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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务公司协会

  一、协会性质

  中国财务公司协会(以下简称 “中国财协”)于1994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是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行业自律性组织,是全国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中国财协的业务主管机关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社团登记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本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凡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财务公司,承认本章程,均可自愿申请加入本会,成为会员。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为企业集团发展配套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实质上是大型企业集团附属的金融公司。

  二、协会宗旨

  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认真履行“自律、维权、协调、服务”的职责,促进会员单位实现共同利益,推动财务公司行业规范、稳健发展。

  三、协会愿景

  发展成为具有较强号召力、凝聚力和影响力的一流的综合性行业协会。

  四、协会目标

  打造成为财务公司行业的“行业自律平台、政策协调平台、研究发展平台、宣传交流平台、教育培训平台、业务合作平台”。

  五、协会职责

  ⒈行业自律职责

  ①组织会员签订自律公约及其细则,制定自律管理办法,建立自律公约和自律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的检查和披露制度。受理会员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投诉,采取自律惩戒措施,督促会员依法合规经营;

  ②接受政府部门委托,组织制定行业标准和业务规范,推动实施并监督会员执行,提高行业服务水平;

  ③协助推进财务公司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诚信监督;

  ④参与制定从业人员道德和行为准则,促进财务公司加强从业人员自律;

  ⑤对于违反本会章程、自律公约、自律管理办法等致使行业利益受损的会员,可按有关规定实施自律性处罚,并及时报告中国银监会;

  ⑥对会员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及时报告中国银监会或有关司法机关,必要时协助中国银监会或有关司法机关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⒉行业维权职责

  ①参与中国银监会等部门组织的有关财务公司行业改革发展以及与行业权益相关的决策论证,提出财务公司行业有关政策、立法和行业规划等方面的建议;

  ②向企业集团和中国银监会等部门反映影响财务公司行业改革和发展的问题,建立与有关部门的沟通机制,争取有利于财务公司发展的外部环境;

  ③组织会员开展行业维权调查,及时向会员进行风险提示,促进会员加强债权维护和风险管理。

  ⒊行业协调职责

  ①接受会员委托,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协助中国银监会等部门落实有关政策、措施;

  ②接受会员委托,协调与相关金融机构的关系,促进双方公平、合理地开展业务合作;

  ③接受会员委托,协调会员与企业集团及其成员单位之间的关系,促进会员在企业集团内更好地发挥金融服务功能;

  ④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公正、合理调解各种争议,营造良好的业内环境;

  ⑤加强同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维护财务公司行业声誉。

  ⒋行业服务职责

  ①织行业研究力量,对行业发展的重大、共性问题进行研究,发布研究成果;

  ②组织开展会员间及与境内外金融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③借助本会会刊、网站及主流媒体,宣传财务公司相关政策、功能、作用,提高行业社会影响力;

  ④建立培训体系,组织从业人员培训,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或中国银监会等有关部门和会员委托的其他事项。

  六、主要领导

  ⒈第九届主要领导名单

  会长:盖永光(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党委书记、常务副会长:张电中(中国财务公司协会)

  副会长:刘宏(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副会长:刘永(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副会长:李占国(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副会长:张蓓蕾(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长:郝彬(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⒉第九届常务理事

  盖永光(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张电中(中国财务公司协会)

  刘 宏(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刘 永(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李占国(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张蓓蕾(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沈根伟(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陈景东(国电财务有限公司)

  ⒊第九届理事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盖永光

  中国财务公司协会张电中

  中国财务公司协会李茅斗

  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张保龙

  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李占国

  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刘宏

  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刘永

  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沈根伟

  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兰云升

  国电财务有限公司陈景东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秦怿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兰如达

  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李宗英

  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柴山

  中国铁建财务有限公司冀涛

  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李娟

  中冶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邹宏英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袁楚云

  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张蓓蕾

  青岛啤酒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徐振声

  东方电气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文利民

  中国南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陈永洪

  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张伟

  TCL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杜娟

  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史艳晓

  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杜心红

  中国航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沈洁

  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杨明

  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姚向明

  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吕哲龙

  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周志坚

  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傅志芳

  江西铜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许芳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蔡亦东

  中兴通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张帆

  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林福杰

  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隋政

  ⒋第九届监事名单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郝彬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陈浩鸣

  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曾杰

  神华财务有限公司韩维平

  武汉钢铁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姚文中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朱毅

  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陈启农

  七、中国财务公司大事记

  1987年

  5月7日 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中国第一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东风汽车工业财务公司。之后又有九家财务公司相继批准成立。

  1988年

  4月,在中山、重汽等财务公司的倡导下,成立了全国财务公司联合会(简称全国财联)。当时,全国财联仅是一个以经验交流和合作为目的的非正式的自愿联合的民间组织。在这次会上,成立了理事会,通过了一个简单的章程。集团财务公司任第一届理事长单位,并确定一年一届,由会员单位轮流担任理事长。先由中山集团财务公司任第一届理事长单位,并确定一年一届,由会员单位轮流担任理事长。

  1990年

  6月16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下发《关于治理整顿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通知》。对行政主管部门变相开办财务公司,财务公司超越企业集团范围吸收存款、发放贷款、擅自提高利率、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况进行清理整顿。

  1991年

  1月26日 财政部颁发《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财务管理试行办法》。

  12月14日  国务院颁发了批转《关于选择一批大型企业集团进行试点的请示》,指出“试点企业集团要逐步建立财务公司”,“财务公司的主要任务是在企业集团内部融通资金,包括建设资金。要适当扩大融资手段,经批准可以发行债券和股票。成立财务公司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报批,要积极创造条件,成熟一个审批一个”。

  1992年

  11月13日 《关于印发〈国家试点企业集团建立财务公司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下发,对财务公司的机构性质、业务范围、设立条件、申报程序和管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1993年

  在全国财联第四届理事会上,当时的中国人民银行行副行长王歧山同志支持并表示同意,在全国财联的基础上批准成立一个财务公司全国性的行业自律性组织。

  1994年

  9月19日  中国财务公司协会成立大会。同时,举行了中国财务公司协会第一次会员大会暨第一届理事会,通过了协会章程,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中国有色财务公司党五喜同志当选为理事长。

  9月27日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1996年

  4月,在北京召开了第二次(届)会员大会,并在每年都召开理事会会议。

  1997年

  9月7日   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加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资金管理等问题的通知》,调整了财务公司的功能定位、资产负债监管比例和业务范围。

  1998年

  10月,在北京召开了三次(届)一次会员大会,并在每年都召开理事会会议。

  2000年

  2月21日  中国人民银行印发《财务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管理规定》。

  6月30日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12月,在北京召开了三次(届)二次会员大会,并在每年都召开理事会会议。

  2001年

  11月9日  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经营的通知》,对财务公司的同业拆借、委托业务、短期投资比例等进行了规范。

  2003年                   

  4月  财务公司的日常监管由中国人民银行转归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1月3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推进和完善贷款风险分类的通知》,财务公司被纳入资产五级分类的范围。

  2004年

  7月27日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正式发布。9月1日  新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开始实施。

  2006年

  12月28日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本条所称的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是指原则上在5年内不转让所持财务公司股份的、具有丰富行业管理经验的外部战略投资者”,修改为“本条所称的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是指原则上在3年内不转让所持财务公司股份的、具有丰富行业管理经验的战略投资者”。

  2007年

  6月13日 《中国银监会关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发行金融债券有关问题的通知》下发。

  2008年

  5月21日  中国财协完成了《财务公司存款准备金问题研究》课题报告,并报送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和国资委等部门,建议完善差别存款准备金制度,降低财务公司存款准备金率,支持财务公司实施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

  2009年

  3月13日  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关于财务公司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于财务公司开展此项业务做出具体要求,确定海尔、上汽、五矿、中电投4家财务公司为第一批上线试点单位。

  2010年

  1月12日 中国财协印发了《关于2010年行业统计数据报送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财协行业数据报送和统计分析系统正式启用。  

  5月14日  中国财协自律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信息技术委员会成立。

  2011年

  1月7日至8日  “中国财务公司行业发展高峰论坛”在深圳举行。论坛以“发挥金融优势,服务集团转变”为主题,围绕“十二五”时期财务公司面临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展开了讨论。中国银监会副主席蔡鄂生发表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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