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天津“铁拳”出击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为给即将开始的2021年春运营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结合本市1月1日起施行的《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铁拳”行动。
29名酒司机落网
1月25日夜间至26日凌晨,公安交管部门现场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68起,其中酒后驾驶违法行为29起、醉酒驾驶违法行为6起,中重型货车违法206起。
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铁拳”整治力度,通过“常态严治、集中行动、灵活打击”,全面加强路面管控,严查酒驾醉驾、涉牌涉证、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及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的叉车、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等非道路车辆或者滑行工具上路的交通违法行为,持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净化道路交通出行环境,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出行环境。
128人玩手机被查
1月1日以来,本市已有128人因驾驶非机动车时接打电话或浏览电子设备,被处以警告或罚款处罚。
《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非机动车在道路上通行,驾驶人不得实施浏览电子设备,手持接听、拨打电话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据公安交管部门统计,1月1日以来,本市公安交管部门加大对交通参与者驾驶非机动车接打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共实施警告处罚125人次,罚款处罚3人次。
公安交管部门表示,使用电子设备会导致非机动车驾驶人注意力转移,反应延迟,单手握把也会使控制能力和紧急处理能力下降。看清楚手机信息最少需要3秒钟的时间,假如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以每小时10至20公里的速度骑行,那么1秒钟就可以骑行3至6米,而3秒“盲驾”状态下大约驶出9米至18米的距离,一旦前方出现突发情况,根本无法避免事故的发生。提示广大市民在驾驶非机动车时,即使是接打电话,也要将车停到路边不影响通行的地方,千万不要边骑车边接打手机或浏览电子设备。
九成人佩戴头盔
自去年4月以来,公安交管部门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实施6项措施扎实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目前天津中心城区主要道路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的安全头盔佩戴率已达到90%,全年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中此类人员的致亡率同比下降约14.57%。
公安交管部门表示,今年1月1日以来,全市交警对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驾乘人员严格依法处罚,同时将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并持续推行“警、行、保、企”共同协作,为电动自行车骑乘者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创造更多便利条件。
(记者 徐燕 通讯员 焦轩 刘媛 李书月 摄影 通讯员 杨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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