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导读︱反洗钱业务
一、反洗钱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明确,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 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本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二、中国人民银行是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反洗钱法》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和司法机关在反洗钱工作中应当相互配合。
中国人民银行被赋予反洗钱职能,一是全国反洗钱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二是涉嫌洗钱和恐慌活动资金的监测。
三、金融机构是反洗钱业务的主要力量
从国际经验来看,洗钱和反洗钱的主要活动都是在金融领域进行的,常见的洗钱途径广泛涉及银行、保险、证券、房地产等各种领域,几乎所有国家都把金融机构的反洗钱置于核心地位,国际社会进行反洗钱的合作也主要是在金融领域。
根据《反洗钱法》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和按照规定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依法采取预防、监控措施,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履行反洗钱义务。
四、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培训材料
为进一步提升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水平,提高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反洗钱工作的合规性和有效性,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与中国金融培训中心面向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开展反洗钱培训。小编参加了2018年5月28日至2018年7月19日的反洗钱培训,形成了系列学习笔记,为便于查阅,梳理链接如下:
《26-人行235号文要求6月30日前完成存量客户的身份识别工作》
(本文封面照片为西点军校,取自葛朝晖朋友圈,特别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