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GB 19083-2010(20110801)
2、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20190901)
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GB 19083-2010(201108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0年9月2日发布,自2011年8月1日起实施。
目 次
1 范 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技术要求
5 试验方法
6 标志与使用说明
7 包装和贮存
附录A (资料性附录)合成血液配制方法
附录B (规范性附录)适合性试验方法
1范 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用防护口罩(以下简称口罩)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志与使用说明及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医疗工作环境下,过滤空气中的颗粒物,阻隔飞沫、血液、体液、分泌物等的自吸过滤式医用防护口罩。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2428-1998 成年人头面部尺寸GB/T 4745-1997 纺织织物 表面抗湿性测定 沾水试验GB/T 5549-1990 表面活性剂 用拉起液膜法测定表面张力GB/T 14233.1-2008 医用输液、输血、注射器具检验方法 第1部分:化学分析方法GB/T 14233.2-2005 医用输液、输血、注射器具检验方法 第2部分:生物学试验方法GB 15979-2002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T 16886.10-2005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10部分:刺激与迟发型超敏反应试验GB/T 18664-2002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YY/T 0691-2008 传染性病原体防护装备 医用面罩抗合成血穿透性试验方法(固定体积、水平喷射)YY/T 0700-2008 血液和体液防护装备 防护服材料抗血液和体液穿透性能测试 合成血试验方法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过滤效率 filtering efficiency在规定条件下,口罩对空气中的颗粒物滤除的百分数。3.2 密合性 fit口罩周边与具体使用者面部的密合程度。3.3 适合因数 fit factor在人佩戴口罩模拟作业活动过程中,定量测量口罩外部检验剂浓度与漏入内部的浓度的比值。4技术要求
4.1 口罩基本要求口罩应覆盖佩戴者的口鼻部,应有良好的面部密合性,表面不得有破洞、污渍,不应有呼气阀。4.2 鼻 夹4.2.1 口罩上应配有鼻夹。4.2.2 鼻夹应具有可调节性。4.3 口罩带4.3.1 口罩带应调节方便。4.3.2 应有足够强度固定口罩位置。每根口罩带与口罩体连接点的断裂强力应不小于10N。4.4 过滤效率在气体流量为85L/min情况下,口罩对非油性颗粒过滤效率应符合表1的要求。
5试验方法
5.1 口罩基本要求
6标志与使用说明
6.1 标 志
6.1.1 口罩最小包装的标志
口罩最小包装上至少应有以下清楚易认的标志,如果包装是透明的,应可以透过包装看到标志:a)产品名称、型号;b)生产企业或供货商的名称;c)执行标准号;d)产品注册号;e)滤料级别或相应说明;f)“使用前请参见使用说明”的文字或符号;g)贮存条件及有效期;h)一次性使用产品应标明“一次性使用”或相当字样;i)如为灭菌产品应注明灭菌有效期及灭菌方式。6.1.2 包装箱标志:包装箱上至少应有以下内容或标志:a)生产企业或供货商名称和地址;b)产品名称、型号;c)执行标准号;d)产品注册号;e)规格数量;f)生产日期或批号;g)防晒,怕湿等字样和标志,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h)贮存条件及有效期。6.2 使用说明使用说明至少应使用中文,并应至少给出下列内容:a)用途和使用限制;b)产品颜色代码的意义(如适用);c)使用前需进行的检查;d)佩戴适合性;e)使用方法;f)贮存条件;g)所使用的符号和(或)图示的含义;h)应给出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及注意事项;i)有关口罩使用时间的建议;j)执行标准号;k)产品注册号。7包装和贮存
7.1 包 装
7.1.1 口罩的包装应该能够防止机械损坏和使用前的污染。
7.1.2 口罩按数量装箱。
7.2 贮 存
按使用说明的规定进行。
附录A(资料性附录)合成血液配制方法
A.1 试 剂
附录B(规范性附录)适合性试验方法
B.1 试验环境
戴卫祥 律师
戴卫祥,男,辽宁东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工学、法学学士。现任辽宁省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辽宁省省级人民监督员,大连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大连市司法局法律顾问。
2001年从事法律工作,具有多年律师执业经验及4年工程建设现场管理经验,先后担任恒大集团大连公司、辽宁公司监察室主任。执业以来,代理过建设工程鉴定、刑事鉴定、机动车交通事故鉴定、医疗损害及医疗产品质量鉴定、消防工程鉴定、环境损害鉴定等各类司法鉴定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司法鉴定办案经验,并成功代理过多起通过司法鉴定确定无罪的刑事、司法鉴定行政确认等案件,在司法鉴定专业有深入、系统的研究和实践。
执业期间,秉承“忠实、勤勉、认真、专业”的执业理念,为多家企业及个人办理几百起成功案件,以认真细致地专业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和信赖。
戴卫祥律师联系方式
电话:13940919059
微信号码:dailvshi8
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58号天通金融大厦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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