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脾气的人就适合当民事法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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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内容:嫁给公务员的好处,可不只是他收入稳定】
记得还在初中的时候,班主任老师就说,橙子以后考上高中了,一定学文科,原因是我从小喜欢看书,特别是历史,在老师看来,这样的孩子不学文科简直是浪费。
考入法院后,很长一段时间都在综合部门工作,一位曾在业务庭工作过的前辈曾经评价说,橙子以后应该去民庭,理由呢?理由是橙子脾气好,民事法官和当事人打交道得有耐心,橙子这样脾气的人适合去民庭。
因为很长一段时间都在综合部门工作,办案子是什么样对我还说属于听说过没见过,非常有神秘感。在立案庭的时候,同事讲过一位老法官的故事。说这位法官脾气非常好,好到什么程度呢?据说他接待当事人的时候,曾有当事人指着鼻子骂他,他都不还嘴。等当事人走了,他抬起头悠悠地说,咱们判决书上见......
一开始,我对自己的好脾气也是挺有信心的。在信访部门工作的时候,听到当事人投诉法官的态度不好都觉得有点不理解,怎么就不能耐心一点呢,我当法官肯定不会这样。不止我这么想,综合部门的一些年轻的同事也是这么认为的。
很多新法官刚办案子的时候都这样,对当事人态度特别好,但是,有时候办案子一味态度好还真不行,有位同事,对当事人态度特别好,结果案子判下来败诉那一方没完没了信访她,她怎么释明都不行,后来她不解的问,你对我哪里不满?对方回答说,你哪都好,就是明知道我要败诉了,为什么不劝我撤诉呢......
我下庭办案后,几次发火,都是因为遇到那种混不吝的当事人,比如:
一个继承案子,本来遗产没有那个被告什么事,因为被继承人代书遗嘱不符合规范,原告不得已同意给他二十万补偿,电话里都说好了,于是我把继承人都叫过来做调解笔录,现场就调解内容达成一致,出了A笔录,签完字我就出调解书。那个被告看了看笔录,说要修改,我听了半天,这不一个意思吗,行,又修改完打印了B笔录,他拿了看了看,又说还得改,其实还是一个意思,我压着火说行吧,这回说好了吗?他说说好了,于是又打印了C笔录,他又看了看,说我觉得后半部分还是按照A 笔录改比较合适,说完把笔录还给了我,说只要这么改,我一定签。
我拿到C笔录直接撕了,努力把到嘴边的那个字压下去,指着法庭的门说,走,不调了!被告看了看我,我一字一顿的说,不调了,赶紧走!他灰溜溜的走了。
半个小时后,他给我打电话,说还想调解,就按照A笔录写就行……
我直接把电话重重的挂了。
再后来,我在审判琐记: 橙子刚办案时的十种幼稚病一文中,把当初自己以为的法官脾气好就不会和当事人发火的想法,列为十种幼稚病之首。
很多法官办案后都经历过这样的转变,一开始单纯热情,再后来又有点冷漠麻木,这两种当然都不可取,绝大多数法官最后都在两种极端中间找到了某种平衡,心还是热的,但是话语平和自然,态度不卑不亢,这也是成熟的标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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