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专题培训班在贵阳举行
为进一步全面推进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培育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种子教师,提高市(州)开展二级、三级、四级培训质量,6月27日-29日,贵州省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专题培训班在贵阳举行。
省教育厅分管领导出席本次专题培训会并授课,主要围绕“校家社协同育人是新时代教师的使命与担当”,理论结合实际,运用生动形象的案例阐述了开展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他强调一要清楚为什么校家社沟通在当下显得如此重要和紧迫。二要充分认识贵州区域特殊性带来的校家社协同育人工作特点。三要深刻认识学校、家庭及社会都有育人责任。四要在开展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过程中,教师做到“两要五不要”,家长做到“一要七不要。”
专题培训时间3天,中国教育报家庭教育周刊创办人、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宣传教育专委会副理事长杨咏梅介绍了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现实追问;岑巩县第四小学校长瞿文清围绕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方法与路径作专题辅导;贵阳市第六中学校长周静就学校层面如何做好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做了分享;贵州师范大学程刚教授围绕学校心理危机干预中的校家社协同作了专题辅导;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贵阳分校发展教育与心理学教授田芳围绕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过程中家庭教育的具体内容、理论和方法作专题辅导。
培训结束前对参培人员进行了一对一考核,确保学员人人掌握学习内容、人人会讲培训专题,达成了本次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培训工作的目的。
培训会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一是逐级开展培训。本次培训为一级培训,参与本次培训的各市(州)种子教师要承担市(州)二次培训,指导帮助各县(市、区)开展三级培训,于7月15日放假前完成对所有家长的培训。二是强化质量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本地实际优化培训方案和内容,加强对教师学习过程和培训效果督促管理。三是加强组织沟通。时间紧、任务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与参与本次培训的种子教师沟通,就如何有效开展各市(州)二级、三级、四级培训展开研讨交流,确保培训质量。
各市(州)教育局分管校家社协同育人的副局长、基教科(处)长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等63人参加了培训。
来 源:贵州省教育厅官网
编 辑:冉 清
责 编:陈 刚
主 编:覃静黎
审 稿:孟航宇
终 审:黄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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