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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首例!法定机构明珠湾管理局承接 政府审批职能完成项目审批

近日,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下称“明珠湾管理局”)完成首次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工作,批文编号为穗南明局投批〔2020〕01号。这是明珠湾管理局作为广州首个承接政府审批职能的法定机构,第一次完成项目审批工作。



01

深化“放管服”改革

承接履职区域内政府审批职能


明珠湾管理局首次完成的审批项目为南沙区教育局推进的广州市湾区实验学校新建宿舍楼工程。作为广州市首个承接政府审批职能的法定机构,明珠湾管理局依法承担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实行企业化管理。根据《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政府投资项目简化审批程序的若干措施》要求,对列入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的项目,由明珠湾管理局承接履职区域内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工作。


02

提升政府投资效能

行政审批和技术审查分离运行


根据《广州市南沙区政府投资项目简化审批程序的若干措施》,南沙区将从加快前期工作进度、整合项目审批事项、放宽项目决策权限、做好项目审批服务指引、精简项目审批程序、加快推动法定机构开展项目审批、灵活开展项目技术审查和简化招标核准程序等方面来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政府投资效能。



为进一步优化政府投资效能,充分激发政府投资活力,明珠湾管理局在严格落实法定程序、审查标准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审查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在具体承接方案和流程上,按照“流程优化、高效服务”的原则,采取行政审批和技术审查相分离的运行模式,后续审批部门提前介入进行技术审查,待前置审批手续办结后即予批复。未来,明珠湾管理局将继续按照管委会、区政府的有关要求,通过优化营商环境、简政放权,努力把明珠湾建设成为港澳合作核心区和国际高端产业综合服务中心,打造与国际接轨的营商环境。


来源:计划财务处

作者:刘星亮/罗赟

编辑:林丹贤

排版:小火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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