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开债基的“暂停运作”
一、什么是定开债基?
定开债基,是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的简称,是一种创新封闭式债基,结合了开放式基金与封闭式基金的特点,采用封闭运作与定期开放相结合的方式。
顾名思义,定期开放基金在特定的时间段才能购买和赎回。相比普通的封闭式债基,定期开放债基提高了产品的流动性,目前市场上定期开放债基的封闭周期一般在1至3年,也有短至6个月或采用季度受限开放模式的债基,满足了不同类型投资者的需求。
相比普通的开放式债基,定期开放债基在封闭期内无需应对赎回压力,也无大额申购摊薄收益,闲置资金较少,资金利用效率高,在利率中枢下降时期,可以运用杠杆增加收益。
二、什么是暂停运作?
有些使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的定开债基在基金合同中规定了基金暂停运作的情况,就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出现列明的情况时,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的运作,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这种条款也有文章称之为“择时休眠”条款。一般有以下情形:
第一种情形:每个封闭期到期前,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基金的投资策略等决定是否进入开放期,具体安排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进入下一开放期的,基金将在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将全部基金份额自动赎回。封闭期结束后,基金暂不开放申购、转换转入等相关业务。
同时,为避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因基金份额净值的小数点保留精度受到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可提高该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的精度。
第二种情形: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如果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基金开放期最后一日交易申请确认的申购确认金额及转换转入确认金额,扣除赎回确认金额及转换转出确认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进入下一封闭期,具体安排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进入下一封闭期的,投资人未确认的申购申请对应的已缴纳申购款项将全部退回;对于当日日终留存的基金份额,将全部自动赎回。
同时,为避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因基金份额净值的小数点保留精度受到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可提高该开放期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的精度。
第三种情形:基金封闭期到期日因部分资产无法变现或者无法以合理价格变现导致基金部分资产尚未变现的,基金将暂停进入下一开放期,封闭期结束的下一个工作日,基金份额应全部自动赎回,按已变现的基金财产支付部分赎回款项,未变现资产对应赎回款延缓支付,待该部分资产变现后支付剩余赎回款。赎回价格按全部资产最终变现净额确定。基金管理人应就上述延缓支付部分赎回款项的原因和安排在封闭期结束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发布公告并提示最终赎回价格与封闭期到期日的净值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
三、基金暂停运作期间的事宜
⒈暂停运作期间,基金可暂停披露基金份额净值信息。报告期内未开展任何投资运作的,基金可暂停披露定期报告。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运作或重启基金运作的,应当依法进行信息披露。
⒉基金暂停运作期间,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以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⒊暂停运作期间的所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暂停运作期间,基金不收取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
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1:感谢洪双龙的业务探讨!感谢李曾的答疑解惑!
注2:本文封面照片为郴州小东江观雾栈道,取自刘进华朋友圈,特别感谢!
注3:本文将归档在本公众号的“公募基金-基金运营-基金运作”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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