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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和类似用途饮用水处理内芯GB 30306-2013(20140801)

戴卫祥 司法鉴定律师 2022-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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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和类似用途饮用水处理内芯GB 30306-2013(20140801)

《家用和类似用途饮用水处理内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3年12月31日发布,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目  次

1 范 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分类与命名

5 技术要求

6 试验方法

7 检验规则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附录A (资料性附录)试验装置

附录B (资料性附录)纳滤及反渗透膜内芯通量和脱盐率的测试方法


1范 围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饮用水处理内芯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饮用水处理内芯(以下简称“饮用水处理内芯”)。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019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包装通则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2829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 4706.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5750.1~5750.13-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 8537 饮用天然矿泉水

GB/T 8538 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

GB/T 17218 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

GB/T 17219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C/T 43-2005 水处理用滤料

CJ 3023-1993 活性炭净水器

C/T 3041-1995 水处理用天然锰砂滤料HY/T 050 中空纤维超滤膜测试方法

HY/T 051 中空纤维微孔膜测试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饮用水处理内芯 drinking water treatment core

能改善水质的家用和类似用途水处理装置的部件。

3.2 过滤 iltration

通过滤料、滤膜或饮用水处理内芯滤除水中杂质的过程。

3.3 吸附 adsorption

液体、气体、溶解性或悬浮性物质粘附到另一种介质表面或进入其孔隙的物理过程。

3.4 粗滤 coarse filter

以压力为驱动力,分离大于1ym以上的颗粒的过程。

3.5 微滤 microfiltration

以压力为驱动力,分离0.1 pm~1 um的微粒的过程,简称为MF。

3.6 超滤 ultrafiltration

以压力差为动力,分离分子量范围为几百~几百万,膜孔径约0.001 um~0.2 um的物理筛分过程,简称为UF。

3.7 纳滤 nanofiltration

以压力为驱动力,用于脱除二价及二价以上的多价离子和分子量200以上的有机物的膜分离过程,简称为NF

3.8 反渗透 reverse osmosis

在膜的进水一侧施加比溶液渗透压高的外界压力,只允许溶液中水和某些组分选择性透过,其他物质不能透过而被截留在膜表面的过程,简称为RO。

3.9 截留率 rate of rejection

膜内芯截留特定组分占液体中该组分总量的质量比率。

3.10 矿化 mineralization

向水中添加一种或若干种有益于人体的矿物质成分的过程。

3.11 离子交换 ion exchange

在溶液中存在的离子与离子交换固体介质之间有可逆性交换的化学作用,而对固体结构无任何改变的过程,简称为1E。

3.12 水的总硬度 total hardness of water

水中易于形成沉淀物的金属离子总浓度,以水中钙、镁离子总浓度表示。

3.13 软化 soften

降低水的总硬度的过程。

3.14 软化效率 efficieney of inteneration

水的总硬度的降低量与处理前水的总硬度的比值,用百分数表示。

3.15 再生 regeneration

采用化学方法恢复介质的水处理功能的维护过程。

3.16 纯水通量 pure water flux

在一定的温度和压力下,以纯水为介质,单位时间内透过内芯的纯水量。单位为升每小时(L/h)。

3.17 最低通量 mininum pure water flux

在一定的温度和压力下,单位时间内透过单位面积滤膜的纯水量的最小值。单位为立方米每平方米每小时m/(m*.h)]。

3.18 净水流量 purified water flow rate

在规定的运行条件下,制造商标称的单位时间内的产水量,单位为升每小时(L/h)。

3.19 总净水量 total production capacity

在规定的运行条件下,饮用水处理装置的出水水质符合要求且净水流量不少于标称净水流量时,其任一净化单元进行再生或更换时的累积产水量,单位为升(1)。


4 分类与命名

4.1 分类

按水处理原理分为:

a)粗滤内芯(CX):具备粗滤功能的内芯,包括石英砂、无烟煤、天然锰砂、陶瓷、PP棉等为滤料的内芯。

b)膜内芯(MX):以膜元件为核心构成的内芯,包括微滤(MF)内芯、超滤(UF)内芯、纳滤(NF)内芯、反渗透(RO)内芯等。

c)吸附内芯(Xx):具备吸附功能的内芯,包括以颗粒活性炭(GAC)、活性炭棒(SAC)、活性炭纤维(FAC)、吸附树脂、陶瓷颗粒等为滤料的内芯。

d)矿化内芯(KX):具备矿化功能的内芯,主要包括以矿化球(MB)、凌饭石(MS)等为滤料的内芯。

e)离子交换内芯(1.X):具备和水中离子进行可逆性交换能力的内芯,包括以阴离子交换树脂、阳离子交换树脂等为滤料的内芯。

f)复合内芯(FX):具备两种或两种功能以上的内芯。

g)其他内芯(QX):上述功能以外的内芯,包括电渗析(ED)、铜锌合金(KDF)等内芯。

4.2 命名


5技术要求

5.1 正常使用条件

5.1.1进水温度:5℃~38℃;

5.1.2环境温度:4℃~40℃;

5.1.3 环境相对湿度:<90%RH

5.1.4 进水水质:按设计要求;

5.1.5 进水压力:按设计要求。

5.2 外观

5.2.1 饮用水处理内芯外观应清洁、整齐、无污渍、无锈蚀。

5.2.2 饮用水处理内芯外露结构件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

5.2.3 涂(镀)层表面应平整光洁、色泽均匀。

5.3 卫生安全

5.3.1 饮用水处理内芯中使用的化学处理剂应符合GB/T 17218要求。

5.3.2 饮用水处理内芯与水接触材料及零件应符合GB/T 17219要求。

5.3.3 内芯的卫生安全应符合国家卫生管理部门相关规范要求。

5.4 电气安全

饮用水处理内芯电气部分的安全应符合GB 4706.1要求。

5.5 性能指标

5.5.1 出水水质

饮用水处理内芯的出水水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管理部门相关法规及GB 5749的要求。

5.5.2 粗滤内芯要求

粗滤内芯所用的石英砂、无烟煤滤料应符合CJ/T 43-2005的要求。

天然锰砂滤料应符合CJ/T 3041-1995要求。

其余内芯应符合设计要求。

5.5.3 膜内芯要求

5.5.3.1 微滤内芯要求

微滤内芯的纯水通量和截留率应符合设计要求。

5.5.3.2超滤内芯要求

超滤内芯的纯水通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截留率应 90%。

5.5.3.3 纳滤内芯要求

纳滤内芯的最低通量应不低于制造商标称值。二价离子的去除率不小于90%。

5.5.3.4 反渗透内芯要求

反渗透内芯的最低通量应不低于制造商标称值。脱盐率应不低于90%。

5.5.4 吸附内芯要求

5.5.4.1 活性炭吸附内芯应符合CJ 3023-1993的要求。

5.5.4.2 其他吸附内芯按设计要求。

5.5.5 矿化指标

矿化内芯的矿化界限指标和限量指标应符合GB 8537的要求。

5.5.6 离子交换内芯要求

阳离子交换内芯或混合离子交换内芯对水的总硬度的软化效率应不低于50%。

5.5.7 净水流量

饮用水处理内芯净水流量应不低于标称值。

5.5.8 总净水量

总净水量应不低于标称值。


6试验方法

6.1 一般试验条件

6.1.1 环境温度

特定要求除外,带膜单元的饮用水处理内芯为25℃±2℃;其他饮用水处理内芯为25℃土5℃。

6.1.2 环境相对湿度

环境相对湿度<90%。

6.1.3 进水水温

特定要求除外,带膜单元的饮用水处理内芯为25 ℃土1 ℃;其他饮用水处理内芯为25 ℃土5℃。

6.1.4 进水水质

按各试验标准或设计规定要求。

6.2 外观试验

视检。

6.3 卫生安全试验

6.3.1 饮用水处理内芯的化学处理剂按GB/T 17218规定和国家卫生管理部门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样品采集和配制,试验方法按GB/T 5750.1~5750.13-2006。

6.3.2 饮用水处理内芯与水接触材料及零件按GB/T 17219规定和国家卫生管理部门相关规定进行样品预处理及毒理学评价。试法按G1B/T 5750.1-5750.13-2006。

6.3.3 内芯卫生安全试验的浸泡、增加量限值、水样的采集步骤按国家卫生管理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试验方法按(B/T 5750.1~5750.13-20066.4 电气安全试验

饮用水处理内芯的电气安全按GB 4706.1要求的方法试验。

6.5 使用性能试验

6.5.1 出水水质试验

内芯的净水水质试验指标和采样方法分别按国家卫生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方法均按GB/T 5750.1~5750.13-2006。

6.5.2 粗滤内芯试验

粗滤内芯所用的石英砂、无烟煤按CJ/T 43-2005的规定进行试验;其余内芯按同家卫生管理部门相关规定进行。

6.5.3.1 微滤内芯的纯水通量按HY/T 051规定的方法试验。

6.5.3.2 超滤内芯的纯水通量和截留率按HY/T 050规定的方法试验。

6.5.3.3 纳滤内芯的试验方法见附录B.

6.5.3.4 反渗透内芯的试验方法见附录B.

6.5.4 吸附内芯试验

6.5.4.1 活性炭吸附内芯的试验,将活性炭吸附内芯装入试验装置(见附录A),向储水箱中加入试验要求的水,采样方法按国家卫生管理部门相关规定。试验方法按GB/T 5750,7-2006。

6.5.4.2 其他吸附内芯国家卫生管理部门相关规定进行。

6.5.5 矿化指标试验

采样方法按国家卫生管理部门相关规定。试验方法均按GB/T 8538中的规定。

6.5.6 离子交换内芯软化效率试验

6.5.6.1 采样方法按国家卫生管理部门相关规定。

6.5.6.2 按GB/T 5750.4-2006中7.1规定的方法,测定净水的总硬度。通过计算,得出软化效率,以百分数表示。

6.5.7 净水流量试验

按产品说明书要求,将内芯组成为可以独立运行的试验样机并运行,当净水总量达到标称总净水量时,在出水口收集300 s±2s的净水,测出其水量,每隔5 min收集一次,共收集三次,取三次测试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

6.5.8 总净水量

按国家卫生管理部门相关规定进行试验后最终符合要求时的净水总量,即为该内芯的总净水量。


7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 出厂检验

7.2.1 检验合格后才能出厂。

7.2.2 出厂检验项目、要求、检验方法、检验形式及不合格分类见表1。

7.2.3 出厂检验的组批、抽样方案及判定按GB/T 2828.1的规定进行,其中检验水平和接收质量上限AQI.值由制造企业根据自身的控制需要或按供需双方需要确定。7.2.4 微生物指标和电气安全(如有)如出现一项不合格,即判该批产品不合格。7.3 型式检验7.3.1 型式检验每年进行一次。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定型鉴定时;b)更改主要原材料、零部件或更改工艺设计时;c)停产半年后,恢复生产时;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卫生监督机构要求检验。7.3.2 型式检验的项目见表2。7.3.3 周期性的型式检验样本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样品中随机抽取,抽样按GB/T 2829进行。采用判别水平1的一次抽样方案,其样本大小、不合格质量水平,判定数组见表3。7.3.4 型式检验的卫生安全和电气安全应100%合格。如有一项不合格,即判该周期产品不合格。7.3.5 型式检验的样品一律不得作为合格品交付用户


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

8.1.1 饮用水处理内芯应设置标识,标识上应至少标明下列内容:

a)产品名称、规格型号;

b)制造商名称;

c)产品编号或制造日期;

d)总净水量、净水流量、工作压力;

e)执行标准号,卫生行政许可文号。

8.1.2 水流流向容易引起混淆的饮用水处理内芯应有进水、出水方向的标志。

8.2 包装

8.2.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

8.2.2 饮用水处理内芯的包装应采用必要的密封措施并符合GB/T 1019的规定。

8.2.3 产品包装箱外表面至少应清晰标明下述内容:

a)产品名称、规格型号;

b)制造商名称、地址;

c)毛重

d)包装箱外形尺寸(长×宽×高)。

8.2.4 包装箱内应附有下列技术文件:

a)装箱单;

b)使用说明书;

c)产品合格证、保修卡。

8.3 运输

饮用水处理内芯运输过程中应固定牢靠,避免碰撞、跌落,防雨防潮,不得重压或倒置,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

8.4 贮存

直射。

饮用水处理内芯应贮存在干燥通风、无有毒、有害物品的地方。不得重压或倒置,避免阳光长期。


·附录A


·附录B



戴卫祥 律师


戴卫祥,男,辽宁东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工学、法学学士。现任辽宁省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辽宁省省级人民监督员,大连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2001年从事法律工作,具有多年律师执业经验及4年工程建设现场管理经验,先后担任恒大集团大连公司、辽宁公司监察室主任。执业以来,代理过建设工程鉴定、刑事鉴定、机动车交通事故鉴定、医疗损害及医疗产品质量鉴定、消防工程鉴定、环境损害鉴定等各类司法鉴定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司法鉴定办案经验,并成功代理过多起通过司法鉴定确定无罪的刑事、司法鉴定行政确认等案件,在司法鉴定专业有深入、系统的研究和实践。


戴卫祥律师联系方式

电话:13940919059

微信号码:dailvshi8


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58号天通金融大厦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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