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特种文件鉴定技术规范GB∕T 37236-2018(20190401)

戴卫祥 司法鉴定律师 2021-04-01
相关推荐阅读

1、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20120701)

2、印刷文件鉴定技术规范GB∕T 37232-2018(20190401)

3、印章印文鉴定技术规范GB∕T 37231-2018(20190401)

4、文件鉴定通用规范GB∕T 37234-2018(20190401)

5、文件制作时间鉴定技术规范GB∕T 37233-2018(20190401)

 特种文件鉴定技术规范GB∕T 37236-2018(20190401)

本规范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12月28日联合发布,并自2019年4月1日起实施。


目  次

1 范  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特种文件征

5 特种文件鉴定的检验步骤和方法

6 鉴定意见的种类及判断依据

参考文献


1范 围

本标准规定了特种文件鉴定常用的术语和定义特种文件的特征特种文件鉴定的检验步骤和方法、鉴定意见的种类及判断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司法鉴定/法庭科学领域文件鉴定中货币、证照票据、商标、信用卡及其他安全标记等常见特种文件真伪的鉴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7004-1997防伪技术术语

GB/T 37231-2018印章印文鉴定技术规范

GB/T 37232-2018印刷文件鉴定技术规范

GB/T 37234-2018文件鉴定通用规范

GB/T 37235-2018文件材料鉴定技术规范

GB/T 37238-2018篡改(污损)文件鉴定技术规范

GB/T 37239-2018笔迹鉴定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T 17004-1997GB/T 37234-2018GB/T 37239-2018GB/T 37231-2018GB/T 37232-2018、GB/T 37238-2018、GB/T 37235-201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T 17004-1997中某些术语和定义。

3.1 特种文件 Special kind of document

采用特殊的制作方式、制作工具、制作材料或采用特殊的印刷工艺和防伪技术制作的货币证照票据、信用卡、商标及其他安全标记等有特定用途的文件。

3.2 防伪技术Anti- -counterfeiting technique

以防伪为目的而采取的,在一定范围内能准确鉴别真伪并不易被仿制和复制的技术。

[GB/T 17004-1997,定义2.2]

3.3 防伪油墨Anti-counterfeiting ink

具有防伪性能的油墨。

[GB/T 17004-1997,定义3.1]

3.3.1 光敏防伪油墨 Light sensitive ink

在光线照射下能发出可见光的油墨。

[GB/T 17004-1997,定义3.1.1]

3.3.2 热敏防伪油墨 Heat color variable ink

在热作用下,能发生变色效果的油墨

[GB/T 170041997,定义3.1.2]

3.3.3 压敏防伪油墨 Pressure sensitive ink

在压力或摩擦作用下,能出现颜色的油墨。

[GB/T 170041997,定义3.1.3]

3.3.4 磁性防伪油墨 Magnetic ink

采用具有磁性的粉末材料作为一种功能成分所制作的防伪印刷油墨。

[GB/T 17004-1997,定义3.1.4]

3.3.5 光学可变防伪油墨 Optical variable ink

采用能发生光学干涉作用的,多层光学薄膜片状粉末作为分散材料所制作,印记在光线入射角分别为90o和30o时颜色完全不同的油墨。

[GB/T 17004-1997,定义3.1.5]

3.3.6 防涂改防伪油墨 Altering-proof ink

对涂改用的化学物质具有显色化学反应的油墨。

[GB/T 170041997,定义3.1.6]

3.4 防伪印油Anti- counterfeiting stamp ink

具有防伪功能的印油。

[GB/T 17004-1997,定义3.2]

3.5 防伪纸张Ant- counterfeiting paper

具有防伪性能的纸张。

[GB/T 17004-1997,定义3.5]

3.5.1 水印纸 Watermark paper

应用铸模机制成的具有浮雕形的、可透视的、可触摸的图像、条码等的纸张。

[GB/T 17004-1997,定义3.51]

3.5.2 化学水印纸 Chemical watermark paper

将化学物质印刷在纸张上所制成的水印纸。

[GB/T 17004-1997,定义3.5.2]

3.5.3 超薄纸 Super thin paper

表层具有不同颜色,可用来防止擦去数字或签名等的防伪用纸。

[GB/T 17004-1997,定义3.5.3]

3.6防伪嵌入物Anti- counterfeiting embedment

纸张中加有或涂敷具有防伪作用的小圆片、微粒、纤维、丝带、全息图及带有文字的半透明窄条等的防伪纸张。

[GB/T 17004-1997,定义3.5.4]

3.7印章防伪Anti- counterfeiting stamp

在制章时采用的防伪加密技术。

GB/T 17004-1997,定义3.3]

3.8 防伪全息技术Holographic anti-counterfeiting techniqe

具有防伪功能的全息技术。

[GB/T17004-1997,定义3.4

3.9 防复印技术Anti- copying technique

防止用复印的方法来进行仿制和复制的技术。

GB/T170041997,定义3.6

3.10 特种印刷工艺 Special process printing

采用对接印刷、对印印刷、接线印刷、多色叠印微缩印刷、多版套印、彩虹印刷等特殊印刷方式,得到某种特殊印刷效果的印刷技术。

3.10.1 对接印刷 Connecting printing

采用花纹连接等方式印刷底纹的特种印刷工艺。

3.10.2 对印印刷 Corresponding printing

正背两面的图案透光观察可以完全互合或是正背两面的部分图案透光观察又重新组成一个完整的图案的特种印刷工艺。

3.10.3 接线印刷 Wiring printing

一个完整图案中不同颜色的花纹采用特制机具一次套印,变色的接线处既不分离,也不重合的特种印刷工艺。

3.10.4 多色印 Multicolor overprinting

两种颜色的油墨压印在一起,可产生第三种颜色的特种印刷工艺。

3.10.5 编微印刷 Miniature printing

把极徽小的文字印成肉眼看似一条普通印的虚线或实线,或印刷点,或底纹图案的组成部分的特种印刷工艺。

3.10.6 多种印版套印 Multiple plates printing

以手工雕刻凹版为主,结合平板和凸版,多版多色一次套印的特种印刷工艺。

3.10.7 彩虹印刷 Rainbow printing

一次印出的纹线有两种以上的颜色,在两色的交接处由一种颜色自然过渡到另一种颜色的一种特种印刷工艺。

3.11 货币 Currency

由法律规定强制使用,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可充当交易的媒介、价值的标准、记账的单位及延期支付的工具。

注:货币按发行主体可分为本币和外币,各国货币在印制过程中均采用特殊的防伪技术,以防止被伪造。

3.12 证照 Certificate

由法定部门制作,颁发的护照、身份证、驾驶证、通行证、结婚证、工作证、学生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等,用以证明身份、职务、权利义务关系或其他有关事实的书面凭证。

3.13 票据Note

依据法律法规,按规定形式制成的并显示有支付金钱义的书面凭证,或按一定形式制成、写明有付出一定票据金额义务的书面凭证。

注:文件鉴定中,票据泛指各种银行票据财票据、发票及其他有价证券等,狭义的据特指行票据。

3.13.1 银行票据 Bank note

出票人根据票据法签发的,由自己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或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凭证。

注:银行票据分汇票、本票支票,我国有关银行票据的法律法规参见《中华人民共和票据法》

3.13.2 财政票据 Treasury note

由财政部门监(印)制、发放、管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简称“行政业单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人或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

注:我国有关财政票据的法律法规,参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

3.13.3 发票 Invoice

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注:我国有关发票的法律法规,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3.14 有价证券 Securities

各类记载并代表一定权利的,用以证明持券人有权依其所持证券记载的内容面取得应有权益的股

票债券国库券等书面凭证。

3.15 商标 Trademark

刻在或印在商品或包装上的,用以区别于其他同类商品的标志。

注:商标分注册商标和非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根据所有权又分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等,我国有关商标的法律法规,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3.16 信用卡 Credit card

银行或其他财务机构签发给个人和单位的一种可在一定范围内替代传统现金流通的电子货币卡片。

注:根据记录和读取信息的方式,信用卡可分为磁条信用卡和芯片信用卡等。

3.16.1磁条信用卡 Magnetic stripe credit card

采用磁性横条作为信息载体的信用卡。

3.16.2 芯片信用卡 Chip credit card

采用了高度集成的芯片作为信息载体的信用卡。

3.17 检材特种文件 Questioned special kind of document

需要进行鉴定的可疑特种文件。

3.18 标准样本 Standard sample

供比较对照的真实特种文件。

3.19 特种文件鉴定 Forensic examination of special kind of document

具有专门知识的鉴定人,通过对可疑特种文件的检验,或通过可疑特种文件与标准样本或有关特种文件制作的技术标准进行比较检验,根据特种文件的构成要素和信息,以及制作工艺和采用的防伪技术等,对可疑特种文件的制作方法及真伪进行检验和鉴别的专门技术。 


4特种文件的特征

4.1 特种文件的信息特征

特种文件常见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a)内容信息:特种文件内容信息的项目格式排列方式、具体内容及特殊填写要求等;

b)附加信息:特种文件附加信息的格式排列方式具体内容、特殊含义等;

c)隐秘信息:采用特殊工艺或防伪技术印刷的,目测不易识别的文字标记符号、图案等信息。

4.2 特种文件的制作工艺特征

特种文件常见的制作工艺特征包括但不限于:

a)文件的规格:特种文件的类型、构成要素,及长度、宽度、厚度、页数等规格;

b)文件的载体特种文件承印物的材质和加工、成工艺,承印物的色度、厚度、平度等;

c文件的印工艺:特种文件各部位特殊的印制方法、印刷顺序、运用印刷油墨的特点等;

d)文件的装订工艺:特种文件的装订方法,装订顺序及装订线的材质粗细、颜色、缠绕方式等。

4.3 特种文件的防伪特征

特种文件常见的防伪技术包括但不限于:

a)纸张防伪:采用水印纸、化学水印纸、超薄纸及其他特殊材质纸等特殊纸张防伪;

b)水印防伪:防伪纸张在制作过程中,加人各种图案(像)水印防伪。水印的图像轮廓清晰,对光照射或者与标准样本对比,可辨识真伪;

c)底纹防伪:某些特种文件在印刷过程中,在金额收款人票据符号、日期等关链部位采用印刷特殊底纹的方式防伪。底纹在图案形状上有特殊设计,有的采用特殊印刷材料,如经涂改则该部位的底纹就会受到破坏;

d)油墨防伪:采用光敏油、光学可变油墨热敏油墨、压敏油墨、磁性油墨、防涂改油墨、防伪印油等特殊油墨;

e)特种印刷工艺防伪:采用全息照相印刷、色接线印刷、彩虹印刷、对印印刷、叠印印刷、对接印刷、缩微印刷多种印版套印等特种印刷工艺;

f)印刷方式防伪:采用立体印刷、凹凸印刷、浮雕印刷、盲文印刷、磁性印刷、塑料薄膜印刷等特殊印刷方式;

g)特殊防伪嵌入物:采用安全线、彩色纤维、彩点等特殊添加物;

h)特殊文字和图案防伪:采用微缩图文、特殊形状图案、隐形图案及特殊的字体、字形等;

i)暗记防伪:不易被察觉或不可见的经过特殊设计的符号或标记等;

j)号码防伪:采用特殊的编制方式、印制方法及特种印刷工艺印制等;

k)印章防伪:采用防伪印油,或在印面图文的点、线条或边框上制作虚线点、线、间断,或在印章印面上加触发密码,经物理或化学方法才能显现的密码信息等;

1)签名防伪:某些特种文件需要在文件的指定部位签名,以防止他人伪造;

m)条形码、二维标识码防伪:某些特种文件在印刷过程中采用条形码或二维标识码进行防伪,其含有预置的文字和数值信息,这些信息可用专用设备进行读取和识别;

n)芯片防伪:采用高度集成的芯片记录有关重要信息并可用专用设备进行读取验证;

o)防复印技术采用加入水印安全线、金、银或彩色颗粒等制成的防伪纸张,或在文件表面加激光全息膜、光学变色膜、回反射等膜层,设计和应用光学干扰图形等,防止被复印;

p)特殊装订方式防伪:采用特殊装订线、特殊的多线缠绕装订方式等防伪。


5特种文件鉴定的检验步骤和方法

5.1 检验步骤

特种文件鉴定的受理程序、送检材料的标识、检验鉴定程序、送检材料的流转程序及结果报告程序应按GB/T 37234-2018第4章~第8章中相应的要求,并根据鉴定要求和送检材料的具体情况,确定

具体的检验方案,按如下检验步骤进行:

a)根据检验方案需要,选择5.2中相应的检验方法;

b)按5.3的要求,获取与检材特种文件有关的标准样本或技术资料;

c)按5.4的要求,对检材特种文件的构成要素进行分析;

d)按5.5的要求,对检材特种文件的制作方法进行检验分析;

e)按5.6的要求,对检材特种文件的防伪特征进行检验分析;

f)按5.7的要求,对检材特种文件有无变造痕迹进行检验分析;

g)按5.8的要求,对检验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和评断并作出相应的鉴定意见。

5.2 特种文件常用的检验方法

鉴别检材特种文件制作方法及防伪特征,常用的检验方法包括但不限于:

a)宏观检验:通过肉眼或借助放大镜,在自然光或透射光/侧光的照射下,对特种文件的宏观特征,如纸质、水印、安全线、凹凸印刷特征等进行观察和分析;

b)显检验借助显微镜对微观的印刷特征进行观察分析,如雕刻特征、微缩印刷特征等;

c)测量分析:借助测量工具或测量软件对印刷特征的位置、形状、规格及相互关系进行测量分析;    d)印压痕检验:通过触摸、侧光观察或压痕仪显现等方法,对特种文件上的各类印压痕迹或墨迹凹凸状况进行显现观察和分析;

e)红外检验:在红外光照射下,观察分析需检文件材料对红外光的反射、吸收特性;

f)紫外检验:在紫外光照射下,观察分析需检文件材料对紫外光的反射、吸收特性;

g)荧光检验:在特定光源的照射下,观察分析需检文件材料的荧光特性,特种文件鉴定中常用365nm、245nm长波和短波紫外线进行荧光特性检验,某些防伪油墨需在特定光源下激发荧光;

h)化学分析:利用化学试剂对印刷墨迹等文件材料的显色、溶解性能等化学特性进行检验分析,对特种文件进行化学分析的,应在独立的区域内进行,该区域应满足化学实验室的基本要求;

i)仪器检测:采用光谱、色谱等仪器对特种文件的墨迹、纸张的理化特性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

j)专用设备检验:采用专门用于鉴别各类特种文件的检测仪器如验钞机、身份证鉴别仪、全息信息识别仪、证照鉴别系统、磁性检验仪等,对特种文件的某种防伪特征进行检验分析。

5.3 获取标准样本或有关技术资料

5.3.1 应在委托方提供与检材特种文件有关的标准样本,或提供现行有效的与相应检材特种文件的制作要求有关的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前提下,对检材与标准样本或有关技术标准进行比较检验。

5.3.2 若委托方不能提供标准样本或有关技术标准的,可根据鉴定需要,通过查询各国政府或知名机构发布的与相应检材特种文件有关的技术数据库或样册,了解相关技术资料,使用特定的数据库和样册资料作为鉴定依据的,应征得委托方书面同意。

5.3.3 由于特种文件的种类较多,且同一种类可能有多种版本,故用于比较的标准样本或技术标准应在种类和版本上与检材一致,确保两者之间的可比性。

5.4 检材特种文件的要分析

5.4.1 应根据检材特种文件的种类及其功能特性,参照4.1中特种文件的信息特征,分析构成检材特种文件的要素及其内容。

5.4.2 若委托方提供标准样本或有关技术标准的,应对照标准样本或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比较分析检材特种文件的构成要素及内容有无明显的缺失或错误。常见特种文件的要素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货币不同国家或地区货币的构成要素及内容不完全相同,主要包括,发行银行名称、金额、编号、版本及有关印刷图案、图像及防伪标记等;

b)护照:不同国家或地区护照的构成要素及内容不完全相同,通常包括:颁发护照国家的名称、国微或图案及护照种类、护照号码、持照人照片、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点、护照有效期和签发护照机关、发证机关印鉴、签证、出人境验印持照人签名及防伪标记等;

c)票据:票据的种类较多,各类票据的构成要素及内容不尽相同,通常包括:票据的规范名称、编号、大小写金额、有关印文、签名、日期及防伪标记等;

d)信用卡:不同国家地区或银行发行的信用卡的构成要素及内容不完全相同,基本内容通常包括:正面有特别设计的图案,发卡机构的名称及标识、卡号持有者的姓名、有效期限等信息,以及用于记录有关信息的磁条或芯片供持卡人签字的签名条、发卡机构的说明及防伪标记等;

e)商标:不同厂家、组织设计的商标要素不尽相同通常包括名称图形图案及防伪标记等。

5.5 特种文件制作方法的检验

5.5.1 应根据检材特种文件的种类及其功能特性,参照4.2中特种文件常见的制作工艺特征,检验分析检材特种文件的印刷方法,印刷工艺特点及印刷材料特性,检验方法包括但不限于:

a)按GB/T 37232-2018第6章的要求,对检材印刷方法,印刷工艺及印刷特征进行检验分析;

b)按GB/T 37235-2018第5章中相应的检验方法,对检材纸张、墨迹等印刷材料特性进行检验分析。

5.5.2 若委托方提供标准样本或有关技术标准的,应对照标准样本或有关技术标准,比较分析检材特种文件的制作特点。比较检验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

a)使用标准样本的,应通过检材与标准样本的印刷材料、印刷方法、印刷工艺的比较检验,综合分析检材与标准样本的制作方法、印刷工艺及印刷特征的异同。

b)使用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应通过检材与有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印刷材料印刷方法印刷艺的要求进行比较,综合分析检材与标准规定的印刷材料、印刷方法、印刷工艺等要素的异同。

5.5.3 应根据检验结果,对检材特种文件制作方法的特点及其性质作出综合评断

5.6 特种文件防伪特征的检验

5.6.1 应根据检材特种文件的种类及其功能特性,参照4.3中特种文件常见的防伪特征,检验分析检材特种文件防伪特征。检验的要素及技术要点包括但不限于:

a)纸张的检验:分析特种文件使用的纸张的理化特性,是否采用特殊制作工艺等;

b)水印的检验:在透射光的照射下,观察和分析水印的位置、形态及内容,如图案、文字、数字等,特别观察其轮廓的清晰度、立体感等;

c)安全线的检验:在特种光源的照射下,观察和分析安全级的位置、形态及线条中的微缩印刷内容等,特别观察安全线及其内容的清晰度、立体感等;

d)防伪纤维的检验:在特种光源的照射下,观察和分析防伪纤维的分布状态、荧光特性、颜色、清晰度等;

e)特殊油墨的检验:在不同角度可见光源或特种光源的照射下,观察和分析是否使用特殊的防伪油墨或印油,如光敏防伪油墨、热敏防伪油墨压敏防伪油墨磁性防伪油墨、光学可变防伪油、仿涂改防伪油墨及防伪印油等;

f)微缩印刷的检验:观察和分析微缩文字、微缩图案的印刷方式及内容等;

g)隐形印刷的检验观察和分析隐形线条、图案,文字的印刷方式内容等;

h)照片的检验:观察和分析照片的制作方式,以及粘贴照片的接靠处的处理方式等;

i)碾压薄版的检验:观察和分析照片页碾压薄版上的特殊印刷信息的内容、位置及相互关系,如全息印刷信息、彩虹印刷信息、特殊图案等;

j)特殊效果的检验:观察和分析检材内容有无特殊的印刷效果,如文字特殊效果、重叠图像等;

k)证件文字、号码的检验:分析不同部位文字、号码的印刷方式,如胶版凸版、凹版印刷或直接打印,以及微孔号码的组合方式、大小形态等;

l)装订线的检验:观察和分析装订线的数量、缠绕方式及颜色、荧光特性等,以及有无采用特殊制定方式,有无重新装订的痕迹等。

5.6.2若委托方提供标准样本或有关技术标准的,应根据标准样本的特性及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分析与检材同类的特种文件应采用的防伪特征。常见特种文件及其采用的防伪特征包括但不限于:

a)货币各国在印制的过程中所采用的防伪技术不尽相同,综合各国采用的防伪技术,主要采用的防伪技术包括:特殊纸张、水印、安全线、防伪嵌人物、防伪油墨,以及微缩印刷、对印印刷等特种印刷工艺;

b)护照各国在印制的过程中所采用的防伪技术不尽相同,综合各国采用的防伪技术,主要采用的防伪技术包括:特殊纸张、水印、安全线、特殊纤维、防伪油墨、全息印刷、特殊装订线特种印刷工艺及印文、签名防伪等;

c)票据:由于不同类型票据的性质、使用对象和范围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同,在印制的过程中所采用的防伪技术不尽相同,常见的防伪技术包括特殊纸张、底纹、防伪油墨、编号、特殊图案、特种印刷工艺及印文、条形码、二维码防伪等;

d)信用卡:采用的防伪技术通常包括防涂改印刷凹凸印刷、照相制版印刷特种油墨印刷、全息印刷、微缩文字印刷及签名、芯片防伪等;

e)商标:不同厂家、组织设计的商标采用的防伪技术不尽相同,通常包括特殊图案、特殊底纹、防伪油墨及特种印刷工艺和印刷方式防伪等;

5.6.3 应对照标准样本或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比较分析检材特种文件采用的防伪特征与检材同类的特种文件应采用的防伪特征是否相符。

5.6.4 应根据检验结果,对检材特种文件采用的防伪特征的特点及其性质进行综合分析和评,并按5.7的要求对检材特种文件有无变造痕迹进行进一步的检验。

5.7 检材特种文件造痕迹的检验

应按GB/T 37238-2018中第4章的要求,对检材特种文件的重要部位和重要信息有无变造痕迹进行检验,检验的要素及技术要点包括但不限于:

a)纸张的检验:观察和分析纸张表面有无异常擦刮消退污染痕迹等;

b)照片的检验:观察和分析照片部位有无揭贴、擦刮修补拼接等变造痕迹;

c)防伪特征的检验:观察和分析具有防伪特征的部位有无粘贴修补、拼接等变造痕迹;

d)重要信息的检验:观察和分析姓名、日期、额、号码等重要内容有无擦刮、消退、修补、拼接等变造痕迹;

e)装订痕迹的检验,观察和分析装订处的装订线孔等有无拆装修补等变造痕迹;

f)签名的检验:文件上有签名的,观察和分析签名字迹形成方式是否正常、书写是否正常,有无修饰、重播、消退等变造痕迹。若提供有样本签名的,可根据需要,按GB/T 37239-2018中第5章的要求,分析鉴别检材签名的真伪;

g)印章印文的检验:文件上有印章印文的,应观察和分析印文的形成方式是否正常,有无修饰、重描、消退等变造痕迹。若提供有样本印文的,可根据需要,按GB/T 37231-2018中第5章的要求,分析鉴别检材印文的真伪。

5.8 综合分析和评断

5.8.1 应根据有无标准样本或相应特种文件制作的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等情况,对特种文件的特征进行综合分析:

a)无标准样本的,应综合分析检材的关键要素及防伪特征等重要部位或信息有无明显的错误,或有无明显的变造痕迹或迹象等情况;

b)有标准样本的,通过检材与标准样本的比较检验,综合分析两者印刷特征、防伪特征等的异同;

c)有检材特种文件制作的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应综合分析检材特种文件的制作工艺、内容信息、印剧特征、防伪特征等是否符合标准的要求;

5.8.2 应根据综合分析的结果,对发现的各类特征的价值进行综合评断。综合评断的技术要点包括但不局限于:

a)易受保存条件、环境等不确定因素影响的特征稳定性差,其特征价值较低;反之特征价值较高(如水印、防伪纤维、安全线等防伪特征);

b)制作工艺越复杂、技术含量越高,特征价值越高制作工艺越简单技术含量越低,特征价值越低;

c)对于检材受到污损的,应分析污染和损坏是否导致某些特征的改变或者消失,必要时在可能的情况下,可以进行模拟实验,根据模拟实验的结果判断特征的价值。

5.8.3 应根据综合评断的结果,按第6章规定的鉴定意见的种类及判断依据作出相应的鉴定意见。

5.8.4 应按GB/T 37234-2018中第9章规定的证实方法,记录并归档鉴定人在特种文件鉴定过程中对第5章要求的符合情况。


6鉴定意见的种类及判断依据

6.1 鉴定意见的种类

特种文件是文件鉴定中的特殊检验对象,特种文件鉴定的鉴定意见分为四种:

a)真实特种文件;

b)假特种文件;

c)符合性判断;

d)无法判断。

6.2 真实特种文件

通过检材特种文件与样本特种文件的制作工艺、内容信息、印刷特征、防伪特征等的比较检验,若两者各类特征(特别是防伪特征相符,变化特征能合理解释的,可作出检材是真实特种文件的鉴定意见。

6.3 假特种文件

通过对检材特种文件的检验,或与样本特种文件的制作工艺、内容信息、印刷特征、防伪特征等的比较检验,若检材特种文件是利用真实文件变造形成的,或检材特种文件是伪造形成的,均可作出检材是假特种文件的鉴定意见。

6.4 符合性判断

对检材特种文件是否符合相应特种文件制作的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作出符合性判断的要求如下:

a)若在制作工艺、内容信息,印刷特征、防伪特征等方面与标准规定明显不符合,可作出检材不符合标准规定或是假特种文件的鉴定意见;

b)若在制作工艺、内容信息、印刷特征、防伪特征等方面与标准的规定相符,变化的特征能得到合理解释,不存在本质性差异的,可作出检材符合某标准规定的鉴定意见;

c)若尚不能得出明确意见的,可客观陈述检材符合或不符合标准中具体条款的规定;

d)应在鉴定文书中说明所依据的技术标准的名称标准编号及颁布日期等信息。

6.5 无法判断

当检材特种文件不具备检验条件或无样本特种文件进行比对的,可对检材特种文件的真伪不作判

断,客观描述检材特种文件的制作方法及其特点。

当样本特种文件的真实性、唯一性不能确定时,可对检材特种文件的真伪不作判断,客观描述检材特种文件与样本特种文件之间在特种文件特征上的异同。


·参考文献

[1]SF/Z JD201006-2010特种文件鉴定规范(2010年4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颁布)

[2]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1995年5月1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决定》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 1993年12月12日国务院批准 1993年12月23日财政部C1993第6号发布 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第1次修正 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第2次修正 根据2013年8月30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第3次修正)

[5]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 2012年10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布)

[6]杨旭,施少培,徐彻.文书司法鉴定技术规范及操作规程.北京:科学出版社,2014


戴卫祥 律师

戴卫祥,男,辽宁东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三级律师,工学、法学学士学位。现任辽宁省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辽宁省省级人民监督员,大连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大连市司法局法律顾问。

2001年从事法律工作,具有多年工作经验、律师执业经验及4年工程建设现场管理经验,先后担任恒大集团大连公司、辽宁公司监察室主任。执业以来,代理过建设工程鉴定、刑事鉴定、机动车交通事故鉴定、医疗损害及医疗产品质量鉴定、消防工程鉴定、环境损害鉴定等各类司法鉴定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司法鉴定办案经验,并成功代理过多起通过司法鉴定确定无罪的刑事、司法鉴定行政确认等案件,在司法鉴定专业有深入、系统的研究和实践。

执业期间,秉承“忠实、勤勉、认真、专业”的执业理念,为多家企业及个人办理几百起成功案件,以认真细致地专业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和信赖。


戴卫祥律师联系方式

电话:13940919059

微信号码:dailvshi8

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58号天通金融大厦1616

郑重推荐

睿法在线,精英律师团队打造,倡导并推行律师执业标准化、规范化,并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睿法在线

更多内容,敬请关注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