国国情建立的行政型国家金融情报机构(FIU),是为中国人民银行履行组织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职责而设立的收集、分析、监测和提供反洗钱情报的专门机构。
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经中共中央编制委员会批准,于2004年4月7日正式成立。
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内设15个处室,包括综合处、收集处、线索移送处、协查一处、协查二处、分析一处、分析二处、分析三处、分析四处、信息管理与支持处、方案开发处、研究处、国际交流处、财务处、人事处,另设上海分中心筹备组。
二、法律地位
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十条规定确立了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的法律地位:“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设立反洗钱信息中心,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接收、分析,并按照规定向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分析结果,履行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
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由此成为中国反洗钱框架中的一个重要法律实体。自成立以来,反洗钱中心在反洗钱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执法机关打击洗钱及相关犯罪提供了有力金融情报支持。
三、主要职责
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要依据相关法律,根据国家反洗钱工作的需要,不断提高对大额与可疑资金流动的监测分析水平。主要职责是:
⒈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大额与可疑资金交易信息报告标准。
⒉负责收集、整理并保存大额与可疑资金交易信息报告。
⒊负责研究、分析和甄别大额与可疑资金交易报告,配合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调查。
⒋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移送、提供涉嫌洗钱犯罪的可疑报告及其分析结论。
⒌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提交大额支付信息。
⒍研究分析洗钱犯罪的方式、手段及发展趋势,为制定反洗钱政策提供依据。
⒎负责研究大额与可疑资金交易信息管理项目的业务需求,参与项目的开发,负责系统的运行和维护。
⒏根据授权,承担与国外金融情报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工作,配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进行反洗钱领域的对外交往事宜。
⒐承办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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