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道德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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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内容:和前辈比,现在的法院人比较“乖”】
前些天,看到一位律师发了这样一条微博:
结合上下文来看,这位律师应该是在电视节目给当事人做调解工作,作为法律共同体,这条微博提到的情况,我在日常审判中也经常能遇到,因此看完微博,非常有感触。
办案子的时候,经常会遇到这样一些当事人,或是因为性格使然,或是因为法律知识匮乏,比较容易轻信他人,按照赵本山的话,就是比较好“忽悠”。这样的当事人,好说话,易让步,调解的时候,稍一劝说,就容易一让再让,甚至有的当事人,稍一劝说,何止让步,撤诉都行。
如果法官庭审时把精力放在这样的当事人身上,软硬兼施“压”其让步,或是干脆“忽悠”撤诉,结果是案子顺利审结,判决不用写,上诉不会有,指标很好看,简直是一举多得。特别是在案多人少的大背景下,如此结案对法官的诱惑不可谓不大。
我有时也会遇到这样的当事人,也会遇到这样的诱惑,也会非常动摇,那么多案子压在那,简单几句话,就把案子结了,多好啊,但就像这位律师提到的这样,“凭什么啊”,就会这样把案子结案了,自己的内心能平静吗?当事人又该怎样评价自己呢?
我曾在审判琐记:法官的脸上挂着撤诉般的笑容中提到,法官都欢迎撤诉,但当事人的撤诉不应该建立在法官的忽悠的基础上,我就曾见过有的当事人第一次来法院起诉被“忽悠”撤诉了,第二次再来法院起诉后,对法官的态度非常冷漠乃至粗暴,毕竟谁都不是傻子,被骗了一回就很难再对法官建立起信任了,这样的撤诉,真可谓前人挖坑,后人掉井。自己也曾被这样“坑”过,那么将心比心,自己也要这样“坑”当事人和同事吗?
调撤这样,判决也是如此。
之前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经常会遇到一个问题:这次原告又来起诉了,到底判不判离婚?判决驳回吧,判决好写,安抚好了当事人也鲜有上诉,即便上诉了发改的也非常少。可是如果判决离婚后,被告很可能非常不满,投诉信访乃至威胁恐吓都少不了。而且一旦判决离婚,案件审理的难度简直是几何级的增长,大量的庭审和调查就随之而来,一不小心审限就会拖得很长,而且很奇怪的现象是,离婚案件如果判驳,当事人上诉的很少,而一旦判决离婚,上诉的概率非常高,上诉的多,案件发改的概率就高,审判指标就有可能会不好看。因此,判决离婚还是驳回起诉,对于家事法官来说确实是一大考验,
任何工作干的时间长了,都容易出现麻木、倦怠的情绪,都会比以前变的“油”了。因此我很喜欢那句话,不忘初心。无论从事哪个行业,都会像法律工作者一样遇到道德困境,每当这个时候,问问自己当初从事这个职业的初心是什么,如果自己刚入职的话,面对这样的困境会做出怎样的选择。如果每一个行业,都欺负老实人,那么你会喜欢这样的社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