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读点好玩的!一本只有一页的书,伦敦书评店最火的书……丨读书者说
这几天快马加鞭、日夜兼程地看完了四本书,使得本年度书籍完成量提升到史无前例的四十四本(捂脸),仍然没有实现一个月四本,全年四十八本的目标,距离中英文比例各一半的理想也相差甚远:
年初雄心壮志两周要看完的《艾希曼在耶路撒冷》已在冷宫里待了10个月;
读了两年的《追忆似水年华》还停留在卷一;
《堂吉诃德》停在英文版的19%;
三年了,《卡拉马佐夫兄弟》依然可耻地停在5%;
更不要提《契诃夫小说全集》,以及无数还未拆封的经典英文著作......
我早就学会了从别处找原因:经典固然要读,可人生苦短,何不时不时地放纵自己一下下,读点light的作品(一直在放纵自己好吗),反正马上也要放新年假期了。
带着这种精神,我今天就给大家推荐的四本有趣的书。
Conversations with Friends
九月份在成都采访国际书店论坛的时候,我问伦敦书评书店(London Review Bookshop)的总经理Natalia de la Ossa:最近你们书店什么书最火?她说是一本很酷的书,叫Conversations with Friends。
我认真地在豆瓣上标记了想读,发现我很喜欢的一个书评人已经读过了这本书,并给了五星好评,说是他的年度最佳。那我还等什么?
两个月过去了,我终于开始读这本文字简洁的小说,简直欲罢不能,两口气读完,直到深夜一点多。读这本书的最大收获是,我出现了自己也能写出这样一本很 “日常”的小说的幻觉,尤其是读了《致青年作家的信》之后,我确定我极有可能是青年作家的命,因为我有他们所有的病。
是的,好的作品,就像美貌一样,让人出现“人/书天然就应该长这样”的幻觉。
Conversations with Friends是27岁的爱尔兰作家Sally Rooney的处女作。小说以一名叫Frances的21岁女大学生的角度,讲述了她在几个月之内的情感生活。这段情感生活可能是任何一个人的任何一段情感生活的写照,更确切地说,是现代都市生活中越来越流行的open relationship(老年人瑟瑟发抖)的写照。
Frances生活在爱尔兰首府都柏林,大学读的是英语专业,日常除了上学,还写诗、写小说。她是双性恋,被前任女友Bobbi分手后,二人仍然是往来密切的好朋友。她俩搭档公开朗诵Frances写的诗。
一位小有名气的记者Melissa邀请她俩去她家做客。Melissa约莫40岁,嫁给了一个32岁的三流演员高帅富Nick。Melissa才华横溢很有趣,但Nick除了长相就像一杯白开水一般平淡无奇。这对夫妇貌合神离。
长相更美、性格更酷的Bobbi很受Melissa的喜爱,二人走得很近。
而Frances的父母关系糟糕,她从小在不幸婚姻的阴影中长大,为人处世更有礼貌却很难接近。有一天她们受邀又去了Melissa的家里,独自游荡的Frances在厨房碰到了帅气的Nick,二人关系逐渐暧昧起来。
故事看起来很cliché。但作者厉害的地方在于,她极其生动精准地刻画了逐渐陷入恋情的女生的小心思。相信每一个有恋爱经历的人都能看到自己的影子,很多细节读起来有一种自省式的趣味。
所谓conversations with friends也包含了日常朋友间的邮件往来。除了心理活动,就是Frances转述的对话。正如标题所指,这部小说是由conversations撑起来的,很日常,像女主一样漫不经心,但又极其intense,你会不断地想知道:what’s next?
Rooney在采访中说,她本来用的是全能视角,这样就要写每一个角色的内心活动。后来她放弃了,转而采用第三人称视角,只写Frances的心理活动。这是非常明智的选择,因为视角有限,感情戏才会更有看头,就是你似乎永远无法判断你的暧昧对象是不是喜欢你;喜欢也喜欢,可你无法判断有多喜欢。
这种写法使得读者很容易被带入Frances的角色,你跟她一起发短信、打电话给Nick,一起疑惑或心痛,或者甜得要死。
我不想过多剧透,但我想强调的一点是,对于热衷张爱玲式爱情结局的人来说,这本书是devastatingly sweet。不过,也别急于下结论,看看标题。
我估摸这么热的书肯定有中国出版社接手了,但我没找到译本。这本书的语言相对简洁,所以热爱学英语的你可以试一试。
来试读一段:
Bobbi and I first met Melissa at a poetry night in town, where we were performing together. Melissa took our photograph outside, with Bobbi smoking and me self-consciously holding my left wrist in my right hand, as if I was afraid the wrist was going to get away from me. Melissa used a big professional camera and kept lots of different lenses in a special camera pouch. She chatted and smoked while taking the pictures. She talked about our performance and we talked about her work, which we’d come across on the Internet. Around midnight the bar closed. It was starting to rain then, and Melissa told us we were welcome to come back to her house for a drink.
宝比和我与麦丽莎相识是在城里的一个诗歌之夜上,我俩在那里表演诗朗诵。麦丽莎在外面给我们拍照,宝比抽着烟,而我的右手忸怩地握着左手腕,就好像生怕那只手腕要逃走一样。麦丽莎用的是大块头的专业相机,她有一个专门的相机包,里面装着几副不同型号的镜头。她拍照的时候边跟我们聊天边抽烟。她聊我们的表演,我们则聊在网上看过的她的作品。差不多半夜的时候,酒吧关门了。那时天开始下雨,麦丽莎说欢迎我们去她家喝一杯。
《伯纳黛特,你要去哪?》
Where’d You Go, Bernadette?
坦白地说,刚开始读这本小说的时候,我不由自主地从鼻子里喷出鄙夷的热气。
一开始的人物设定充满了俗套的美国中产焦虑和大惊小怪,就那种《大小谎言》里瑞茜·威瑟斯彭的感觉,或者是主角伯纳黛特表面上脾气古怪状态很糟糕但你心里清楚必定是哪里了不起的人设。So?
然而在大约15%的地方,故事出现了曲折,女主的生命曲线出现了一个四维空间气泡(一个《三体》比喻),能隐约感觉到女主曾经非常有魅力并且做了很多了不起的事,我很想钻进去一探究竟。
于是,我一口气读完了小说,也读到了晚上一点多。
伯纳黛特50多岁,是西雅图的一名家庭主妇。她的丈夫是微软做人工智能的高管,一个魅力四射的geek,他的Ted演讲视频点击量全球第四。他们有个15岁的神童女儿Bee,这本书就是Bee写的,所以语言也相对比较容易。
伯纳黛特整日无所事事,他们住的房子虽大却破败不堪,她从来不修补或者做饭。她跟周围的邻居都过不去,不喜欢社交,只交到了一个“印度网友”,付钱请ta打点事情,比如,买东西或者预订餐馆。在写给“网友”的邮件里,她喋喋不休地唠叨自己对周围邻居和生活的不满。
我开始以为这是“阁楼上的疯女人”的设定,怀疑这是一部典型的女性主义小说,但并不是。
总之,本来伯纳黛特一家准备去南极旅行,就在启程的两周前,伯纳黛特的婚姻出现了危机,她的婚姻里出现了第三者,丈夫觉得她精神出现了问题,就私自约了医生准备把她绑进精神病院。
关键时刻,伯纳黛特光天化日之下居然从厕所里凭空消失了。这难道是魔幻小说吗?
这吊足了我的胃口:1. 伯纳黛特到底去哪儿了?2. 她的婚姻将何去何从?3. 更重要的是她还会回归到20年前的状态吗?
总的来说,故事很新鲜,字里行间充满幽默感,不管是中文版还是英文版都很好读。而且,已经改编成电影,由凯特·布兰切特饰演伯纳黛特。
虽然我不喜欢大魔王,但鉴于她的《蓝色茉莉》、《卡罗尔》和《唯爱永生》,她很适合这个表面古怪异类的角色。电影将在2019年上映。
奥斯卡·王尔德在《道连格雷的画像》中说:
It is only shallow people who do not judge byappearances. The true mystery of the world is the visible, not the invisible.
只有浅薄之人才不以貌取人。世界的奥秘在于可见之物,而非不可见之物。
拿到这本书,一翻开,我的心就雀跃不止。一本充满美图的书,就像给我注射了一剂肾上腺素,脑袋里自动分泌多巴胺,心里开出一朵又一朵粉色的桃花,是恋爱的感觉。
上一本给我这样感觉的书是翁贝托·艾柯的《无限的清单》。不过,我匆忙翻过之后,冷静了一下:灵魂还不知道怎么样呢!
顾名思义,这是一本讲企鹅图书的经典封面的书。简而言之,就是企鹅的图书封面都是怎么诞生的。
一般,设插画师写一段文字讲述自己做封面的过程,企鹅图书的创意总监保罗·巴克利会讲自己是如何找到相关的插画师和对设计的把握过程。
巴克利每天都会收到很多封自荐电子邮件,表示自己想为企鹅图书做封面,他一般会浏览一遍,心里有个数,然后当他需要某种画风时,他就去找类似风格的插画师。
书中选用的封面都很经典,创意十足。在插画师的回忆中,这份活往往并不轻松。他们首先要把要设计的书通读至少一遍,哪怕是他们不喜欢的书,记下其中重要的意象元素,去网上找自己想要的素材。
在创作的过程中,他们有的拖严症病入膏肓,有的处在严重的焦虑中几近崩溃,有的巴托比症发作陷入自我怀疑。跟我写这条稿子时的状态一样。
我几年来试过好几次,想要读完《黑暗的心》,但都没读多少。我知道基本剧情,也觉得我应该会很喜欢——但不只为什么它对我没吸引力。不过,我还是很想试做这部作品的封面,并且觉得如果这次拒绝了,下次他们再也不会找我,所以我答应了——我很高兴,因为我终于有动力去读完整本书。
詹姆斯·乔伊斯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我还是企鹅经典的忠实读者。……请告知我细节。同时我也会再读一遍这个系列。
《骗子俱乐部》是我碰到过的最难的项目之一。读完书、做好笔记、查找大量的细节信息以及画了一页页概念图(真的,一页页概念)后,为了在视觉上达到和原著叙述的一样的深度,我真是抓破了头皮。书太棒了,真是经典,而且还是莉娜·邓纳姆写序—妈呀,希望我没坏事。
《骗子俱乐部》
还有大学学过四年古希腊语的插画师,画《阿尔戈船英雄记》的时候有个其他人都没有的优势,就是在搞清楚插画内容,要画的是龙还是毒蛇,它是否有腿的时候,他可以阅读这章的注解和学者批注。
插播鸡汤:不要放弃或者敷衍任何学习机会,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能用上。
最让人兴奋的除了精美的插画,还有设计师们风趣幽默的自述,仿佛幽默感是一个人创造力的直接体现。
设计企鹅橘色系列:
我的做法是把姊妹书变得更时髦、更当代。我把企鹅外围椭圆形的一圈去掉,但保留了椭圆形的色块,把它侧放至封面顶部,代替了原来圆乎乎的‘企鹅图书’(原来那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
看到这里我下意识地合上书看看这本书的封面,“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
企鹅图标没少受欺负,不信请看《煤气灯下的犯罪》和《孤独》的初稿:
《煤气灯下的犯罪》
《孤独》
《骗子王子》:
有人说艺术家倾向把自己画入正在创作的人物中。我的偏好有些不同:画男人的时候,我会不知不觉把约会对象画进去。很久以前我就把社交网络上的相册清空了,秀恩爱的自拍以及和前任的回忆,但这幅画被永久地印在成千上万册书上。所以我卓有成效地给自己下了咒,这个留八字胡(还驼背)的前任永远都会跟着我。你问我是不是可能在下意识中认为他像这部经典的骗子主角一样装腔作势、四处偷盗。是的,好吧,也许!
《共产党宣言》:
还是有一个小遗憾:一开始,我并不想把资本家描绘成惯例的戴高帽、抽粗雪茄的猪,而是想画成企鹅。这似乎是个很好的契机:礼服、礼帽、雪茄配上企鹅……但他们不喜欢这个想法。我现在还在纳闷为什么。
《共产党宣言》封面
Oh really? 为什么不能是企鹅,心里没点数吗?
我喜欢的封面还有:
《米德尔马契》、《艾玛》、《驱魔》、《爱丽丝漫游仙境及镜中世界奇遇记》、《詹姆斯与大仙桃》、《神曲》、《克苏鲁的呼唤》、《福尔摩斯探案集》(我刚入了这本毛边书,手感极佳)、圣诞经典系列、以及极其精彩的刺绣系列和手绘莎士比亚系列。
《福尔摩斯探案集》
《艾玛》
《黑暗的心》
《米德尔马契》
《詹姆斯与大仙桃》
《驱魔》
一本充满创造力的书,很难有谁看了不会心动。
《万物漫游指南》
出版社编辑把这套书推荐给我。我说:套?害怕。编辑回:只是两本十七米长的图画书(反正面都能看)。倒是新鲜,没听过用这种度量单位描述书的。
拿到手,是两本精装铜版纸书,分“下海”和“上天”两册。看的顺序和方向要注意,先看下海,再看上天,下海往下拉,上天往上拉,代表我们真的下海和上天了(冷漠脸)。
下海的我跟着图下沉,在不同的深度会遇见不同海洋生物。之前我推荐过《蓝色星球II》,有些生物和现象已经很熟悉了,但这本书最大的特点在于强大的联想能力,俗称脑洞大开或者精神病人欢乐多,颇有后现代的混搭精神。
比如浅海区20米左右的爪哇裸胸鳝,体长可达三米,重量超过36千克,是体型最大的一种鯙。最可怕的是,鯙科可以像异形那样使用咽颌吞咽食物:
它们吞咽时先通过外部的牙咬住猎物,咽部的第二套牙再向前伸出,咬住猎物并完成吞咽,整个过程只要一眨眼的工夫。
每个物种的介绍不像百科那么详细和全面,但总能和读者的日常联系起来。
比如,公牛鲨既可以生活在淡水里也可以生活在咸水里,所以经常有机会攻击到人类。它和大白鲨、虎鲨并称夺命三鲨。所以很多情况下大白鲨就是替罪羊。
还有,鱼翅虽名贵,但它的蛋白质并不能提供人体所需的全部20种氨基酸,营养价值还不如鸡蛋。而且,鱼翅中还可能含有很多吃了容易变傻的甲基汞。
翻车鱼的脸皮厚达15厘米,丝毫不在意世鱼的眼光,喜欢翻着肚皮飘在海面上晒太阳,所以被成为翻车鱼(Mola Mola)。
我学会了一个新的比喻方法:你的脸皮像翻车鱼的一样厚。
我还学了其他不少东西:雌性沙虎鲨有两个子宫,一胎怀六个崽,但在子宫内小崽子们就互相捕食,最后只有两个能出生。竞争意识太强了。
虎鲸和座头鲸势不两立,虎鲸常常去偷吃座头鲸的宝宝,而座头鲸每次看到虎鲸吃东西95%都会冲上去阻止。被座头鲸救过的动物有:海狮、海豹、灰鲸以及翻车鱼。可谓是大海里的侠客了。
最刺激的是灯塔水母,水母届的天山童姥。受到外界刺激后,有能力变回幼年状态——水螅体,分化出很多个DNA与自己完全一样的个体,然后再次长大成水母。如果你读过王晋康的科幻短篇《水星播种》,就知道水星人的灵感来自灯塔水母。
290米水深:这里的水压达到30个大气压,相当于你每寸肌肤上都有个666斤的胖子点着脚跳芭蕾舞。
蓝鲸的体积很大,仅舌头就有一头大象那么大,但喉咙却只有一个苹果大小,所以平时只能吃小鱼小虾过日子。
电影导演詹姆斯·卡梅隆曾经说过,在科幻电影中不知道外星人长什么样就下海。2012年3月,他开着“深海挑战者”潜水艇到达10898米的深渊,并逗留了三个小时。
我一路下潜,变成了一具骸骨,还看到了前来提定海神针的孙悟空。终于,我开着挖掘机挖通地球上天了。
接下来就是下一本:上天。
我飞过人类飞翔历史上有名的高度,飞过世界著名的高层建筑,从对流层上到平流层,再往上到外太空。
108KM:美国X-15A试验机的最高飞行高度。它拒绝被称为航天飞机,这样就可以成为飞得最高的飞机了。
地表最强生物:水熊虫。看过《三体》的人大约都知道,三体人脱水加湿的灵感来源就来自水熊虫。大部分不超过一毫米长的生物,可以脱水蜷缩成一个小桶的形状,并停止所有的新陈代谢,在这种状态下,它最多可以在151摄氏度的高温、接近绝对零度的低温、高辐射、真空或高压中生存好几天。
它们可以在地球的任何角落生存,包括7600米的海洋深处,甚至被俄罗斯航天员带进太空经受了10天太阳射线和宇宙辐射的洗礼后,还有68%的存活率。
飞呀飞呀,我的骄傲放纵,我来到了月球,阿姆斯特朗的左脚踏上月球时,激动地说:That’s one small step for man, one giant step for mankind。
这句简单而隽永的话后来经常在男厕所被引用。
然后是太阳系,土卫六原来是漫威电影中灭霸的老家。接着我飞出银河系,飞进更广阔的宇宙空间。
如果一个天体被压缩到一个特定尺寸,就会变成一个黑洞,这个尺寸的半径被成为史瓦西半径。太阳的史瓦西半径约为3千米。我们的地球如果要变成一个黑洞,需要坍缩到一颗花生的大小。如果一个人变成一个黑洞,那他会比基本粒子还要小,大约是一粒沙子的十万亿亿分之一,并且在9纳秒之后就会蒸发掉。
最后让我来引用这段结束今天冗长的推荐:
当宇宙中的所有粒子经历过一段足够足够足够长的时间之后,可能恰好重新回到同一状态、同一位置上。从这里开始,宇宙的所有历史,包括你经历的一切,都会从头来过。
也可能我们所经历的一切,都已经在宇宙的无数次轮回中重复了无数次......而要完成这一次重现,大概是(我打不出来这个巨大的次幂级套次幂级数字)年后。这就是所谓的庞加莱重现。
编辑:左卓
实习编辑:陈月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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