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文件报送有关问题的通知20190819
2019年8月19日,中证信息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下发《关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文件报送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证信息发〔2019〕83号)。
为落实《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要求,规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信息披露文件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渠道及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可通过证联网或互联网两种途径办理信息报送等相关业务。
通过证联网办理的,应向我公司提交证联网接入申请,审核通过后即可通过证联网自动报送接口报送;
通过互联网办理的,应登录中国证监会基金披露信息报送平台(https://fundxbrl.seid.com.cn)(以下简称报送平台)办理。
二、基本信息维护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基金份额发售三个工作日之前,通过报送平台登记基金基本信息,并及时维护基金募集、运作、清算、转型等状态或信息。基金管理人应当保证基金基本信息内容的准确和完整,信息如有变更,应在报送平台及时更新,以免影响基金信息的正常披露。
报送平台将于2019年8月19日正式上线,请各信息披露义务人登录报送平台完善基金基本信息,以确保 《管理办法》实施之日起各基金管理人信息披露工作正常开展。基金信息披露网站将于2019年9月1日《管理办法》实施之日同步上线。
基金管理人应指定专人负责报送平台信息维护,包括基金基本信息、净值信息报送频率、信息披露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三、报送文件格式
⒈净值信息应报送XBRL格式文件;
⒉已经应用XBRL标准的披露文件(净值信息除外)需同时报送XBRL格式文件和PDF格式文件,产品资料概要XBRL模板正式启用后,也应报送XBRL格式文件和PDF格式文件。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确保XBRL格式文件内容与PDF格式文件实质内容保持一致;
⒊未应用XBRL标准的披露文件,如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部分临 时公告等披露文件,应报送PDF格式文件;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确保披露文件名、披露文件正文标题、披露文件内容的一致性。
四、报送时间
需要在指定网站披露的信息,应于法定披露截止日9:00之前报送至报送平台。如确有特殊情况导致无法在前述时间报送的,应提前向我公司报告有关情况,但报送时间不得晚于法规规定的披露时间,晚于法规规定时间的,将被自动记入披露质量监测报告。
五 、披露时间及网站
信息披露文件报送成功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需要选择对外披露时间,可供选择的对外披露时间为实时或具体披露时间(精确到年月日时)。信息披露文件将于选定的时间在指定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正式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对披露文件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 、真实性负责。我公司将对涉嫌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况定期汇总,报证监会机构部。
2019年定期报告披露日期,仍按照《关于2019年基金定期报告披露日期安排的通知》(中证信息发〔2019〕1号)开展。
六、披露文件的更正和撤销
更正功能主要针对披露文件内容有误,修改后还需重新报送正确版本的情况。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可通过报送平台自行更正披露信息。报送成功但尚未对外披露的文件,信息披露义务人可重报更新并覆盖原文件 ;已经正式对外披露的文件,信息披露义务人需编制更正公告,将更正公告及更正后的文件一同报送并披露,已披露的原文件不可覆盖,仍在披露网站展示。请各信息披露义务人务必重视信息披露工作的严肃性,确保将核对无误的信息披露文件报送并披露。我公司将定期统计各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文件更正情况,报证 监会机构部。
撤销功能主要针对取消披露的情况。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如需撤销已报送的披露文件,无论是否已正式对外披露,都应提交正式申请写明撤销披露原因,由信息披露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部门业务章) 报我公司,由我公司予以撤销。除因技术原因导致需要撤销并重报的XBRL格式文件外,其他已经撤销的公告原则上不得重新报送。
七 、信息推送
为避免多头报送,降低报送成本,报送平台可统一接收应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指定报刊披露的文件,并向指定报刊推送。各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可沿用现有与报刊的数据传输模式,也可选择报送平台数据推送服务。
⒈报送文件格式
按照指定报刊要求的文件格式报送。
⒉报送时间
需要在指定报刊披露的信息,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于法定披露截止日前一日的20:00点之前报送至报送平台。20:00之后报送的披露信息,报送平台仍提供推送服务,但由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与报刊确认文件获取情况。
⒊信息推送
报送平台向指定报刊进行实时数据推送。每日20:00向指定报刊提供当日推送文件清单,以供核对(晚于 20:00报送的公告文件将不再提供推送文件清单)。如报刊下载或刊登信息出现异常,由报刊与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确认。
八 、其他事项
因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原因导致指定网站或指定报刊未及时、准确、完整展示信息披露文件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联系人:何倩 周玥彤
电 话:010-83141969
传 真:010-83141991
邮 箱:fund@csits.org.cn
注1:本文封面照片取自刘宁朋友圈,特别感谢!
注2:本文将归档在本公众号的“公募基金-基金运营-基金运作”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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