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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养犬管理办公室关于养犬管理相关政策解答

平安天津 文明天津 2022-05-15




随着《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2019年5月1日起施行,“霸座”、随意插队、“广场舞”扰民、共享单车乱放这些不文明行为在天津将受到处罚。其中,养犬管理方面的政策、法律规定也受到广大市民的持续关注。就一些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近日,市养犬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解答。




答记者问

记者:天津有哪些法律法规对市民养犬行为进行了规定呢?


市养犬管理办公室负责同志:天津市涉及养犬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主要是:《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



记者:最近,有群众咨询被警方罚没的烈性犬、大型犬、无证犬可以领养了,是真的么?


市养犬管理办公室负责同志:这是误解,被罚没的犬只是不能归还且无法办理领养手续的。




 记者:什么样的犬可以被领养呢?


市养犬管理办公室负责同志:针对养犬管理部门收缴、救助的无主犬、流浪犬,我们针对开放领养工作正在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办法。



记者:听说以后可以手机自助办养犬证了,您能给介绍下么?
市养犬管理办公室负责同志:为方便市民自助养犬登记、领养犬只、学习养犬知识等,市养犬管理办公室正在研究开发相关微信程序。目前,开发工作已接近尾声,不久将进入测试阶段。正式版上线之后将向社会公布。

答记者问
记者:“中国工作犬管理协会”的颁发的“犬注册登记证”。这个证在我市可以用么?
市养犬管理办公室负责同志:这个证是不能替代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养犬登记证》的,也提示大家不要相信虚假宣传。



记者:犬只狂犬病疫苗在什么地方注射是合法的呢?


市养犬管理办公室负责同志:狂犬病免疫注射请前往我市畜牧兽医管理部门指定的宠物诊疗机构(名单详见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官方网站“通知通告”板块)。特别提示,在免疫证上要体现三个要素:疫苗瓶体贴签、注射医生签字和注射时间、宠物诊疗机构印章。



记者:市民要是遇到违法养犬行为该如何举报呢?


市养犬管理办公室负责同志:广大市民如发现不文明养犬行为,可以拨打110举报,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处理。同时,就有关政策方面的咨询、涉犬问题的投诉建议,也可以拨打天津市养犬管理办公室电话:022-88292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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