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劳模”副总索贿50万,记个大过就OK了?
时评专号
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卫军民从1990年进入钢铁厂后,凭着媒体所说的“铮铮铁骨,火热情怀”这八个大字启动了人生开挂之路,一步步攀登上了“汉钢”副总经理的高位。在这条不平凡的上升之路上,曾被“中国钢铁新闻网”以《追求卓越 攀登之路永无止境——记陕煤化集团“劳动模范”卫军民》为题报道过。
王木生(有媒体报道为“郑木斗”)是河南一家生产耐火材料的公司老板。
2020年2月,这两位发生了交集。
为了推广产品,王木生找到了汉钢副总卫军民,卫表示需要一笔“活动”经费。王先后将2万元现金、2箱茅台和一把“镇宅宝剑”送给卫,王木生公司的产品进入了试用,后来参与招标又顺利中标。
不久,卫劳模便又向王老板索要50万元好处费,王给了2万后,觉得风险太大就没有再给余下的48万。结果汉钢终止了采购合同,13万元中标服务费也打了水漂,加上订制产品无法转卖,一共损失了近百万元。
王老板咽不下这口气。2021年4月,他向陕西省国资委、汉中市纪检部门实名举报卫军民索贿50余万元。
这下卫劳模慌了,忙不迭地请“老哥”手下留情,并表示将所受钱物全部退还。
然后卫劳模不是鸬鹚,吞下去的鱼儿并没有吐出来。
11月8日,陕钢集团纪委检查委员会对卫军民作出了“严肃”处理:党内警告处分,记大过,扣减2021年15%绩效工资及资金。
准准地罚了“三”杯酒!
哪里是什么严肃处理,分明是无微不至的关爱呵护。
作为国企副总,卫军民显然是一名公职人员;索贿50余万,实收钱物价值合计8万余,已经构成了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并且从他此次操作得如此熟练来看,恐怕这不是他的第一次,也将不会是最后一次。
可陕钢就这样用内部纪律处分代替了刑事法律的处罚。
王老板自然不乐意:太太太轻了!
其实王老板少见多怪了,像这样以内部纪律处分代替刑法制裁违法犯罪的,并不少见。
就在陕钢集团“严肃”处理卫军民的前几天,11月4日,山西吕梁税务局纪检组也用同样的方法“严肃”处理了两个人:一个是山西吕梁临县税务局副局长乔金峰,一个是临县林家坪镇税务所副所长李晓瑜。
原因是这两位利用职务便利,请他人代理违规开设公司,并且乔副局长还嫖了代理人雒某,一次转帐付款500、1000元不等。后因经营矛盾被代理人雒某实名举报。
最终处理结果与前面的卫劳模大同小异: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
举报人的态度也一样:太轻了,继续举报。不同的是雒某的决心更大:准备“鱼死网破”。
像乔副局长手机转帐嫖雒某这事吧,要换成社会人早就被警方执行行政拘留了,哪怕你电视剧拍得再好、钢琴弹得再棒,也绝对不会手下留情。但换成乔副局长,内部处理一下就OK了。
再比如,同样是11月4日,宁夏海原县交通局局长李铭臣也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及免职处理,原因是李局长在防疫隔离期间托人带酒进去,喝高了还辱骂殴打防疫医务人员、值班人员。这事儿要换成隔壁老王或小张,妥妥地一个寻恤滋事,轻则行政拘留15天,重则坐牢6个月到1年半不等。
可人家是局长,觉悟高,虽然酒后亢奋打骂工作人员,但人家自我批评肯定是又深刻又真诚,其语言之到位,足以让被打被骂的人觉得是自己做得太过了,李局长打骂他们情有可原。
若干年前,我们经常开玩笑说某个头衔出了事可以少判三年,这话显然没有道理。但从现在的情况来看,有个头衔至少可以抵销掉行政拘留倒时千真万确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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