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怎么学,大家有啥好建议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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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内容:在法院,“刑”“民”会碰撞出怎样的火花】
你问现在的法律人都在忙啥?十之八九都会告诉你,在学《民法典》。
前几天在微博上看到一位律师朋友发的这样一张截图:
看到没,对于一位从事诉讼业务的法律人来说,学习《民法典》所需要耗费的时间和精力,已经到了影响她相亲的地步了。
近年来,《民法典》一直是法律界热议的话题,橙子作为基层法院的一线法官,自觉才疏学浅人微言轻,一直不是特别关注。
2018年,母校法学院召开《民法典》立法问题召开 研讨会,我有幸受邀参会,主要对婚姻家事编发表看法。参会后还写了一篇审判琐记:即便不赞同你们离婚,但捍卫你们自由离婚的权利,表达了自己参会后的感想。
《民法典》通过后,一开始我也和大家一样对于整部民法典的学习感到压力山大,特别是拿到院里给每位员额法官发的《理解与适用》后更是如此。但是没多久自己就感觉轻松多了。毕竟橙子是家事法官嘛,《理解与适用》虽然很多,和家事审判有关的也就一本,特别是自己这几年一直从事家事审判工作,只需要把修改部分和新增部分看好就行了。因此对于其他民事庭法官学习《民法典》的痛苦,还有点隔岸观火的感觉。
正当橙子满怀信心的迎接《民法典》的实施,没想到风云突变,去年年底我从家事庭调到了民事庭,审理的案件从家事案件变成了除家事以外的其他民事案件,真是乐极生悲。
这时候对于如何学习《民法典》,自己真是头大了。我向新部门的同事请教她是如何学习的,同事认真的对我说,你就看新旧对比好了,没有变化的不用看......
我说,我看啥新旧对比呀,别说新的了,旧的我也不知道啊......
对于《民法典》的学习还没有理出个头绪,配套的司法解释又接踵而至,自己真是有崩溃的感觉。原有的家事案子要带到新部门继续审理,新部门分下来的案子又接踵而至。家事审判干久了,新分下来的案子甚至连案由都觉得有些陌生了。
一度自己都选择躺平了,反正也学不过来了,爱咋滴咋滴吧。
不过经过了最初的慌乱期后,自己也逐步平静下来了,一方面是利用业余时间从头学起,另一方面是结合新收案件的审理有针对性的学习,所谓缺啥补啥。例如最近收了一批债权人撤销权纠纷,这种案子我去家事庭之前没接触过,于是优先看和这类纠纷有关的部分,重点突破。
话虽如此,新年之后一方面案件呼呼的上,另一方面人到中年各类琐事繁多,《民法典》学起来还是有手忙脚乱顾此失彼的感觉,衷心希望读者朋友们能够和我分享学习《民法典》的心得,促进我快速提高。大家都是法律共同体的,得一起进步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