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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吕先三案公诉人王云徽的一封信

辩护人付士峰 金陵刑辩人 2023-09-12

王云徽先生,

您好!

我叫付士峰,系江苏省的一名执业律师,按您目前的执业发展方向,算是你的同行;在“北京金台(合肥)刑事团队介绍”这篇文章中,发现了一个特别熟悉的名字——王云徽,真的是眼前一亮,因为您本人是轰动全国吕先三案的主诉检察官,照片里的笑容,邪魅而灿烂【左1】。

【关于推文部分】王云徽,男,198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清华大学,获法律硕士学位,师从周光权教授。2007年7月进入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工作,长期担任主诉检察官,办理过多件具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荣获合肥市优秀公诉人、安徽省优秀公诉人、安徽省扫黑除恶专家等荣誉。2020年12月辞职到律所就职。


对此,提几点建议,或者叫意见,供你参考。

【质疑要点】第1,关于安徽省扫黑除恶专家这一荣誉称号,


请问是否有证书?又是哪一家颁发的(省检察院还是政法委)?

同时,依据2017年《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可以宣传所从事的某一专业法律服务领域,但不得自我声明或者暗示其被公认或者证明为某一专业领域的权威或专家】。

你的广告宣传,涉嫌违反全国律协的业务推广行为规范,请您得空时去合肥市律协主动说明一下情况!

第二,检察官辞职担任执业律师的,必须按照《检察官法》的规定执行执业回避制度。

而《检察官法》第二十条明文规定【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允许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从2020年12月获批辞去公职,迄今才三个月,是不允许在合肥市境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最近刚好搞教育整顿,也请您高风亮节、主动到合肥市司法局及市律协做一番表白,申请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行政监管及行业的纪律约束职责。

    顺便说一句,您本人做公诉人时不履行回避制度,看来已养成了不良习惯,这不太好,法律规则面前人人平等嘛,您说对不对啊?


第三,吕先三案,从一审涉黑+诈骗2项罪名,您本人作为主诉检察官照单全收【一审打掉黑帽子,二审12年改判为3年】,一部分人认为您也是人在江湖、迫不得已,但我认为:

“我们不应当把环境的贫瘠,作为自己作恶的挡箭牌,并认为这是一种理所应当,而毫无负罪感”!

     在一定意义上,您比李庄案的重庆女检察官幺宁更坏,因为他全程看过嗷嗷叫的审讯视频,却依然全部采信证据链条,对不起国家公诉人这一称号,也没有履行检察官法客观公正义务。

  《检察官法》第五条规定“检察官履行职责,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


第四,清华大学法硕JM,事实上是联合导师制,你可以备注宣称毕业论文是受周光权老师的指导,但是不能写导师周光权;假如你是刑法学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则无论在职还是脱产,都是OK的;

  说得更直白一点:你看中的是他的官员身份及学术大咖的加冕,说您是偷换概念下的扯虎皮、扛大旗!不为过吧?


第五,最后,作为同行,也善意的劝您一句:

“假如您后续有时间,也请去看看吕先三律师年迈的父母、不屈服于命运摧残的赵静,还有吕先三那2个年幼的孩子。他们的儿子、丈夫、爸爸吕先三,迄今还在合肥监狱服刑”。毕竟,

“军功章”里,也有您的一半!

您就不要谦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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