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歇业半歇业企业职工做兼职?官方指引来了!
疫情期间
为了更好地复工复产
稳定劳动关系
厦门市人社局印发了
《关于疫情期间鼓励支持歇业半歇业企业职工兼职意见》
(请见今天推文第一条)
为了方便企业和职工
厦门市人社局还制定了
疫情期间歇业半歇业企业职工兼职操作指引
赶紧来查收
这份官方参考吧!
兼职
是指劳动者在某一时期内,同时受雇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从事双重或者多重职业劳动的行为。
主要方式有非全日制、全日制、不定时工作制、完成一定生产任务制等。
受疫情影响,歇业半歇业企业经营收入减少,为更好地减轻企业人力成本负担,同时增加歇业企业职工收入,进一步激发人力资源市场活力,支持缺工企业的用工需求,根据市人社局《关于疫情期间鼓励支持歇业半歇业企业职工兼职意见》制定本操作指引:
01
职工与原所在企业,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职工在企业歇业半歇业期间到外单位兼职的书面协议。
协议书应明确职工外出兼职期间工资待遇、社保缴交、兼职期限、竞业限制、商业秘密及不得有侵害企业利益的行为等事项。
协议签定后,企业应给职工出具同意兼职证明书。
02
职工与新招用企业,应协商确定用工形式、录用条件、工资福利待遇等事项,签订书面兼职协议(可戳文末“阅读原文”获取参考范本),明确兼职工作岗位、工作方式、工作时间、工资结算周期。
与支付方式、劳动保护、工伤保险和离职程序办理等权利义务以及法律规定的其它事项。
03
企业招用兼职职工时,应要求兼职职工提供原企业同意兼职证明书,了解其可兼职期限和是否存在竞业限制等信息。
兼职职工应遵守兼职所在企业的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和与原企业的协议,避免因兼职兼薪损害兼职企业和原所在企业的合法权益。
04
寻找兼职岗位信息,已经取得原企业同意的兼职工可通过下列步骤找到兼职岗位、完成兼职登记:
❶登录市人社局求职登记平台(https://qzdj.xmrc.com.cn),进入“兼职/实习见习岗位需求”模块,查询合适的兼职岗位;
❷兼职人员找到合意的兼职岗位后,可直接应聘;
❸暂时未找到合意兼职岗位的,可在平台的“兼职人员登记”模块上进行兼职登记,填写兼职意向,平台将匹配推送兼职岗位信息。
05
兼职职工的权益保障
❶兼职职工在原所在企业和兼职企业的权益受《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保障。
❷兼职职工与原所在企业劳动关系不变,仍由原所在企业缴交社保并享受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等保险待遇。
❸兼职职工也可与兼职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兼职职工在多个用人单位兼职的,还可建立多重劳动关系。
❹兼职企业按非全日制用工模式组织兼职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兼职职工在兼职企业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经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兼职企业支付相应待遇。
06
其它事项
❶兼职职工在兼职期间计划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依法提前30日书面告知原单位,原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未提前30日告知,给原单位造成损害的,职工应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❷职工兼职所在企业,在职工兼职期间,未经其原所在单位同意,招用兼职职工给职工原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❸兼职职工与兼职企业提前解除兼职协议应依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或双方约定办理,未依照规定或约定给企业造成损害的,依法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❹兼职人员与兼职企业或原企业发生劳动争议纠纷,可依法申请调解或者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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