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分手见德性
欢迎点击上方“红发橙子”蓝色字关注本公众号
【上期内容:人身保护令,也保护男性吗?】
晚上刷微博的时候,看到这样一张图:
看完一笑,审理离婚案件,看惯了不能好离好散的夫妻。双方既然没有感情了,那就谈钱呗。梳理一下自己审理过的家事案件,诉讼中原、被告分财产的,一般分这么几种类型:
一是得理不饶人的
之前审理过这样一件离婚案子,原、被告双方自身条件都不错,一个博士一个硕士,收入也不错,一个公司经理一个公司高管,遗憾的是家庭生活不太幸福,孩子患有自闭症。本案是女方起诉离婚,男方同意离婚,其他没啥可争议的,分财产吧。
财产中争议最大的是一套房子,学区房,一百多平,价值五百多万吧。女方婚前买的,婚前还清贷款,登记在女方名下,本来妥妥的女方婚前财产,但是婚后为了再买一个房子,就把这套房子过户到了男方名下,两个人拿着假离婚协议买了第二套房办了贷款。现在闹离婚了,男方说这房子写在我的名下啊,是对方对我的赠与,就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也要补偿我一半房款。
我问女方,那个房子又没贷款,当初怎么不改到你妈的名下呢,女方说改到父母名下算赠与,税费高。我听了很无语,这钱省的。当然,我也理解,按照老百姓的话,谁结婚时会想着离婚的事呢?
背对背调解时女方哭着说,这套房子从买房到还贷男方一分钱都没出过,以前觉得男方挺仗义的,没想到离婚时会抓着这套房子不放手,真是分手见德性!
后来做了好多工作,双方达成调解,女方到底给了男方一大笔钱,房子归女方所有。案子是解决了,但是女方哭着说分手见德性的情景真是让人印象深刻。
二是锱铢必较的
刚下庭的时候,师傅对我说,八、九十年代那会,夫妻共同财产特别少,房子也不值钱,能分得就屋里的那些东西,但是就是有当事人锱铢必较,分财产时绝对平均主义,就是一双筷子也要拿走一根,
我遇到的一些当事人也是这样,分财产的时候非常非常细,是我的就是我的,必须给我。有一回助理调解一件离婚纠纷,连房子、汽车都给双方分好了,最后因为一件毛巾被双方争执不下,一个要求必须归我,另一个表示坚决不给,最后双方因为这件毛巾被彻底谈崩了,眼瞅着一上午的努力功亏一篑,助理说当时都恨不能踹他们一脚。
我遇到过分财产时,把房子搬得那叫一个干净,屋里的灯和窗帘都拆迁走了,天花板就剩下伸出的电线,我觉得要不是太麻烦,真的会把地上瓷砖和地板都拆走。
三是阴魂不散的
有些夫妻,那真是孽缘,在法院声名远扬,一搜关联案件能搜出十几件,婚内就打抚养费纠纷,再打离婚纠纷,离婚后再打N件离婚后财产纠纷。有一回我收了一件离婚后财产纠纷,我一看当事人的名字非常熟悉,很快想起来两个人几年前就在我这打过离婚后财产财产纠纷了啊。开庭一问,双方离婚后已经打了好几个离婚后财产纠纷了,都是你想起了还有某项财产没分,来法院起诉我,我不服气也想起还有某项财产没分,也到法院起诉你,基本上两个人离婚后啥也没干,光剩下到法院打离婚后财产纠纷了。有时候真的觉得双方其实还是有感情的,离婚这么多年也都没再婚,真想劝他们复婚吧,别折腾法官了。
当然,也不是什么东西双方都抢着要,有一回一件离婚案子,带着女方去男方家清点财产,双方火气都很大,我竭力压着双方,总算把财产清点完了。临走时男方对女方说,把你的那张婚纱照拿走,女方说我不要,男方说我也不要,最后女方怒气冲冲的把婚纱照拿走了,男方刚关上门。女方直接把婚纱照摔在了门口,扬长而去,我和助理看着地上的婚纱照,很无奈的叹了一口气。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