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150101)(下)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20130701)
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14年11月6日印发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同时废止。
建市〔2014〕159号
目 录
一、总 则
二、标 准
(一)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1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1 一级资质标准
1.2 二级资质标准
1.3 三级资质标准
1.4 承包工程范围
2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1 一级资质标准
2.2 二级资质标准
2.3 三级资质标准
2.4 承包工程范围
3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3.1 一级资质标准
3.2 二级资质标准
3.3 三级资质标准
3.4 承包工程范围
4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4.1 一级资质标准
4.2 二级资质标准
4.3 三级资质标准
4.4 承包工程范围
5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5.1 一级资质标准
5.2 二级资质标准
5.3 三级资质标准
5.4 承包工程范围
6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6.1 一级资质标准
6.2 二级资质标准
6.3 三级资质标准
6.4 承包工程范围
7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7.1 一级资质标准
7.2 二级资质标准
7.3 三级资质标准
7.4 承包工程范围
8 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8.1 一级资质标准
8.2 二级资质标准
8.3 三级资质标准
8.4 承包工程范围
9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9.1 一级资质标准
9.2 二级资质标准
9.3 三级资质标准
9.4 承包工程范围
1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0.1 一级资质标准
10.2 二级资质标准
10.3 三级资质标准
10.4 承包工程范围
11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1.1 一级资质标准
11.2 二级资质标准
11.3 三级资质标准
11.4 承包工程范围
12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2.1 一级资质标准
12.2 二级资质标准
12.3 三级资质标准
12.4 承包工程范围
(二)专业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13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3.1 一级资质标准
13.2 二级资质标准
13.3 三级资质标准
13.4 承包工程范围
14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4.1 一级资质标准
14.2 二级资质标准
14.3 三级资质标准
14.4 承包工程范围
15 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5.1 资质标准
15.2 承包工程范围
16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6.1 一级资质标准
16.2 二级资质标准
16.3 承包工程范围
17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7.1 一级资质标准
17.2 二级资质标准
17.3 承包工程范围
18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8.1 一级资质标准
18.2 二级资质标准
18.3 承包工程范围
19 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9.1 一级资质标准
19.2 二级资质标准
19.3 三级资质标准
19.4 承包工程范围
20 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20.1 一级资质标准
20.2 二级资质标准
20.3 三级资质标准
20.4 承包工程范围
21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21.1 一级资质标准
21.2 二级资质标准
21.3 三级资质标准
21.4 承包工程范围
22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22.1 资质标准
22.2 承包工程范围
23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23.1 一级资质标准
23.2 二级资质标准
23.3 承包工程范围
24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24.1 一级资质标准
24.2 二级资质标准
24.3 三级资质标准
24.4 承包工程范围
25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25.1 一级资质标准
25.2 二级资质标准
25.3 承包工程范围
26 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26.1 一级资质标准
26.2 二级资质标准
26.3 三级资质标准
26.4 承包工程范围
27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27.1 一级资质标准
27.2 二级资质标准
27.3 三级资质标准
27.4 承包工程范围
28 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28.1 一级资质标准
28.2 二级资质标准
28.3 三级资质标准
28.4 承包工程范围
29 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29.1 一级资质标准
29.2 二级资质标准
29.3 三级资质标准
29.4 承包工程范围
30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30.1 一级资质标准(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30.2 二级资质标准(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30.3 一级资质标准(公路机电工程分项)
30.4 二级资质标准(公路机电工程分项)
30.5 承包工程范围
31 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31.1 一级资质标准
31.2 二级资质标准
31.3 三级资质标准
31.4 承包工程范围
32 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32.1 一级资质标准
32.2 二级资质标准
32.3 承包工程范围
33 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33.1 一级资质标准
33.2 二级资质标准
33.3 三级资质标准
33.4 承包工程范围
34 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34.1 一级资质标准
34.2 二级资质标准
34.3 承包工程范围
35 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35.1 一级资质标准
35.2 二级资质标准
35.3 承包工程范围
36 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36.1 一级资质标准
36.2 二级资质标准
36.3 承包工程范围
37 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37.1 一级资质标准
37.2 二级资质标准
37.3 三级资质标准
37.4 承包工程范围
38 航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38.1 一级资质标准
38.2 二级资质标准
38.3 三级资质标准
38.4 承包工程范围
39 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39.1 一级资质标准
39.2 二级资质标准
39.3 三级资质标准
39.4 承包工程范围
40 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0.1 一级资质标准
40.2 二级资质标准
40.3 承包工程范围
41 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1.1 一级资质标准
41.2 二级资质标准
41.3 三级资质标准
41.4 承包工程范围
42 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2.1 一级资质标准
42.2 二级资质标准
42.3 三级资质标准
42.4 承包工程范围
43 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3.1 一级资质标准
43.2 二级资质标准
43.3 三级资质标准
43.4 承包工程范围
44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4.1 一级资质标准
44.2 二级资质标准
44.3 三级资质标准
44.4 承包工程范围
45 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5.1 一级资质标准
45.2 二级资质标准
45.3 承包工程范围
46 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6.1 一级资质标准
46.2 二级资质标准
46.3 承包工程范围
47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7.1 一级资质标准
47.2 二级资质标准
47.3 三级资质标准
47.4 承包工程范围
48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8.1 资质标准
48.2 承包工程范围
(三)施工劳务序列资质标准
49 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标准
49.1 资质标准
49.2 承包业务范围
一、总则~二、标准 19 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内容详见《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150101)(上)》
二标准
20 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20.1 一级资质标准
20.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20.1.2 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铁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
水电工程、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8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隧道(或地下工程或结构)专业高级职称;隧道(或地下工程)、结构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钢筋工、测量工、混凝土工、模板工、爆破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20.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洞长≥500米的隧道4座;
(2)累计完成隧道长度10公里以上。20.1.4技术装备具有隧道掘进设备2台。
20.2 二级资质标准
20.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20.2.2 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铁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8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隧道(或地下工程或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隧道(或地下工程)、结构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钢筋工、测量工、混凝土工、模板工、爆破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20.2.3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洞长≥200米的隧道3座。
(2)累计完成隧道长度5公里以上。
20.2.4 技术装备具有隧道掘进设备1台。
20.3 三级资质标准
20.3.1 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20.3.2 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铁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
水电工程、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隧道(或地下工程或结构)专业中级职称或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隧道(或地下工程)、结构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钢筋工、测量工、混凝土工、模板工、爆破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20.3.3 技术装备
具有隧道掘进设备1台。
20.4 承包工程范围
20.4.1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隧道工程的施工。
20.4.2 二级资质
可承担断面60平方米以下且单洞长度1000米以下的隧道工程施工。
20.4.3 三级资质
可承担断面40平方米以下且单洞长度500米以下的隧道工程施工。
21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21.1 一级资质标准
21.1.1 企业资产
(1)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
(2)厂房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
21.1.2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结构、机械、焊接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焊工、油漆工、起重信号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21.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2类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钢结构高度80米以上;
(2)钢结构单跨30米以上;
(3)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70米以上;
(4)单体钢结构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
(5)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重量5000吨以上。
21.1.4技术装备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切割设备(多头切割机或数控切割机或仿型切割机或等离子切割机或相贯切割机等)3台;
(2)制孔设备(三维数控钻床或平面数控钻床或50mm以上摇臂钻床等)3台;
(3)端面铣切或锁口机不少于2台;
(4)超声波探伤仪、漆膜测厚仪(干湿膜)等质量检测设备齐全。
21.2 二级资质标准
21.2.1 企业资产
(1)净资产1500万元以上。
(2)厂房面积不少于15000平方米。
21.2.2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6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结构、机械、焊接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焊工、油漆工、起重信号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21.2.3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2类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钢结构高度50米以上的建筑物;
(2)钢结构单跨24米以上的建筑物;
(3)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30米以上;
(4)单体钢结构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
(5)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重量2000吨以上。
21.2.4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1)切割设备(多头切割机或数控切割机或仿型切割机或等离子切割机或相贯切割机等)1台;
(2)制孔设备(三维数控钻床或平面数控钻床或50mm以上摇臂钻床等)1台;
(3)超声波探伤仪、漆膜测厚仪(干湿膜)等质量检测设备齐全。
21.3 三级资质标准
21.3.1 企业资产
净资产500万元以上。
21.3.2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结构、机械、焊接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焊工、油漆工、起重信号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21.4 承包工程范围
21.4.1 一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钢结构工程的施工:
(1)钢结构高度60米以上;
(2)钢结构单跨跨度30米以上;
(3)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50米以上;
(4)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总重量4000吨以上;
(5)单体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
21.4.2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钢结构工程的施工:
(1)钢结构高度100米以下;
(2)钢结构单跨跨度36米以下;
(3)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75米以下;
(4)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总重量6000吨以下;
(5)单体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以下。
21.4.3 三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钢结构工程的施工:
(1)钢结构高度60米以下;
(2)钢结构单跨跨度30米以下;
(3)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33米以下;
(4)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总重量3000吨以下;
(5)单体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以下。
注:钢结构工程是指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主体承重梁、柱等均使用以钢为主要材料,并工厂制作、现场安装的方式完成的建筑工程。
22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
22.1 资质标准
22.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22.1.2 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职称;结构、机械、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安全员、机械员等人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模板工、架子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4)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22.2 承包工程范围可承担各类模板、脚手架工程的设计、制作、安装、施工。
23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23.1 一级资质标准
23.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1500万元以上。
23.1.2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美术设计、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木工、砌筑工、镶贴工、油漆工、石作业工、水电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23.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2项,工程质量合格。
23.2 二级资质标准
23.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200万元以上。
23.2.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美术设计、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木工、砌筑工、镶贴工、油漆工、石作业工、水电工等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23.3 承包工程范围
23.3.1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23.3.2 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注:1.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是指在不改变主体结构的前提下的水、暖、电及非承重墙的改造。
2.建筑美术设计职称包括建筑学、环境艺术、室内设计、装璜设计、舞美设计、工业设计、雕塑等专业职称。
24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24.1 一级资质标准
24.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24.1.2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电工、管道工、通风工、焊工、起重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24.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上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2项,工程质量合格。
24.2 二级资质标准
24.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24.2.2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电工、管道工、通风工、焊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24.2.3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800万元以上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2项,工程质量合格。
24.3 三级资质标准
24.3.1 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24.3.2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
工作经历,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电工、管道工、通风工、焊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24.4 承包工程范围
24.4.1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35千伏以下变配电站工程,非标准钢结构件的制作、安装。
24.4.2 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10千伏以下变配电站工程,非标准钢结构件的制作、安装。
24.4.3 三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下的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非标准钢结构件的制作、安装。
25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25.1 一级资质标准
25.1.1 企业资产
(1)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2)厂房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
25.1.2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6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40人。
25.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6项单体建筑工程幕墙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幕墙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5.2 二级资质标准
25.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25.2.2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机械等专业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25.3 承包工程范围
25.3.1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型的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
25.3.2 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体建筑工程幕墙面积8000平方米以下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
26 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26.1 一级资质标准
26.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26.1.2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结构、风景园林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砧细工、木雕工、石雕工、砧刻工、泥塑工、彩绘工、推光漆工、匾额工、砌花街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且人员齐全。
26.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2类或某1类的2项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体建筑面积6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筑工程;
(2)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主要古建筑修缮工程。
26.2 二级资质标准
26.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26.2.2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结构、风景园林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2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砧细工、木雕工、石雕工、砧刻工、泥塑工、彩绘工、推光漆工、匾额工、砌花街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2人,且人员齐全。
26.2.3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2类或某1类2项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体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筑工程;
(2)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主要古建筑修缮工程。
26.3 三级资质标准
26.3.1 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26.3.2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结构、风景园林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3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砧细工、木雕工、石雕工、砧刻工、泥塑工、彩绘工、推光漆工、匾额工、砌花街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9人,且人员齐全。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
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26.4 承包工程范围
26.4.1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仿古建筑、古建筑修缮工程的施工。
26.4.2 二级资质
可承担建筑面积800平方米以下的单体仿古建筑工程,国家级200平方米以下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修缮工程的施工。
26.4.3 三级资质
可承担建筑面积400平方米以下的单体仿古建筑工程,省级100平方米以下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修缮工程的施工。
注:1.仿古建筑工程是指以传统结构为主(木结构、砖石结构)利用传统建筑材料(砖、木、石、土、瓦等)建造的房屋建筑工程、构筑物(含亭、台、塔等)工程,以及部分利用传统建筑材料建造的建筑工程。
2.古建筑修缮工程是指利用传统建筑材料和现代建筑材料,在特定范围内对古建筑的复原、加固及修补工程。
27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27.1 一级资质标准
27.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1500万元以上。
27.1.2 企业主要人员
(1)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8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市政公用工程、电气、机电、自动化、光源与照明、园林景观、结构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高压电工、低压电工、维修电工、安装电工等齐全,且不少于30人;具有高空作业操作证书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人,起重作业操作证书的技术工人不少于2人。
27.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独立承担过下列3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且必须有第1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带250KVA以上的箱式变配电或带有远程集中监控管理系统的道路照明工程3项;
(2)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室外公共空间(广场、公园、绿地、机场、体育场、车站、港口、码头等)功能照明工程或景观照明工程3项;
(3)年养护的功能照明设施不少于5万盏或景观照明设施总功率不少于1万KW。
27.2 二级资质标准
27.2.1 企业资产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27.2.2 企业主要人员
(1)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电气、机电、自动化、光源与照明、园林景观、结构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高压电工、低压电工、维修电工、安装电工等齐全,且不少于15人;具有高空作业操作证书的技术工人不少于2人,起重作业操作证书的技术工人不少于1人。
27.2.3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独立承担过下列3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且必须有第1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带160KVA以上的箱式变配电或带有远程集中监控管理系统的道路照明工程3项;
(2)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室外公共空间(广场、公园、绿地、机场、体育场、车站、港口、码头等)功能照明工程或景观照明工程3项;
(3)年养护的功能照明设施不少于3万盏或景观照明设施总功率不少于0.5万KW。
27.3 三级资质标准
27.3.1 企业资产
净资产300万元以上。27.3.2企业主要人员
(1)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高压电工、低压电工、维修电工、安装电工等齐全,且不少于12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27.4 承包工程范围
27.4.1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
27.4.2 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1200万元的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
27.4.3 三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600万元的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
28 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28.1 一级资质标准
28.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7200万元以上。
28.1.2 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0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4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的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28.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二级以上公路路面(不少于2层且厚度10厘米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或22厘米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300万平方米以上;
(2)累计完成二级以上公路路面工程合同额3亿元以上。
28.1.4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160吨/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2台,120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2台,300吨/小时以上稳定土拌和设备2台;
(2)摊铺宽度12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5台;
(3)120千瓦以上平地机5台;
(4)各型压路机12台;
(5)100千瓦以上推土机5台。
28.2 二级资质标准
28.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
28.2.2 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28.2.3 企业工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四级以上公路路面(厚度5厘米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或20厘米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300万平方米以上。
(2)累计完成四级以上公路路面工程合同额元1亿以上。
28.2.4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120吨/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60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2台,300吨/小时以上稳定土拌和设备1台;
(2)摊铺宽度8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2台;
(3)120千瓦以上平地机3台;
(4)各型压路机8台;
(5)100千瓦以上推土机3台。
28.3 三级资质标准
28.3.1 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28.3.2 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28.3.3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100吨/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50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
(2)摊铺宽度4.5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1台;
(3)120千瓦以上平地机1台;
(4)各型压路机3台。
28.4 承包工程范围
28.4.1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级公路路面工程的施工。
28.4.2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一级以下公路路面工程的施工。
28.4.3 三级资质
可承担二级以下公路路面工程的施工。
29 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29.1 一级资质标准
29.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5000万元以上。
29.1.2 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0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4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29.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一级以上公路路基100公里以上;
(2)累计完成二级以上公路路基工程合同额3亿元以上。
29.1.4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1立方米以上挖掘机5台;
(2)120千瓦以上平地机4台;
(3)各型压路机15台,其中大型土方振动压实设备5台;
(4)100千瓦以上推土机5台;
(5)9立方米空压机3台;
(6)2立方米以上装载机5台;
(7)25立方米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2台。
29.2 二级资质标准
29.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2400万元以上。
29.2.2 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29.2.3 企业工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二级以上公路路基100公里以上;
(2)累计完成三级以上公路路基工程合同额1亿元以上。
29.2.4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1立方米以上挖掘机3台;
(2)120千瓦以上平地机2台;
(3)各型压路机8台,其中大型土方振动压实设备3台;
(4)100千瓦以上推土机3台;
(5)9立方米空压机2台;
(6)2立方米以上装载机3台;
(7)25立方米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2台。
29.3 三级资质标准
29.3.1 企业资产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29.3.2 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29.3.3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
(2)1立方米以上挖掘机2台;
(3)120千瓦以上平地机1台;
(4)100千瓦以上推土机2台;
(5)各型压路机4台,其中大型土方振动压实设备1台;
(6)2立方米以上装载机5台。
29.4 承包工程范围
29.4.1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级公路的路基、中小桥涵、防护及排水、软基处理工程的施工。
29.4.2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一级标准以下公路的路基、中小桥涵、防护及排水、软基处理工程的施工。
29.4.3 三级资质
可承担二级标准以下公路的路基、中小桥涵、防护及排水、软基处理工程的施工。
30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公路安全设施和公路机电工程2个分项,每个分项分为一级、二级。
30.1 一级资质标准(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30.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30.1.2 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和机械、工业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30.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完成3条以上一级公路安全设施(含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板等3项以上)的施工,累计施工里程300km以上(其中标线、护栏、隔离栅施工里程均不少于60公里)。
(2)累计完成公路安全设施工程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
30.1.4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升降机或吊车2台;
(2)热溶或常温划线机8台;
(3)放线设备2台;
(4)底漆高压喷涂机2台;
(5)涂层测厚仪2台;
(6)打桩机10台;
(7)交通标志逆反射系数测量仪2台;
(8)逆反射标线测量仪2台;
(9)经纬仪2台;
(10)水准仪2台。
30.2 二级资质标准(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30.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30.2.2 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和机械、工业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2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30.2.3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升降机或吊车1台;
(2)热溶或常温划线机4台;
(3)放线设备1台;
(4)底漆高压喷涂机1台;
(5)涂层测厚仪1台;
(6)打桩机5台;
(7)交通标志逆反射系数测量仪1台;
(8)逆反射标线测量仪1台;
(9)经纬仪1台;
(10)水准仪1台。
30.3 一级资质标准(公路机电工程分项)
30.3.1 企业资产
净资产1500万元以上。
30.3.2 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
计不少于10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和电子、通信、计算机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4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30.3.3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3类中的1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完成3条以上一级公路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的施工,累计施工里程300公里以上。
(2)完成3条以上一级公路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的施工,累计合同额2亿元以上。
(3)完成一级公路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单个项目里程100公里以上的施工和2座以上大于1000米的独立公路隧道机电工程的施工。
30.3.4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1)RCL测试仪4台;
(2)线缆测试仪4套;
(3)视频测量仪、视频信号发生器4套;
(4)串行数据分析仪4套;
(5)通信测试分析系统4套;
(6)混合信号示波器2台;
(7)光纤熔接机2套;
(8)光功率计2套;
(9)光衰减器2套;
(10)数字万能表2套;
(11)CATV测试验收仪2套;
(12)多用表校准仪1台。
30.4 二级资质标准(公路机电工程分项)
30.4.1 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30.4.2 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和电子、通信、计算机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的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30.4.3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RCL测试仪2台;
(2)线缆测试仪2套;
(3)视频测量仪、视频信号发生器2套;
(4)串行数据分析仪2套;
(5)通信测试分析系统2套;
(6)混合信号示波器1台;
(7)光纤熔接机1套;
(8)光功率计1套;
(9)光衰减器1套;
(10)数字万能表1套;
(11)CATV测试验收仪1套;
(12)多用表校准仪1台。
30.5 承包工程范围
30.5.1 一级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可承担各级公路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板等公路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及安装。
30.5.2 二级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可承担一级以下公路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板等公路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及安装。
30.5.3 一级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
可承担各级公路通信、监控、收费、干线传输系统、移动通信系统、光(电)缆敷设工程、紧急电话系统、交通信息采集系统、信息发布系统、中央控制系统、供配电、照明、智能交通管理等机电系统及配套工程系统的施工及安装;公路桥梁及隧道工程健康监测、通风、通信管道等机电系统及配套设备的施工及安装。
30.5.4 二级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
可承担一级以下公路通信、监控、收费、干线传输系统、移动通信系统、光(电)缆敷设工程、紧急电话系统、交通信息采集系统、信息发布系统、中央控制系统、供配电、照明、智能交通管理等机电系统及配套工程系统的施工及安装。
31 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31.1 一级资质标准
31.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31.1.2 企业主要人员
(1)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7人,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路通信或铁路信号专业高级职称;铁路通信、信号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0人,电力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5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且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试验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31.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10年独立承担过下列4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铁路通信光(电)缆1000条公里以上及设备安装;
(2)累计铁路电气集中道岔600组以上信号工程;
(3)累计铁路自动闭塞400公里以上信号工程;
(4)累计铁路电力线600公里以上及变电所(站)安装工程。
31.2 二级资质标准
31.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31.2.2 企业主要人员
(1)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路通信或铁路信号工程专业高级职称;铁路通信、信号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5人,电力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试验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31.2.3 企业工程业绩
近10年独立承担过下列4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铁路通信光(电)缆300条公里以上及设备安装;
(2)累计铁路电气集中道岔300组以上信号工程;
(3)累计铁路自动闭塞200公里以上信号工程;
(4)累计铁路电力线300公里以上及变电所(站)安装工程。
31.3 三级资质标准
31.3.1 企业资产
净资产500万元以上。
31.3.2 企业主要人员
(1)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通信与广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路通信或铁路信号专业高级职称;铁路通信、信号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2人,电力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试验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31.4 承包工程范围
31.4.1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铁路通信、信号及电力工程施工。
31.4.2 二级资质
可承担100公里以下I、II、III、IV级铁路通信、信号及电力工程施工。
31.4.3 三级资质
可承担50公里以下II、III、IV级铁路通信、信号及电力工程施工。
32 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32.1 一级资质标准
32.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32.1.2 企业主要人员
(1)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0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铁道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5人,机械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铁路运输专业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不少于5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且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试验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32.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10年累计承担过1000公里以上机械铺轨架梁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32.2 二级资质标准
32.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32.2.2 企业主要人员
(1)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铁道工程、机械工程和铁路运输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试验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32.3 承包工程范围
32.3.1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大中型铁路铺轨架梁工程施工。
32.3.2 二级资质可承担50公里以下I级铁路、100公里以下既有线改造以及II、III、IV级铁路铺轨架梁工程施工。
33 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33.1 一级资质标准
33.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33.1.2 企业主要人员
(1)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7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路电气化专业(供电、变配电、接触网)高级职称;铁路电气化专业(供电、变配电、接触网)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试验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33.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10年累计承担过1000条公里以上的I、II级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33.2 二级资质标准
33.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33.2.2 企业主要人员
(1)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
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路电气化专业(供电、变配电、接触网)高级职称;铁路电气化专业(供电、变配电、接触网)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5人,且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试验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33.2.3 企业工程业绩
近10年累计承担过400条公里以上的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33.3 三级资质标准
33.3.1 企业资产
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33.3.2 企业主要人员
(1)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人,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
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路电气化专业(供电、变配电、接触网)中级以上职称;铁路电气化专业(供电、变配电、接触网)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试验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33.4 承包工程范围
33.4.1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铁路电气化工程的施工。
33.4.2 二级资质
可承担100公里以下I级铁路和II、III、IV级铁路电气化工程施工。
33.4.3 三级资质
可承担铁路站线改造和50公里以下II、III、IV级铁路电气化工程施工。
34 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34.1 一级资质标准
34.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34.1.2 企业主要人员
(1)民航机场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8人,其中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场场道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场道(或道路)、桥隧、岩土、排水、测量、检测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测量工、混凝土工、模板工、钢筋工、焊工、架子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60人。
34.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的机场场道工程2项或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机场场道工程3项的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34.2 二级资质标准
34.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
34.2.2 企业主要人员
(1)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场场道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场道(或道路)、桥隧、岩土、排水、测量、检测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测量工、混凝土工、模板工、钢筋工、焊工、架子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34.3 承包工程范围
34.3.1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机场场道工程的施工。
34.3.2 二级资质
可承担飞行区指标为4E以上,单项合同额在2000万以下技术不复杂的飞行区场道工程的施工;或飞行区指标为4D,单项合同额在4000万以下的飞行区场道工程的施工;或飞行区指标为4C以下,单项合同额在6000万以下的飞行区场道工程的施工;各类场道维修工程。
注:1.机场场道工程包括飞行区土石方、地基处理、基础、道面、排水、桥梁、涵隧、消防管网、管沟(廊)、服务车道、巡场路、围界、场道维修等飞行区相关工程及其附属配套工程。
2.机场场道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机场工程、场道(或道路)、桥隧、岩土、排水、测量、检测等专业职称。
35 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35.1 一级资质标准
35.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35.1.2 企业主要人员
(1)企业具有的民航机场工程、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6人,其中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电子、电气、通信、计算机、自动控制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焊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35.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民航空管工程2项或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上的机场弱电系统工程2项的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35.2 二级资质标准
35.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35.2.2 企业主要人员
(1)企业具有民航机场工程、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3人,其中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不少于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8人,其中电子、电气、通信、计算机、自动控制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2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焊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35.3 承包工程范围
35.3.1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民航空管工程和机场弱电系统工程的施工。
35.3.2 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民航空管工程和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机场弱电系统工程的施工。
注:1.民航空管工程包括:区域、终端区(进近)、塔台等管制中心;空管自动化、地空通信、自动转报、卫星地面站、机场有线通信、移动通信等通信系统;雷达、自动相关监视、仪表着陆系统、航线导航台等导航系统;航行情报系统;常规气象观测系统、自动气象观测系统、气象雷达、气象网络、卫星云图接收等航空气象工程、空管设施防雷工程、供配电工程等。
机场弱电系统工程包括:航站楼弱电系统和飞行区、货运区及生产办公区域弱电系统。其中,航站楼弱电系统包括:
(1)信息集成系统:包括机场运营数据库,地面运行信息系统,资源管理系统,运营监控管理系统(或生产指挥调度系统),信息查询系统以及集成信息转发系统(含信息集成平台,消息中间件,中央智能消息管理系统等)等;
(2)航班信息显示系统;
(3)离港控制系统;
(4)泊位引导系统;
(5)安检信息管理系统;
(6)标识引导系统;
(7)行李处理系统;
(8)安全检查系统;
(9)值机引导系统;
(10)登机门显示系统;
(11)旅客问讯系统;
(12)网络交换系统;
(13)公共广播系统;
(14)安全防范系统(含闭路电视监控系统,门禁管理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和报警系统);
(15)主时钟系统;
(16)内部通讯系统;
(17)呼叫中心(含电话自动问讯系统);
(18)综合布线系统;
(19)楼宇自控系统;
(20)消防监控系统;
(21)不间断供电电源系统;
(22)机房及功能中心;
(23)无线通讯室内覆盖系统;
(24)视频监控系统。
2.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机场工程、电子、电气、通信、计算机、自动控 制等专业职称。
36 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36.1 一级资质标准
36.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36.1.2 企业主要人员
(1)民航机场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8人,其中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场目视助航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电力、电气、自动控制、计算机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焊工、测量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36.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独立承担过累计合同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机场目视助航工程施工,其中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以上的工程2项或单项合同额700万元以上的工程3项,工程质量合格。
36.2 二级资质标准
36.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36.2.2 企业主要人员
(1)民航机场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3人,其中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场目视助航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电力、电气、自动控制、计算机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焊工、测量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累计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36.3 承包工程范围
36.3.1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机场目视助航工程的施工。
36.3.2 二级资质
可承担飞行区指标为4E以上,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下的目视助航工程;或飞行区指标为4D以下的目视助航工程的施工。
注:1.机场目视助航工程包括:进近灯光系统,目视坡度指示系统,跑道、滑行道、站坪灯光系统,机场灯标等助航灯光系统,标记牌、道面标志、标志物、泊位引导系统等,助航灯光监控系统,助航灯光变电站、飞行区供电工程以及目视助航辅助设施等。
2.机场目视助航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机场工程、电力、电气、自动控制、计算机等专业职称。
37 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37.1 一级资质标准
37.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0万元以上。
37.1.2 企业主要人员
(1)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5人,其中港口与航道工程、机械、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含施工船员)不少于50人。
37.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3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沿海5万吨级或内河2000吨级以上码头;
(2)5万吨级以上船坞工程;
(3)水深大于5米防波堤工程600米以上;
(4)沿海20万平方米或内河10万平方米以上港区堆场工程;
(5)1000米以上围堤护岸工程。
37.1.4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4项中的2项施工机械设备:
(1)架高60米以上打桩船;
(2)200吨以上起重船;
(3)排宽40米以上铺排船;
(4)总装机功率2000千瓦以上挖泥船或100立方米/小时以上砼搅拌船。
37.2 二级资质标
37.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37.2.2 企业主要人员
(1)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7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
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5人,其中港口与航道工程、机械、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含施工船员)不少于30人。
37.2.3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3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沿海1万吨级或内河1000吨级以上码头;
(2)1万吨级以上船坞工程;
(3)水深大于3米防波堤工程300米以上;
(4)500米以上围堤护岸工程。
37.2.4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3项中的2项施工机械设备:(1)架高30米以上打桩船;
(2)80吨以上起重船;
(3)4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37.3 三级资质标准
37.3.1 企业资产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37.3.2 企业主要人员
(1)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含施工船员)不少于2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37.3.3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3项中的2项施工机械设备:
(1)打桩船;
(2)起重船;
(3)2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37.4 承包工程范围
37.4.1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港口与海岸工程的施工,包括码头、防波堤、护岸、围堰、堆场道路及陆域构筑物、筒仓、船坞、船台、滑道、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海上灯塔、航标与警戒标志、栈桥、人工岛及平台、海上风电、海岸与近海等工程。
37.4.2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港口与海岸工程的施工,包括沿海5万吨级及内河5000吨级以下码头、水深小于7米的防波堤、5万吨级以下船坞船台及滑道工程、1200米以下围堤护岸工程,以及相应的堆场道路及陆域构筑物、筒仓、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海上灯塔、航标与警戒标志、栈桥、人工岛及平台、海岸与近海等工程。
37.4.3 三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港口与海岸工程的施工,包括沿海1万吨级及内河3000吨级以下码头、水深小于4米的防波堤、1万吨级以下船坞船台及滑道工程、800米以下围堤护岸工程,以及相应的堆场道路及陆域构筑物、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航标与警戒标志、栈桥、海岸与近海等工程。
38 航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航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38.1 一级资质标准
38.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0万元以上。
38.1.2 企业主要人员
(1)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5人,其中港口与航道工程、机械、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含施工船员)不少于50人。
38.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3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沿海5万吨级或内河1000吨级以上航道工程;
(2)500万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
(3)400万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
(4)5万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38.1.4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4项中的2项施工机械设备:
(1)2000立方米以上自航耙吸式挖泥船;
(2)总装机功率5000千瓦以上绞吸式挖泥船;
(3)排宽40米以上铺排船;
(4)8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38.2 二级资质标准
38.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38.2.2 企业主要人员
(1)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7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5人,其中港口与航道工程、机械、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含施工船员)不少于30人。
38.2.3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3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沿海2万吨级或内河300吨级以上航道工程;
(2)200万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
(3)150万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
(4)3万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38.2.4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3项中的2项施工机械设备:
(1)500立方米以上自航耙吸式挖泥船或1000立方米/小时以上吸盘船或吹泥船;
(2)总装机功率1200千瓦以上绞吸式挖泥船;
(3)4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38.3 三级资质标准
38.3.1 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38.3.2 企业主要人员
(1)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含施工船员)不少于2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38.3.3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施工机械设备:
(1)100立方米/小时以上挖泥船;
(2)2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38.4 承包工程范围
38.4.1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航道工程的施工,包括河海湖航道整治(含堤、坝、护岸)、测量、航标与渠化工程,疏浚与吹填造地(含围堰),水下清障、开挖、清淤、炸礁清礁等工程。
38.4.2 二级资质
可承担沿海5万吨级和内河1000吨级以下航道工程、600万立方米以下疏浚工程或陆域吹填工程、6万立方米以下水下炸礁清礁工程,以及相应的测量、航标与渠化工程、水下清障、开挖、清淤等工程的施工。
38.4.3 三级资质
可承担沿海2万吨级和内河500吨级以下航道工程、300万立方米以下疏浚工程或陆域吹填工程、4万立方米以下水下炸礁清礁工程,以及相应的测量、航标与渠化工程、水下清障、开挖、清淤等工程的施工。
39 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39.1 一级资质标准
39.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0万元以上。
39.1.2 企业主要人员
(1)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5人,其中港口与航道工程、机械、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含施工船员)不少于50人。
39.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3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1000吨级以上船闸工程;
(2)300吨级以上升船机工程;
(3)单项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的通航建筑物工程。
39.2 二级资质标准
39.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39.2.2 企业主要人员
(1)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7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5人,其中港口与航道工程、机械、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含施工船员)不少于30人。
39.2.3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3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300吨级以上船闸工程;
(2)50吨级以上升船机工程;
(3)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通航建筑物工程。
39.3 三级资质标准
39.3.1 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39.3.2 企业主要人员
(1)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含施工船员)不少于2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39.4 承包工程范围
39.4.1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船闸、升船机等通航建筑物工程的施工。
39.4.2 二级资质
可承担1000吨级以下船闸或300吨级以下升船机等通航建筑物工程的施工。
39.4.3 三级资质
可承担300吨级以下船闸或50吨级以下升船机等通航建筑物工程的施工。
40 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40.1 一级资质标准
40.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
40.1.2 企业主要人员
(1)港口与航道工程、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
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8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或通信工程)专业高级职称;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5人,其中机电工程、通信工程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40.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7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沿海5万吨级或内河1000吨级以上散货、集装箱码头成套装卸设备安装工程;
(2)油、气码头成套设备安装工程;
(3)1000吨级以上船闸设备安装工程;
(4)300吨级以上升船机设备安装工程;
(5)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水上船舶交通管
理系统工程;
(6)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海上通信导航工
程;
(7)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内河通信导航工程。
40.2 二级资质标准
40.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40.2.2 企业主要人员
(1)港口与航道工程、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8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或通信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机电工程、通信工程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40.3 承包工程范围
40.3.1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及配套工程的施工,各类船闸、升船机、航电枢纽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各类水上交通管制工程的施工。
40.3.2 二级资质
可承担沿海5万吨级和内河5000吨级以下散货(含油、气)、杂货和集装箱码头成套装卸设备安装工程,1000吨级以下船闸或300吨级以下升船机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下的各类水上交通管制工程的施工。
注:水上交通管制工程包括水上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工程(VTS系统)、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工程(AIS系统)、水上视频监控系统工程(CCTV系统)、海上通信导航工程(海岸电台、甚高频电台、海事卫星通信、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等)、内河通信导航工程(长途干线、江岸电台、甚高频电台等)等。
41 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
一级、二级、三级。
41.1 一级资质标准
41.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41.1.2 企业主要人员
(1)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8人,其中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金属结构、焊接、起重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5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41.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1类是1、2类中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单扇FH>3500的超大型或单扇100吨以上的闸门制作安装工程2项,或承担过单扇50吨以上的闸门制作安装工程4项;
(2)单项3000吨以上的压力钢管制作安装工程1项,或DH>800的大型或单项2000吨以上的压力钢管制作安装工程3项;
(3)2台2×125吨以上或4台2×60吨以上启闭机安装工程;
(4)单扇FH>1000的超大型拦污栅制作安装工程2项;
(5)单位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41.2 二级资质标准
41.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41.2.2 企业主要人员
(1)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8人,其中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金属结构、焊接、起重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41.2.3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1类是1、2类中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FH>200的中型或单扇25吨以上的闸门制作安 装工程4项;
(2)单项1500吨以上的压力钢管制作安装工程1 项,或DH>200的中型或单项700吨以上的压力钢管制作安装工程3项;
(3)2台2×60吨以上或4台2×30吨以上启闭机安装工程;
(4)单扇中型拦污栅制作安装工程2项;
(5)单位工程合同额600万元以上的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41.3 三级资质标准
41.3.1 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41.3.2 企业主要人员
(1)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金属结构、焊接、起重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41.4 承包工程范围
41.4.1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压力钢管、闸门、拦污栅等水工金属结构工程的制作、安装及启闭机的安装。
41.4.2 二级资质
可承担大型以下压力钢管、闸门、拦污栅等水工金属结构工程的制作、安装及启闭机的安装。
41.4.3 三级资质
可承担中型以下压力钢管、闸门、拦污栅等水工金属结构工程的制作、安装及启闭机的安装。
注:1、闸门、拦污栅FH=叶面积×水头。
2、压力钢管DH=钢管直径×水头。
42 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42.1 一级资质标准
42.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2800万元以上。
42.1.2 企业主要人员
(1)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8人,其中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水轮机、水轮发电机、电气、焊接、调试、起重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5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42.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6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1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80MW以上4台;
(2)轴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50MW以上2台或25MW以上4台;
(3)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10MW以上2台或5MW以上4台;
(4)冲击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10MW以上2台或5MW以上4台;
(5)抽水蓄能机组:单机容量100MW以上1台;
(6)水泵机组:单机容量500KW以上4台。
42.2 二级资质标准
42.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42.2.2 企业主要人员
(1)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8人,其中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轮机、水轮发电机、电气、焊接、调试、起重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42.2.3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25MW以上4台;
(2)轴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10MW以上2台或5MW以上4台;
(3)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5MW以上2台或3MW以上4台;
(4)冲击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5MW以上2台或3MW以上4台;
(5)水泵机组:单机容量300KW以上4台。
42.3 三级资质标准
42.3.1 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42.3.2 企业主要人员
(1)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轮机、水轮发电机、电气、焊接、调试、起重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42.4 承包工程范围
42.4.1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水电站、泵站主机(各类水轮发电机组、水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和水电(泵)站电气设备的安装工程。
42.4.2 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机容量100MW以下的水电站、单机容量1000KW以下的泵站主机及其附属设备和水电(泵)站电气设备的安装工程。
42.4.3 三级资质
可承担单机容量25MW以下的水电站、单机容量500KW以下的泵站主机及其附属设备和水电(泵)站电气设备的安装工程。
43 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43.1 一级资质标准
43.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3800万元以上。
43.1.2 企业主要人员
(1)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水利水电、治河、船舶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5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43.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6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其中1~4类至少1类,5~6类至少1类,工程质量合格。
(1)河势控导工程1300延米以上;
(2)水中进占丁坝12道以上;
(3)2级堤防险工2000延米以上;
(4)投资500万以上或用石料1万立方米以上的防汛抢险施工工程;
(5)年疏浚或水下土方挖方650万立方米以上;
(6)年吹填土方400万立方米以上。
43.1.4 技术装备
具有单船功率1100KW以上的专业疏浚船只不少于2条;专业施工设备装机总功率5000KW以上。
43.2 二级资质标准
43.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43.2.2 企业主要人员
(1)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治河、船舶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43.2.3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6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其中1~4类至少1类,5~6类至少1类,工程质量合格。
(1)河势控导工程700延米以上;
(2)水中进占丁坝6道以上;
(3)3级堤防险工1000延米以上;
(4)投资300万以上或用石料5000立方米以上的防汛抢险施工工程;
(5)年疏浚或水下土方挖方300万立方米以上;
(6)年吹填土方150万立方米以上。
43.2.4 技术装备
具有单船功率500KW以上的专业疏浚船只不少于2条;专业施工设备装机总功率2600KW以上。
43.3 三级资质标准
43.3.1 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43.3.2 企业主要人员
(1)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治河、船舶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43.4 承包工程范围
43.4.1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河道、水库、湖泊以及沿海相应工程的 河势控导、险工处理、疏浚与吹填、清淤、填塘固基工程的施工。
43.4.2 二级资质
可承担堤防工程级别2级以下堤防相应的河道、湖泊的河势控导、险工处理、疏浚与吹填、填塘固基工程的施工。
43.4.3 三级资质
可承担堤防工程级别3级以下堤防相应的河湖疏浚整治工程及吹填工程的施工。
44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44.1 一级资质标准
44.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5000万元以上。
44.1.2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0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且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线路架设工、变电安装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40人。
44.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3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220千伏送电线路累计600公里;
(2)22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累计8座;
(3)220千伏电缆工程累计100公里。
44.2 二级资质标准
44.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
44.2.2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4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线路架设工、变电安装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44.2.3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3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110千伏送电线路累计500公里;
(2)11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累计6座;
(3)110千伏电缆工程累计100公里。
44.3 三级资质标准
44.3.1 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44.3.2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线路架设工、变电安装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44.4 承包工程范围
44.4.1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种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44.4.2 二级资质
可承担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44.4.3 三级资质
可承担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45 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45.1 一级资质标准
45.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45.1.2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取得核级焊工资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45.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10年独立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1类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项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核燃料元件工程或核同位素分离工程;
(2)单项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放射性化工工程或
铀冶金等核工程;
(3)单项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核废料处理工程;
(4)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铀矿山工程;
(5)单项合同额2000万以上核电站核岛检修维修工程2项。
45.2 二级资质标准
45.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3200万元以上。
45.2.2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6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取得核级焊工资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工程。
45.3 承包工程范围
45.3.1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核反应堆、放射性化工、核燃料元件、核同位素分离、铀冶金、核废料处理、核电站检修和维修以及铀矿山工程的施工。
45.3.2 二级资质
可承担合同额6000万以下的放射性化工、核燃料元件、核同位素分离、铀冶金、核废料处理、核电站检修和维修以及铀矿山工程的施工。
46 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二级。
46.1 一级资质标准
46.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10亿元以上。
46.1.2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海洋油气(或海洋工程或(油气田)地面建设或油气储运或油气田开发或石油化工或石油炼制)、结构、电气、机械、自动控制和安全环保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0人。
46.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中型海洋石油工程3项,工程质量合格。
46.1.4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技术装备:
(1)4000吨以上承载力的滑道、与海洋工程施工配套的工程码头;
(2)符合中国船级社(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要求的400吨以上全旋转式或800吨以上固定式起重船;
(3)符合中国船级社(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要求的75吨以上张紧能力铺管船。
46.2 二级资质标准
46.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5000万元以上。
46.2.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海洋油气(或海洋工程或(油气田)地面建设或油气储运或油气田开发或石油化工或石油炼制)、结构、电气、机械、自动控制和安全环保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4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4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46.2.3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3项中的1项技术装备:
(1)2000吨以上承载力的滑道、与海洋工程施工配套的工程码头;
(2)符合中国船级社(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要求的200吨以上全旋转式或400吨以上固定式起重船;
(3)符合中国船级社(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要求的50吨以上张紧能力铺管船。
46.3 承包工程范围
46.3.1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型海洋石油工程和其他海洋工程的施工、维修、改造等。46.3.2二级资质可承担项目投资额8亿元以下海洋油气开发工程或3亿元以下海底管道工程,以及其他海洋工程的施工、维修、改造等。
注:海洋石油工程大中型项目划分标准对照表
47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47.1 一级资质标准
47.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47.1.2 企业主要人员
(1)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环保、结构、机械、通风、给排水(水处理)、电气控制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焊工、瓦工、木工、油漆工、除尘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47.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2项大型或3项中型环保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47.2 二级资质标准
47.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47.2.2 企业主要人员
(1)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环保、结构、机械、通风、给排水(水处理)、电气控制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焊工、瓦工、木工、油漆工、除尘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47.2.3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2项中型或3项小型环保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47.3 三级资质标准
47.3.1 企业资产
净资产150万元以上。
47.3.2 企业主要人员
(1)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焊工、瓦工、木工、油漆工、除尘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47.4 承包工程范围
47.4.1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环保工程的施工。
47.4.2 二级资质可承担污染修复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大型以下及其他中型以下环保工程的施工。
47.4.3 三级资质
可承担污染修复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中型以下及其他小型环保工程的施工。
注:环保工程主要指水污染防治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和污染修复工程等,其中:水污染防治工程包括工业废水防治工程、城镇污水污染防治工程(不含市政管网、泵站以及厂内办公楼等公共建筑物)、污废水回用工程及医院、畜禽养殖业、垃圾渗滤液等特种行业废水污染防治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包括烟尘、粉尘、气态及气溶胶、室内空气等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包括生活垃圾(不含办公楼等公共建筑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固体废物及其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包括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工业噪声、室内噪声、电磁及振动等污染防治工程;污染修复工程包括污染本体、污染土壤、矿山及其他生态修复或恢复工程。
环保工程规模划分表
48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
48.1 资质标准
48.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240万元以上。
48.1.2 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齐全。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5人。
(4)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相应专业工程业绩2项。
48.2 承包工程范围
可承担相应特种专业工程的施工。
注:特种工程是指未单独设立的特殊专业工程,如:
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构补强、特殊设备起重吊装、特种防雷等工程。
(三)施工劳务序列资质标准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类别和等级。
49 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标准
49.1 资质标准
49.1.1 企业资产
(1)净资产200万元以上。
(2)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49.1.2 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49.2 承包业务范围
可承担各类施工劳务作业。
戴卫祥 律师
戴卫祥,男,辽宁东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三级律师,工学、法学学士学位。现任辽宁省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辽宁省省级人民监督员,大连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大连市司法局法律顾问。
2001年从事法律工作,具有多年工作经验、律师执业经验及4年工程建设现场管理经验,先后担任恒大集团大连公司、辽宁公司监察室主任。执业以来,代理过建设工程鉴定、刑事鉴定、机动车交通事故鉴定、医疗损害及医疗产品质量鉴定、消防工程鉴定、环境损害鉴定等各类司法鉴定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司法鉴定办案经验,并成功代理过多起通过司法鉴定确定无罪的刑事、司法鉴定行政确认等案件,在司法鉴定专业有深入、系统的研究和实践。
执业期间,秉承“忠实、勤勉、认真、专业”的执业理念,为多家企业及个人办理几百起成功案件,以认真细致地专业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和信赖。
戴卫祥律师联系方式
电话:13940919059
微信号码:dailvshi8
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58号天通金融大厦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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