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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域名保护工作的通知(20101013)

戴卫祥 司法鉴定律师 20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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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域名保护工作的通知(20101013)

银监办发〔2010〕308号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近期,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我国互联网域名注册管理机构,以下简称CNNIC)向银监会通报了多起非银行实体申请注册带有“银行”字样域名的事件,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并提出监管意见如下:


基本情况

今年,CNNIC接到多起非银行实体注册带有“银行”字样中文域名的申请,CNNIC及时通报了银监会,并应银监会要求暂时冻结此类域名申请的审核工作。为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域名的管理工作,维护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权益,银监会已正式函告CNNIC,商请其加强对带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名称信息域名申请的审核管理,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建议CNNIC通过银监会官方网站的金融许可证系统查询银行业金融机构相关信息。


关注风险

域名是企业的品牌形象和商业信誉标志,已成为互联网时代的稀缺资源,对企业有着重要的战略价值。目前,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大都注册了英文域名,部分注册了中文域名。非银行实体抢注带有“银行”字样的中文域名将给银行业金融机构带来较大的风险。一是域名抢注者可利用抢注的域名开设网站散布虚假和不良信息,误导公众,给银行业金融机构带来声誉风险。二是不法分子可利用抢注的域名开设网站仿冒网上银行,窃取客户信息,实施欺诈行为。三是如果银行业金融机构需使用被抢注的域名,只能与域名抢注者协商,有可能要支付高额费用。


监管意见

为加强互联网域名的保护,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高度重视包括域名保护在内的各类声誉风险管理,按照《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指引》的相关要求,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二)主动对相关域名进行梳理,积极开展域名保护工作,加强域名管理,如发现有域名被抢注或者仿冒事件,请及时采取措施并上报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银监分局及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戴卫祥 律师

戴卫祥,男,辽宁东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三级律师,工学、法学学士学位。现任辽宁省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辽宁省省级人民监督员,大连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大连市司法局法律顾问。

2001年从事法律工作,具有多年工作经验、律师执业经验及4年工程建设现场管理经验,先后担任恒大集团大连公司、辽宁公司监察室主任。执业以来,代理过建设工程鉴定、刑事鉴定、机动车交通事故鉴定、医疗损害及医疗产品质量鉴定、消防工程鉴定、环境损害鉴定等各类司法鉴定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司法鉴定办案经验,并成功代理过多起通过司法鉴定确定无罪的刑事、司法鉴定行政确认等案件,在司法鉴定专业有深入、系统的研究和实践。

执业期间,秉承“忠实、勤勉、认真、专业”的执业理念,为多家企业及个人办理几百起成功案件,以认真细致地专业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和信赖。


戴卫祥律师联系方式

电话:13940919059

微信号码:dailvshi8

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58号天通金融大厦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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