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案例:如何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作为打官司的证据(注意关键点)
早已融入人们日常工作和生活
一旦涉及纠纷
很多证据都保存在手机和电脑里
法官是如何审查电子数据证据的?
电子证据应如何保存?
对于电子证据的保存和举证,建议当事人可以采用截图、拍照或录音、录像等方式对内容进行固定,并将相应图片的纸质打印件、音频、视频的存储载体(U盘、光盘)编号后提交法院。由于诉讼周期不确定,原始载体可能遭受数据丢失或删除等风险,在准备诉讼材料时建议当事人向公证机关申请对电子证据的公证。在诉讼过程中,即使按照上述规范提交相关电子证据,但是对当事人主张的通讯双方身份,双方不予认可且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的,除非当事人能够提交证明身份的其他证据予以佐证,否则对当事人主张的用户身份将不予以采信。
典型案例
案例一 :单位拒不提供内部平台数据,举证倒置支持员工诉求
基本案情:
2019年至2020年期间,王某为物流公司从事运输工作。2020年6月,物流公司因经营困难倒闭,但欠王某运费十六万余元没有支付。王某提交的证据是物流公司工作人员云某通过微信向其发送的运费明细表,但明细表中没有任何签字或者盖章。物流公司不认可明细表,要求王某提交原始的派送单以核对欠付运费的数额。王某说派送单因为数量很多,之前没有想到会通过诉讼解决,所以没有保留全部的原始派送单。派送单都是都过物流公司的平台派送,平台一个月一覆盖,只能通过物流公司的系统账号在平台中查询。
物流公司认可派送单均通过平台派送,但表示物流公司已经因为运营困难解散,很多部门已经不存在了,故物流公司无法查询平台信息也无法再提供物流平台的数据。
因双方从未签订过书面协议,关于合伙倒卖车辆均是通过电话以及微信沟通,故周某向法院提交的证据为微信聊天记录的截屏以及通话录音。但微信聊天记录并不完整,对此周某解释为双方聊微信聊天十分频繁,且不是全部与合伙有关,故其只提交了其中一部分能够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内容。为查明全部案件事实,法院要求周某在庭审中登录微信,按照时间顺序出示全部微信聊天记录,并播放保存的全部通话录音。根据通话录音以及微信聊天记录,能够显示周某的陈述虽然真实,但不完整。
举证时需要提交证据原件,且证据原件必须真实且完整。就微信聊天证据来说,原件是指登录微信后显示的聊天记录,对于聊天记录的截屏不属于法律意义上“原件”的范畴。因此如为将来诉讼需要,不能仅保留聊天记录的截图,之后删除聊天记录,而是应在微信程序中保留全部的聊天内容,才具备证据效力。
——推荐阅读——
——推荐阅读——
☛ 不要害了你在政法系统工作的朋友,2022年这些事请免开尊口!
☛刚刚!最高法发布最新解释,修改定罪量刑标准,3月1日施行(附全文)
☛全国首例!买房烂尾后拒绝还贷遭银行起诉,法院:不用还!
☛夫妻“忠诚协议”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最高院给出明确意见
☛矿泉水瓶被轧后连砸两车,交警:均无责任!损失谁买单?
☛最高院裁判:无论是要求解除合同还是继续履行,都应以合同金额确定标的额
法律微信公号联盟
↓↓点击下方,选你喜欢↓↓
↓↓点击下方,选你喜欢↓↓
最后,小编恳请大家做件事,由于微信修改了推送规则,需读者经常点“在看”“点赞”,否则会逐渐收不到推送!如果你还想每天看到我们的推送,请将“民法典权威解读”加为星标或每次看完后点击一下页面下端的“在看”“点赞”,谢谢大家。
最后,小编恳请大家做件事,由于微信修改了推送规则,需读者经常点“在看”“点赞”,否则会逐渐收不到推送!如果你还想每天看到我们的推送,请将“民法典权威解读”加为星标或每次看完后点击一下页面下端的“在看”“点赞”,谢谢大家。
↙点击“阅读原文”,学习精品法律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