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送情人8套房,每月只给妻子5000元!财产怎么分割?
就像每一对恩爱夫妻一样,吕先生和魏女士经朋友介绍,迅速坠入爱河,领证结婚。次年,他们的儿子出生。随着吕先生的生意越做越大,他变得越来越忙,于是魏女士辞去了工作,照顾家庭。她希望自己的付出能为这个家带来更幸福的生活,然而事与愿违...…
在一次饭局上,50多岁的吕先生认识了30多岁的严小姐,严小姐年轻貌美,吕先生重燃激情,和严小姐迅速确认了情人关系,还生了一个女儿。不料,这个女儿患有先天疾病。为了爱女,吕先生不惜重金求医,5年多下来,吕先生陆续向严小姐转账300多万元。
事业“爱情”双丰收的吕先生,在厦门置办了4套房产,另外又在其他城市豪购8套,并将8套房产全部赠予严小姐。吕先生还生怕严小姐累着,请了保姆照顾她们母女二人,每个月的生活费高达上万元。
而结发妻子呢?每个月只能从吕先生那里得到5000元,作为一家老小日常开销的生活费。
纸终究是包不住火。吕先生在外面包养“小三”的事情还是被魏女士知道了,她万万没想到自己依靠终身的一家之主竟还有一个“家”!
见事情败露的吕先生仍然振振有词,他认为这么多年都是自己挣钱养家,魏女士只要在家享清福,自己该做的都做到位了。至于用夫妻共同财产给小三买这么多套房子,还转了几百万,吕先生说自己的小女儿身体不好,需要特别的照顾。
魏女士认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吕先生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已严重侵害了自己享有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并希望法院依法分割厦门的那4套房及吕先生名下一张银行卡内的400多万存款。吕先生却坚决反对婚内分割财产。
法院审理认为:“吕先生在与魏女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虽然二人还没有离婚 ,但魏女士要求先分割部分夫妻共同财产 ,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鉴于魏女士要求分割的房产和银行存款并不是吕先生隐匿、转移的财产,所以法院本着照顾女方及无过错方的原则,酌情按照6:4比例在魏女士与吕先生之间分割涉案的4套房产和400多万元存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6条规定,即便夫妻双方没有离婚,其中一方也有权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这类案件要注意的是,首先,魏女士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夫妻双方的情况符合婚内分割财产的法定条件。比如,未经魏女士同意,吕先生陆续给严小姐转账总计高达300多万,并另花数百万购买房产赠与严小姐;其次,为防止另一方继续恶意隐匿、转移财产,申请财产保全具有必要性。
如果不是妻子牺牲自己的事业,照顾这个家,吕先生又如何能没有后顾之忧,全力拼自己的事业?难道在他眼里,全职太太仅仅是自己低价雇佣的保姆?
其实,为人父母都该明白,照顾一整个家庭的吃穿用度是多么的不易,需付出的辛苦、心酸、需给予的包容和爱......都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无论是全职妈妈还是全职爸爸,都值得大家的尊重,作为家人则更应该懂得感恩。
小编在此提醒所有的朋友,我们在为家庭付出的同时也要有法律意识,维护自己的权益,保护孩子的身心健康,当发现另一半不再值得信任时,我们也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漂亮抽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